4月24日,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省级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紧扣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将近零碳排放园区建设试点作为推动园区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准确认识把握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发挥低碳引领作用,按照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探索近零碳发展路径,不搞运动式“减碳”。
《方案》要求,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为重点,坚持科学布局、示范引领、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探索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力争到2025年在近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方案》明确,允许具备条件的园区以全域或者部分区域纳入试点,同时推动国家级新区的产业功能区开展近零碳试点。此外,《方案》从排放控制、能源结构、产出效率、减污降碳、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六方面提出16个指标和4项额外加(减)分项,且对建设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园区“一票否决”。
接下来,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指导市(州)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积极申报、编制实施方案,以建立降碳管理机制、促进能源低碳转型、推动节能低碳发展为重点,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能力建设,创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模式,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近零碳排放园区是在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下,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新模式,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为突出导向,以产业低碳化、低碳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核心,以技术研发应用为支撑,通过调结构、上工程、推技术、促交易、强管理等方式的有效组合,最终实现园区碳排放逐渐趋近于零。近零碳不是不排放,而是要求碳排放总量稳步减少,单位碳排放经济产出更多更大,能效碳效具有先进性、引领性。与绿色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路径更聚焦降碳;与低碳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目标更高;与零碳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强调少排放、低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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