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统计 – 碳中和人才平台 https://www.carbonhrss.com 领先的碳中和人才服务平台 Sat, 15 Apr 2023 12:41:37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6.2 高国力等:基于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城市群碳达峰研究 https://www.carbonhrss.com/7004.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7004.html#respond Sat, 15 Apr 2023 12:41:37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700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黄河流域城市群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路径与模式”(72050001);国家高端智库重大课题和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重点应急课题“基于产业链金融链数据链协同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设计、模式路径和政策措施”。作者简介:高国力,男,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领域为区域经济、区域政策;文扬,男,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领域为资源经济、区域经济;王丽,女,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领域为可持续发展、城市与区域;徐睿宁,女,研究助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领域为城市与区域发展。通讯作者:文扬

内容提要:城市群是我国经济、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区,也是碳排放较为集中的空间单元,更是率先实现碳达峰的排头兵、领头雁。本文运用STIRPAT模型分析了城市群碳排放的影响因素,预测了各城市群在不同情境下的碳排放量和碳达峰时间,构建了压力、潜力和动力指数,对城市群碳达峰压力、碳减排潜力和碳减排达峰动力进行测算。研究发现,人口规模、富裕程度、城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对城市群碳排放量产生显著影响。对城市群碳达峰的预测结果表明,哈长、长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在四种情景下均能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和兰州—西宁城市群在低增长慢降耗情境和低增长快降耗情境下能够在2025—2028年实现碳达峰,而在高增长慢降耗情境和高增长快降耗情境下无法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呼包鄂榆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都无法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进一步研究指出,应根据碳达峰压力、碳减排潜力和碳减排达峰动力对城市群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类型城市群提出差异化的碳达峰实现路径。本文认为,各城市群要通过制定差异化碳达峰目标、推动差异化碳达峰路径模式、明确差异化减碳降碳重点领域、加大低碳脱碳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多样化低碳战略性平台建设、完善推进碳达峰监督考评机制,从而率先实现碳达峰。

关键词:城市群 STIRPAT 碳达峰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5766(2023)02—0039—20

一、引言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责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快速增长(Lin和Benjamin,2019)[1]。2005年,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Liu和Lin,2019)[2]。BP(2020)[3]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耗量达到141.7艾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98.3亿吨,占全球比重分别高达24.3%和28.8%,能源降耗和碳减排面临巨大压力。中国政府承诺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碳达峰目标的实施,意味着中国碳减排重点逐步从基于排放强度转向基于排放总量的控制(Yang等,2019[4];田云和陈池波,2019[5])。另外,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等方面差异显著。此外,由于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区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碳减排效率也存在差异(Li等,2020[6];武红,2015[7])。为了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中国的国家目标必须在区域层面上依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进行分解。因此,如何在区域层面公平而有效地制订碳达峰计划和确定路径模式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减缓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做出了巨大努力。国际承诺方面,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机构建设方面,相继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等工作支持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解振华,200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9])。相关政策方面,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宏观政策,明确在工业、交通、建筑和能源等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李俊峰等,2016)[10],并先后启动了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张华,2020)[11]和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

城市群是城市高度一体化的空间形态,已成为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区域空间组织的主要形式(He等,2021[11];马燕坤,2016[13])。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依托一定的基础条件,各城市按照一定的结构发生着紧密联系,共同构成地域整合体(姚士谋等,2006[14])。在过去的40多年里,城市群对中国的城镇化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乔彬和李国平,2006[15];Fang和Yu,2017[16];方创琳,2018[17];魏守华等,2013[18])。城镇和人口密集、中心城市作用突出、城市之间经济社会联系紧密、开放程度较高是城市群的重要特征(陈雯等,2015)[19]。高技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快速交通网络建设、经济快速增长和结构优化以及区域一体化已成为推动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动力(王利伟和冯长春,2016[20];郑艳婷等,2016[21];高鹏等,2019[22])。城市群代表着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先进水平,承担着率先实现碳达峰的重任,为其他地区做出示范并提供宝贵经验,是区域层面实现碳达峰的重点和关键。

本文以城市群为研究对象,采用STIRPAT模型分析了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首先,本文对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了平稳性检验,并对回归结果进行豪斯曼(Hausman)检验,根据检验结果选取合适的回归结果进行分析,采用改变样本容量法对模型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其次,依据各城市群不同行业的碳排放效率和碳排放占比现状,剖析了各城市群碳减排的重点领域和任务,随后设置了四种不同情境,在各情境下根据STIRPAT模型回归结果预测了各城市群2022—2035年的碳排放量和实现碳达峰的时间。最后,构建了压力、潜力和动力指数,对各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碳减排潜力和碳减排达峰动力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提出了不同类型城市群差异化的碳达峰路径模式。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有:第一,从城市群视角出发,运用STIRPAT模型,分析城市群碳排放的影响因素,探索区域碳达峰的路径模式。现有研究主要关注省域碳达峰路径模式,然而在省级单元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特色产业、优势领域差异很大,省级行政区统一的达峰路径模式并不一定适合各城市。城市群作为高度关联的城市联合体,内部各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相似度较高,碳达峰路径模式可在城市群内复制推广。第二,针对我国11个城市群,设置不同情境预测了碳达峰的时间和峰值,揭示了不同发展阶段城市群实现碳达峰的难度,并根据各城市群碳排放结构现状以及各产业碳减排效率,明确了减排重点领域;第三,现有研究主要通过分析减排潜力来明确不同区域的碳达峰路径模式,但却忽视了各区域实现碳达峰所面临的客观压力,本文构建了城市群碳达峰压力指数、碳减排潜力指数和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根据所面临的碳达峰压力和存在的碳减排潜力对城市群进行分类,并提出了差异化的碳达峰路径模式。

二、文献综述

1. 碳排放影响因素

关于碳排放影响因素,国内外学者主要采用STIRPAT模型和对数平均迪氏分解法(LMDI)等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并认为应重点关注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消耗等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从人口规模和社会经济发展角度,以人均GDP表征人均收入,研究发现人口规模和人均收入是对中国人均碳排放影响最大的因素(林伯强和蒋竺均,2009[23];王娟和张克中,2014[24];Wen等,2020[25]),人口规模和人均GDP的增长导致更多的生产和消费,带来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增长,从而推高了碳排放。另外,人均碳排放增长率与人均GDP存在正相关关系,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会产生更多碳排放,人口规模增长将增加对能源在内的各种资源需求,但是,当经济发展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 Kuzents Curve,EKC)“拐点”时,人均GDP与碳排放呈负相关(Pan和Zhang,2020)[26]。环保财政支出的增加则出乎意料地导致了碳排放增长(Yang等,2018)[27],城镇化水平对交通和生活碳排放产生正向影响(Li等,2020)[28]。从能源消耗角度,不管是从不同行业视角还是省级区域视角,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能源强度下降是碳排放减缓的主要驱动因素(Xu等,2014[29];Ren等,2012[30];Kim和Kim,2012[31])。但是,能源强度的下降幅度普遍还不足以抵消由于人口规模和人均收入增长等因素所导致的碳排放增加,在保持人均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减缓碳排放的关键是进一步降低能源强度,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Chen等,2019[32];Gu等,2019[33];孙耀华和仲伟周,2014[34])。

2. 碳达峰目标实现预测

关于碳达峰目标实现,大部分研究主要运用STIRPAT模型,设置不同情境对我国及部分区域碳排放进行预测。研究普遍认为,在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与碳排放强度降速等情境下,中国有可能在2030年前提早实现碳达峰(Liu和Xiao,2018[35];Su和Lee,2020[36];Fang等,2019[37]);而在某些情境下,无法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渠慎宁和郭朝先,2010[38];马丁和陈文颖,2017[39]),碳排放峰值即为EKC曲线“拐点”,中国应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在“两高”行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升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从而减少碳排放,实现碳达峰目标。对于各地区碳排放预测,青岛市要实现碳达峰目标压力非常大,需要大力控制人口规模、降低能耗强度、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扩大内需(Wu等,2018)[40]。江苏省未来仍需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提高技术水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趋向新常态(黄蕊等2016)[41]。中国应对省级层面碳排放进行区分,从而更加明确各省市在节能减排中承担的责任(杜强等,2013)[42]。

3. 碳达峰实现路径

关于碳达峰实现路径,研究主要从行政区域和重点行业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从行政区域维度,学者普遍认为,控制能耗总量及增速、优化能源结构、推广绿色技术、构建低碳经济、降低能耗强度等是实现碳达峰的主要路径(胡西武等,2021[43];程云鹤,2021[44];刘甜等,2015[45])。另外,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实施征收碳税、开展绿色补偿激励、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体制机制建设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主要路径(胡鞍钢,2021)[46]。构建差异化绿色能源体系、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碳排放法律法规和协同管理机制等是实现碳达峰的变革路径(王怡,2022)[47]。丰富碳汇资源储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构建多能互补体系和多能竞争市场体制,是实现中西部地区能源共济和2030年前碳达峰等目标的重要手段(胡西武等,2021[43];程云鹤,2021[44])。考虑中西部各省份的差异,应细化阶段目标任务、厘清各地区减排关键领域、加大财政金融对技术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实施动态评估机制(田云和陈池波,2019)[5]。沿海工业城市要加强区域碳排放统计及相关能力建设,并确定各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从而更好服务全国碳达峰目标的实现(刘甜等,2015)[45]。从重点行业维度,电力和工业高能耗部门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部门,要通过普及供应侧的低碳发电技术和消费侧的节能减排技术,推动关键部门分阶段实现碳达峰,并将2030年碳排放峰值控制在100亿-108亿吨之间(马丁和陈文颖,2016)[48]。另外,政府要进一步引导激励制造业增加以节能减排为目的的投资活动,从而激发制造业的碳减排潜力,助力制造业实现碳达峰(邵帅等,2017)[49]。同时,在工业领域中,建材和纺织业能够率先实现碳达峰,石油化工和电力行业最具减排潜力,应根据减排潜力分行业、分阶段制定碳达峰战略,加强行业间统筹协作,推动工业领域尽早实现碳达峰(王勇等,2017)[50]。通过设定适当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口规模增速,制定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战略,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能效,是推动中国交通脱碳化的主要路径(Wang等,2021)[51]。

4. 文献评述

已有研究为碳排放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和碳达峰实现路径做了丰富的探索,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研究对象聚焦全国、省级行政区或单个城市。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差异较大,各地区要实行分批梯次达峰,实现目标和政策的分类指导。以全国和省级行政区作为研究对象太过于宏观,碳达峰目标无法体现各区域的差异性,实现路径难以与各地区的产业特点、基础相适应。而以单个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又过于微观、特征性较强,实现路径仅能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二是研究在分析碳达峰实现路径时仅关注了节能减排潜力,缺乏对达峰压力的统筹考虑。发达地区实现碳达峰的难度较小,节能减排潜力也较小,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部分相对落后地区,尽管节能减排潜力较大,但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难度较大。仅考虑减排潜力的碳达峰路径模式研究,脱离了各地区或各行业发展现状的客观事实,无法得出切实可行的结论与建议。

三、研究设计

1. 样本选取

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确定了全国19个城市群,其中,跨省域城市群由于涉及主体广、覆盖范围大、影响程度深,主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规划。属于上述情况的城市群共有11个,分别是京津冀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哈长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各城市群范围①如表1所示。

①鉴于数据的可获性,研究对象中长江中游城市群不包含湖北省天门、仙桃和潜江三个省辖县级市;珠三角城市群不包含香港和澳门;哈长城市群不包含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原城市群不包含河南省辖县级市济源;北部湾城市群不包含海南省儋州市以及东方、澄迈、临高和昌江四个省辖县或省辖县级市;兰州—西宁城市群不包含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下辖县市,青海省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和黄南藏族自治州下辖县市。另外,鉴于区县数据采集困难,对于国土面积、人口和经济规模占其所在地级市比重较大的区县,将其地级市全境纳入研究范围,反之则不考虑。纳入研究范围的地级市包括: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江西省抚州市和吉安市;成渝城市群的重庆市以及四川省绵阳市、达州市和雅安市;关中平原城市群的陕西省商洛市,山西省运城市和临汾市以及甘肃省平凉市和庆阳市;兰州—西宁城市群的甘肃省白银市和定西市。

2. 模型设计

(1)STIRPAT模型。为在不同情境下对未来碳排放进行预测,本文采用STIRPAT模型分析了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源消耗强度等因素对城市群碳排放量的影响。STIRPAT模型是由Ehrlich和Holdren(1971)[52]提出的IPAT模型变化而来。IPAT模型旨在定量分析人口(population)、富裕水平(affluence)和技术(technology)对环境的影响(impact),即I=P×A×T。在考察城市群碳排放影响因素时,模型可表示为:

其中,C为城市群碳排放量;P为城市群常住人口数,表征人口规模;GDP为城市群GDP;E为城市群能源消耗;G为城市群人均GDP,表征富裕程度;IS 为城市群能源消耗强度,表征技术水平;FA为单位能源碳排放系数,是常数项,假设InFA=α。

对式(1)两边取对数后,可以得到下式:

但是,IPAT模型默认各因素对环境的影响呈线性关系,且可考察的影响因素有限,无法分析其他因素对环境的影响。为了克服IPAT模型的局限性,Dietz和Rosa(1994)[53]提出了IPAT方程的随机模型,即STIRPAT模型,公式为。在考察城市群碳排放影响因素时,模型可表示为:

其中,α为模型系数;β1、β2和β3为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γ为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X为控制变量;ε为随机误差项。

STIRPAT模型拒绝了单位弹性假设,增加了随机性,且具有更好的扩展延伸性。在该模型中,可以增加对环境有影响的其他因素,例如城镇化率、财政支出等。在模型变量选择上,本文选取城市群碳排放作为被解释变量,选取城市群常住人口、人均GDP和能源消耗强度作为解释变量。近年来,城市群聚集了大量人口和产业,承载了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总量和6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生产规模和消费规模随着人口规模和富裕程度的增加而增长,从而推动化石燃料消耗碳排放的增长。随着城市群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快速发展,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致使碳排放增速逐渐放缓。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报告指出,除人口规模、经济增长和能源强度外,城镇化水平是影响碳排放的另一重要因素(Pachauri等,2015)[54]。城镇化与碳排放之间的联系错综复杂,涉及因素包括城市形态、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等。在交通运输、建筑、工业、家庭生活等主要排放领域,城镇地区对能源的消费要高于农村地区,特别是城镇商业用电、工业用电远高于农业生产用电,而我国电力供应主要来自于燃煤发电,产生较大份额的碳排放。另外,根据已有文献可知,财政支出和劳动力资源对环境的间接影响也不容忽视(赵哲和谭建立,2020[55];刘书玲等,2018[56];朱勤,2018[57])。在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中,节能环保支出是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政府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财政支持。城市群公共财政支出增加,特别是节能环保类支出的增加,将引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城市群碳减排。另外,劳动力是影响产业生产率的关键要素,城市群就业规模的增加将影响劳动生产率,进而提升碳减排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因此,为控制解释变量以外的其他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本文选取城镇化率、公共财政支出和从业人员数作为控制变量。

各因素对城市群碳排放的影响机理如图1所示。

本文构建的城市群碳排放影响因素模型如下:

其中,UB为城市群城镇化率,表征城镇化水平;FE为城市群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表征公共财政支出;EM为各产业从业人员总数,表征就业规模;β4、β5和β6为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μi为个体不随时间变化的因素。

(2)碳达峰压力指数。由于中国确定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目标,因此对于各城市群而言,碳达峰时间是实现碳达峰目标首当其冲的压力。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增速是城市群实现碳达峰的另外两个压力,碳排放量较大的城市群实现碳达峰,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的贡献较高,因此其率先实现碳达峰的责任更大;而对于碳排放增速较高的城市群,控制碳排放增长速度面临的阻力较大,短期内实现碳达峰的压力也较大。因此,本文从时间、规模和速度三个视角构建了城市群碳达峰压力指数。构建的城市群碳达峰压力指数如下所示:

其中,Iρr为城市群碳达峰压力指数;ITαv为城市群目标压力指标,反映不同情境下各城市群实现碳达峰的平均年份,表征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所面临的压力;IC为城市群碳排放贡献压力指标,反映2030年各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碳排放平均值的相对大小,表征助力全国实现碳达峰所肩负责任带来的压力;ICg为城市群本源压力指标,反映2022—2030年各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碳排放平均增速的相对大小,表征在各自碳排放增长速度下实现碳达峰所面临的压力。γ、δ和θ为各压力指标的权重。考虑到各压力指标的单位不同,需要对各指标数值进行标准化处理,如下所示:

其中,I为标准化指标;i为城市群编号;x为原始指标;min x表示所有城市群x指标的最小值,max x表示所有城市群x指标的最大值。

(3)碳减排潜力指数。本文基于效率与公平的视角构建了城市群碳减排潜力指数。从效率角度来看,碳排放强度越高,说明碳排放效率越低,表明通过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手段降低碳排放的潜力越大;从公平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有排放同等二氧化碳的权利,人均碳排放量越高,则表明通过经济调控手段降低碳排放的潜力越大。潜力指标数值根据式(6)进行标准化处理,构建的城市群碳减排潜力指数如下所示:

其中,IPo为城市群碳减排潜力指数;Ief为城市群效率潜力指标,反映2030年各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碳排放平均强度的相对大小,表征在碳排放效率方面存在的碳减排潜力;Ifa为城市群公平潜力指标,反映2030年各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人均碳排放平均值的相对大小,表征在碳排放公平性方面存在的减排潜力;ρ和σ分别为效率和公平潜力指标的权重。

(4)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城市群需要综合考量其碳达峰压力和碳减排潜力,以制定全面科学的减排方案和碳达峰目标。根据上述碳达峰压力指数和碳减排潜力指数,本文构建了城市群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如下所示:

其中,Ifo为城市群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φ和ω分别为城市群碳达峰压力指数和碳减排潜力指数的权重。

3. 数据来源及处理

研究中2005年、2010年、2012年和2015年各城市群地级市碳排放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温室气体工作组编制的《中国城市二氧化碳排放数据集(2005)》《中国城市二氧化碳排放数据集(2010)》《中国城市二氧化碳排放数据集(2012)》和《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集(2015)》,经济、人口及城镇化数据来源于各省份统计年鉴。其中,地区生产总值以2005年的不变价格进行标准化换算。由于地级市能源消耗相关数据的缺失,研究采用省域数据表征各城市群能源消耗情况,能源消耗强度数据来源于《能源统计年鉴》和各省份统计年鉴,各类能源的标准煤折算系数来源于《能源统计年鉴2019》,如表2所示。各城市群地级市从业人员数和公共财政支出来源于《城市统计年鉴》,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所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 城市群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11个城市群2005年、2010年、2012年和2015年的面板数据,剔除缺失值并将非连续时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处理成平衡面板数据后进行混合0LS回归,估算了城市群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随后,根据豪斯曼(Hausman)检验结果对模型进行选择,并对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根据式(4),为解决各变量量纲不一致的问题,本文构建的STIRPAT模型分别对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取对数。因此,在进行检验和回归之前,首先要对所有变量进行对数处理。

(1)平稳性检验。为了避免变量的非平稳而导致的伪回归,需要对面板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由于研究数据为非平衡面板数据,因此选用Fisher type检验进行平稳性检验。根据表4的检验结果可知,无论是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还是控制变量的检验统计量均显著,模型中的所有变量均平稳,通过平稳性检验,面板数据可以用于回归分析。

(2)模型估计结果。通过估计方程(4)检验了人口规模、富裕程度和技术水平对城市群碳排放的影响。模型分别引入了个体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解决了不随时间而变但随个体而异的遗漏变量问题,随机效应解决了误差的自相关性,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第(1)列回归没有引入控制变量、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人口规模、富裕程度和技术水平对碳排放的影响均在0.01水平上显著。第(2)列回归加入控制变量并引入随机效应,三个控制变量对碳排放的影响不显著,其他三个解释变量对碳排放的影响依旧维持在0.01水平上显著。第(3)列回归加入控制变量并引入固定效应,公共财政支出和从业人员数对碳排放影响不显著,人口规模、富裕程度、技术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对碳排放的影响分别在0.1、0.05、0.1和0.05水平上显著,估计系数分别为0.97、1.046、0.459和0.826。

为检验模型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计算了回归模型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结果显示,第(1)~(3)列OLS回归模型的VIF分别为9.174、8.772、8.264,均未超过10,说明回归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3)豪斯曼检验。为确保回归结果的可靠性,选取合适的模型结果进行分析,本文对模型结果进行Hausman检验。城市群碳排放影响因素回归模型的Hausman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结果表明,城市群碳排放的Hausman检验结果显著,Hausman检验拒绝原假设,结合固定效应模型的F检验结果可知,固定效应模型的效果优于随机效应模型和OLS回归,应选用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进行分析。根据上述Hausman检验结果,碳排放量测算公式如下:(4)回归结果分析。如表5第(4)列所示,各因素对城市群碳排放的影响程度有所差异。其中,富裕程度的提升是推动城市群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的升高也是导致城市群碳排放增加的重要因素;技术水平的进步,即能源消耗强度的下降,能起到一定程度的减排作用;公共财政支出和从业人员总数对城市群碳排放的影响并不显著。人口规模的回归系数在各模型中都为正,常住人口的增加对碳排放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城市群常住人口增加1%,碳排放量将增加0.97%。人口增长对碳排放的弹性系数小于1,人口的聚集将推动规模化生产和提升公共设施利用效率,从而使人均碳排放有所下降,致使人口增长产生的边际碳排放递减。富裕程度的回归系数在各模型中都为正,经济增长是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人均GDP增加1%,碳排放量将增加1.046%。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弹性系数略大于1,城市群的经济增长主要由投资、资源等传统要素驱动,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不足,尚未充分发挥技术创新降碳作用。即,当前城市群的发展模式仍较粗放,经济增长伴随着资源能源的大量消耗,为排放密集型经济增长方式,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不高,科技创新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整体尚未进入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造成经济增长产生的边际碳排放递增。技术水平的回归系数在各模型中也都为正,能源消耗强度的下降促进了碳减排。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能源消耗强度下降1%,碳排放量将下降0.459%。能源消耗强度对碳排放的弹性系数低于0.5,城市群清洁生产技术的提高降低了能源消耗强度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碳排放,但是技术水平进步所带来的碳减排却十分有限,先进技术产生的边际减碳递减,技术减排效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相较于其他促进碳排放增长的因素,能耗强度对碳排放的影响较小。城市群通过降低能耗强度推动的碳减排不足以抵消其他因素拉动的碳排放增长,致使城市群的碳排放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城镇化水平在OSL和随机效应模型中不显著,在固定效应模型中显著为正,说明城镇化进程对碳排放增长有一定的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城镇化率增加1%,碳排放量将增加0.826%。整体而言,随着城市群的城镇化建设与推进,带动了碳排放一定程度的增长。但是,城镇的集聚效应有利于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导致城镇化提升带来的边际碳排放递减。(5)稳健性检验。为检验固定效应模型的稳健性,本文采用改变样本容量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在11个城市群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山东半岛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的规划范围为山东省全境。回归结果第(4)列为稳健性检验结果,根据结果可知,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显著程度与估计系数并没有很大的变化。人口规模、技术水平依旧在0.1水平上显著,估计系数分别为0.967和0.384;富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仍在0.05水平上显著,估计系数分别为1.044和0.882;公共财政支出和从业人员总数对碳排放影响依然不显著,且估计系数正负号无变化。模型通过稳定性检验。2. 城市群碳达峰预测(1)各年碳排放状况。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及自然资源禀赋不同,导致碳排放差别较大。在11个城市群中,长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碳排放量远超其他城市群,2010年碳排放量均超过10亿吨,2015年碳排放量分别为15.7亿吨和11.3亿吨,如图2所示。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关中平原、呼包鄂榆和珠三角城市群碳排放量居中,2015年碳排放量均在4亿~8亿吨之间,如图3所示。哈长、北部湾和兰州-西宁城市群碳排放量远低于其他城市群,2015年碳排放量均未超过4亿吨,如图4所示。各城市群第一产业碳排放占比非常低,长江中游、哈长和北部湾城市群的第一产业碳排放占比分别为1.7%、1.9%和1.1%,其他城市群的第一产业碳排放占比均不足1%。因此,第一产业碳排放并不是各城市群碳减排的重点领域。各城市群第二产业碳排放占比非常高,均超过了60%。其中,关中平原、呼包鄂榆和兰州-西宁城市群的第二产业碳排放效率较低、强度较高,排放强度分别为5.9吨/万元、7.3吨/万元和5.7吨/万元,第二产业是这三个城市群碳减排的重点领域。长江中游、哈长、成渝和北部湾城市群的第三产业碳排放占比较高,均超过了10%,且第三产业碳排放效率较低、强度较高,排放强度分别为0.49吨/万元、0.45万元/吨、0.63吨/万元和0.40吨/万元,第三产业是这四个城市群碳减排的重点领域。长三角、兰州-西宁、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的生活和间接碳排放占比较高,均超过了14%,且人均生活和间接碳排放较高,均超过了1.5吨/万元,生活和间接碳排放是这四个城市群的重点减排领域。(2)碳排放预测情境设置。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Rich等,2014)[58]提出的碳达峰判断依据,某地区的碳排放达到峰值后的五年或者更长的历史时间内碳排放呈下降趋势即为已经实现碳达峰。针对中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的目标,本文对影响碳排放的主要解释变量设置了四种不同的情境,分别为高增长快降耗、低增长快降耗、高增长慢降耗和低增长慢降耗,并在四种情境下,基于STIRPAT模型预测了各城市群2022-2035年碳排放量。根据边际效益递减原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其发展速度不断放缓,对应指标的增速或降幅也将不断下降。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相对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对应指标的增速或降幅也下降更快。将城市群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分别按照总人口、人均GDP、城镇化率、能源消耗强度等指标进行聚类,其中,长江中游、成渝、长三角、中原、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属于人口规模较大城市群;长三角、呼包鄂榆、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群;长三角、呼包鄂榆、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属于城镇化水平较高城市群;哈长、成渝、长三角、中原和珠三角城市群属于技术水平先进城市群。在低(高)增长情境中,经济社会处于发展速度放缓(保持高速发展)状态;在慢(快)降耗情境中,技术水平提升较慢(快)导致能源消耗强度缓慢(快速)下降。各情境中经济社会和技术水平指标的增速以2015-2018年均增速为基准进行变化,相关指标设置如表7所示。(3)碳达峰预测。根据STIRPAT模型回归结果,在四种不同情景下预测了2022—2035年各城市群的碳排放量。在高增长慢降耗情境下,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造成大量碳排放增长,技术水平缓慢提升放缓了碳减排速率,城市群实现碳达峰速度非常慢。在高增长快降耗情境下,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造成碳排放增长,技术水平快速提升促进了碳减排速率,城市群碳达峰取决于两者的平衡。在低增长慢降耗情境下,经济社会低速发展使得碳排放增长缓慢,技术水平缓慢提升放缓了碳减排速率,城市群碳达峰取决于两者的平衡。在低增长快降耗情境下,经济社会低速发展使得碳排放增长缓慢,技术水平快速增长提高了碳减排速率,城市群实现碳达峰速度非常快。在11个城市群中,哈长、长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都能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如图5所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放缓,哈长城市群是最先实现碳达峰的城市群,在2022年即已实现碳达峰,四种情境的平均达峰排放量为3.42亿吨。长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分别在2023-2027年、2024-2028年和2026-2030年实现碳达峰,四种情境的平均达峰排放量分别为21.09亿吨、15.7亿吨和6.66亿吨。这三个城市群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已经开始从经济快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增长阶段,率先实现达峰难度较小。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和兰州-西宁城市群在低增长慢降耗情境和低增长快降耗情境下均能够在2025-2028年间实现碳达峰,而在高增长慢降耗情境和高增长快降耗情境下均无法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如图6所示。这六个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的平均达峰排放量分别为11.91亿吨、8.65亿吨、8.34亿吨、3.08亿吨、7.28亿吨和1.95亿吨。这六个城市群尚处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且承接了发达城市群转移的碳排放密集产业,仍有较大的碳排放需求,要率先实现碳达峰难度较大。呼包鄂榆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都无法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如图7所示。2022-2035年,呼包鄂榆城市群的碳排放逐年稳步增长,且增速逐年放缓,该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2035年的平均碳排放量为7.93亿吨。该城市群属于能源输出型,生产的能源和电力向全国其余地区输送。为了满足其余地区的需求,该城市群能源消耗将维持增长态势,中长期内无法实现碳达峰目标。全部城市群在高增长快降耗情境、低增长慢降耗情境和低增长快降耗情境下分别能够在2029年、2025年和2025年实现碳达峰,而在高增长慢降耗情境下无法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如图8所示。全部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的平均达峰排放量为94.97亿吨。五、进一步研究1. 城市群碳达峰压力根据式(5)构建的碳达峰压力指数模型,对各城市群碳达峰压力进行测算,结果如表8所示。目标压力源自于上级部门的目标考核,属于外部压力。责任压力与本源压力是由各城市群自身碳排放量与增速所产生的压力,属于内部压力。外部压力与内部压力优先级相同,故γ=δ+θ=0.5。另外,各城市群应站在全国一盘棋角度,优先考虑其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的责任,再考虑减缓碳排放增速的压力,因此δ>θ。考虑到不同压力指标的优先级,目标压力指标、责任压力指标和本源压力指标的权重分别设置为0.5、0.3和0.2。从表8可以看出,在11个城市群中,呼包鄂榆和长江中游城市群面临的碳达峰压力较大,碳达峰压力指数均超过0.6。成渝、北部湾、关中平原、长三角、中原、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适中,碳达峰压力指数均在0.4~0.6之间。兰州-西宁和哈长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较小,碳达峰压力指数分别为0.36和0.02。2. 城市群碳减排潜力根据式(7)构建的碳减排潜力指数模型,对各城市群碳减排潜力进行测算,结果如表9所示。在评估减排潜力时需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因此效率潜力指标和公平潜力指标的权重均设置为0.5。在11个城市群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存在的碳减排潜力较大,碳减排潜力指数均超过了0.35。中原和京津冀城市群存在的碳减排潜力适中,碳减排潜力指数均为0.18。长三角、北部湾、长江中游、成渝、珠三角和哈长城市群的碳减排潜力较小,碳减排潜力指数均未超过0.1。3. 城市群碳减排达峰动力根据式(8)构建的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模型,对各城市群碳减排达峰动力进行测算,结果如表10所示。在确定城市群碳达峰路径模式时,需要综合考虑碳达峰压力和碳减排潜力。考虑到碳达峰是目标考核,各城市群无论减排潜力大小都要在2030年前助力实现全国碳达峰,因而压力指数的优先级要高于潜力指数,即φ>ω,碳达峰压力指数和碳减排潜力指数权重分别设置为0.6和0.4。在11个城市群中,呼包鄂榆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减排达峰动力较大,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分别为0.88和0.48,呼包鄂榆城市群的三项指数均为所有城市群最高。呼包鄂榆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都不小,且碳减排潜力都很大,属于碳减排动力源城市群,需要重点关注能源开采与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化工等“两高”行业生产工艺的低碳绿色改造,与碳达峰示范城市群开展低碳发展合作,引入先进低碳技术,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助力尽早实现碳达峰。长江中游、中原、成渝、兰州-西宁、北部湾、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碳城市群的碳减排达峰动力适中,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均在0.25~0.4之间。中原和兰州-西宁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不大,但是碳减排潜力也不小,属于低碳培育型城市群,需要重点关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加强储能场景应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储能调峰为辅的多能互补新格局,鼓励碳汇资源开发,加快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的应用示范,加强碳中和储备。长江中游、成渝、京津冀、长三角、北部湾和珠三角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不小,但是碳减排潜力却不大。长江中游、成渝和北部湾城市群属于高质量转型城市群,需要重点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产业价值服务化延伸,提升产业电气化水平,实现产业低碳发展和高质量转型。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属于碳达峰示范城市群,需要重点关注建筑、交通、生活等全方位减排,积极发展零碳建筑,构建低碳交通网络体系,引导低碳生活与消费方式,打造安全高效的数字化智慧能源体系,并加大低碳科技创新研发力度,突破现有技术瓶颈,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支持帮助其他地区尽快实现碳达峰。哈长城市群的减排达峰动力较小,减排达峰动力指数为0.02。该城市群的三项指数均为所有城市群最低。如前所述,哈长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趋缓,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也可最快实现碳达峰。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1. 研究结论本文运用STIRPAT模型分析了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对城市群碳排放的影响。结果显示,人口规模、富裕程度、技术水平和城镇化水平能够显著影响城市群碳排放。基于模型回归结果预测了各城市群2022-2035年碳排放量和碳达峰时间。哈长、长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都能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和兰州-西宁城市群在低增长慢降耗情境和低增长快降耗情境下均能够在2025-2028年间实现碳达峰,而在高增长慢降耗情境和高增长快降耗情境下均无法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呼包鄂榆城市群在四种情境下都无法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研究最后测算了城市群碳达峰压力、碳减排潜力和碳减排达峰动力,呼包鄂榆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碳减排达峰动力较大,这两个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都不小,且碳减排潜力都很大;中原和兰州-西宁城市群的碳减排达峰动力适中,这两个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不大,但是碳减排潜力也不小;长江中游、成渝、京津冀、长三角、北部湾和珠三角城市群的碳减排达峰动力适中,这六个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不小,但是碳减排潜力却不大;哈长城市群的碳减排达峰动力较小,该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和碳减排潜力均为所有城市群最低。2. 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针对中国城市群碳达峰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制定差异化碳达峰目标。各城市群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现状特征判断未来发展情境,并进一步参照STIRPAT模型预测的碳达峰时间和达峰排放量,因地制宜设定碳达峰目标。哈长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趋缓,可最快实现碳达峰,要在2024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排放量控制在3.42亿吨左右。长三角、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技术水平先进,已从经济快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率先实现碳达峰难度较小,要在2025-2029年间率先实现碳达峰,为较晚实现碳达峰地区提供宝贵的发展空间,碳达峰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1.09亿吨、15.7亿吨和6.66亿吨左右。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和兰州-西宁城市群尚处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且承接了发达城市群转移的碳排放密集产业,仍有较大的碳排放需求,要率先实现碳达峰难度较大,要力争在2030年左右实现,碳达峰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1.91亿吨、8.65亿吨、8.34亿吨、3.08亿吨、7.28亿吨和1.95亿吨左右。呼包鄂榆城市群是能源输出型城市群,提供了全国其他地区的能源和电力消费。为了满足全国其余地区的能源需求,该城市群能源消耗将维持增长态势,中长期内几乎无法实现碳达峰。第二,推动差异化碳达峰实现路径。综合考虑城市群的碳达峰压力、碳减排潜力、碳减排达峰动力指数,各城市群应实行差异化碳达峰路径。减排动力源城市群(呼包鄂榆和关中平原)要引入先进技术,推动“两高”行业绿色低碳改造;低碳培育型城市群(兰州-西宁和中原)要积极推进“风光储一体化”现代能源体系建设,鼓励碳汇开发与CCUS应用;高质量转型城市群(长江中游、成渝和北部湾)要加快产业低碳高质量转型,提升产业电气化水平;碳达峰示范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要实现建筑、交通、生活等全方位减排,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突破现有技术瓶颈,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支持其他地区尽早实现碳达峰。哈长城市群在保障人口和产业不断聚集前提下,加快实现碳达峰。第三,明确差异化减碳降碳重点领域。第一产业不是各城市群碳减排的重点领域。关中平原、呼包鄂榆和兰州-西宁城市群碳减排的重点领域是第二产业。长江中游、哈长、成渝和北部湾城市群应大力推动第三产业碳减排。长三角、兰州-西宁、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应强化生活和间接碳减排。中原城市群应将各行业的碳排放增速维持在较低水平,统筹推进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生活和间接领域碳减排措施,综合控制各行业碳排放增速。第四,加大低碳脱碳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城市群强化低碳技术研发,引导企业、研发机构、服务中介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参与低碳技术创新,推动城市群成为低碳技术创新高地。强化对清洁煤技术的开发利用,积极推广燃煤高效发电、先进燃烧、烟气净化等技术。拓展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深度与广度。在中原、长江中游、哈长、长三角城市群以完善生物质资源收运体系为重点,降低成本,促进生物质能发电规模开发。鼓励城市群率先推动智慧能源建设,促进城市群加快绿色智能高效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车辆的开发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天然气汽车,广泛运用“互联网+”、北斗卫星完善智能交通体系。积极发展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园区社区,推广运用建筑光伏发电、热泵采暖、高效绝热、高效电器等技术对传统建筑进行改造。支持对可控核聚变、氢燃料、海洋能、碳汇农业、碳捕获与封存等战略性技术实行集中攻关。第五,推动多样化低碳战略性平台建设。稳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专门设立城市群碳排放权交易板块,鼓励建设城市群碳排放权交易所。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探索开展碳配额招拍挂,在其他城市群采用差异化基准值法分配配额。建立城市群碳排放数据库,共享碳排放交易信息,研究编制城市群碳排放权交易指数。支持率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探索开展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碳市场的境内外碳资产回购式融资模式。搭建城市群低碳发展协调平台,因地制宜推动建立城市群低碳发展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城市群碳达峰市长联席会议、部门合作协商会议等。加强城市群交流平台建设,鼓励城市群内各城市轮流举办碳达峰博览会、展会,广泛开展低碳发展论坛、研讨会、磋商对话,不断完善国内外低碳发展合作交流机制。积极构建城市群低碳发展融资平台,鼓励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联动创新低碳发展融资系统,强化碳税、碳债券、碳基金、碳保险、碳期权、碳资产证券化等工具创新。建立碳达峰信息交流和宣传平台,普及低碳知识,让城市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低碳节能减排中发挥主动作用。第六,完善推进碳达峰监督考评机制。健全城市群碳排放相关统计标准,完善评价和碳标识制度,在国家统一指标下突出城市群的引领性适度提高标准并结合不同城市群特征细化内部方案。积极推动城市群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部门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重点领域碳排放强度分类管理。在设立相关指标和标准时,强化降污减碳协同推进。鼓励各城市群公布碳达峰期限和达峰峰值目标,并制定路线图和施工图。健全城市群碳排放动态监测体系,鼓励独立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城市群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实施城市群碳排放公报制度,按照相关标准编制年度碳排放清单。完善城市群碳排放考核制度,将碳排放情况纳入各城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城市群碳排放考评预警和奖惩制度,实行碳排放红黄绿灯分档预警机制,根据各城市碳排放完成情况实施严格规范的奖励或处罚。加强城市群碳达峰国际交流合作,率先推进碳减排标准、统计、监测等领域与国际接轨。

原发:《经济管理》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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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竹书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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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零碳园区应该怎么做?看这篇就够了 https://www.carbonhrss.com/6869.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869.html#respond Sun, 26 Feb 2023 08:45:51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869

双碳目标的提出将再次考验“中国速度”。我国于2020年9月明确提出“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

园区是产业集聚发展的核心单元,也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最重要、最广泛的空间载体。是作为先进要素高度集聚、创新活动蓬勃发展的产业活动主要的载体。

从国家层面看,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具备碳排放评价工作基础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中优先选择涉及碳排放重点行业或正在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的产业园区,打造100个城市园区试点。

一场全国性的“双碳”大考摆在面前,如何建设零碳园区成了重中之重。今天,就来跟您聊聊“零碳园区”的方方面面。

零碳智慧园区概念内涵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低碳园区、低碳工业园区、近零碳园区、零碳智慧园区等新概念、新模式不断出现。随着“双碳”战略的提出,相关概念认识持续深化,建设重点更加聚焦,标准愈发清晰。

零碳智慧园区是指在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方位系统性融入碳中和理念,依托零碳操作系统,以精准化核算规划碳中和目标设定和实践路径,以泛在化感知全面监测碳元素生成和消减过程,以数字化手段整合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碳中和措施,以智慧化管理实现产业低碳化发展、能源绿色化转型、设施集聚化共享、资源循环化利用,实现园区内部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生产生态生活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园区。

零碳智慧园区的建设路径

关于规划

1、诊断规划:

对于现有园区的零碳化改造,需要针对现有产业结构,构建碳核算模型,进行全量碳数据汇总,确定零碳目标和线路图。

首先,对全园区碳排放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摸底,做好碳排放数据统计和核查等基础工作,深入了解自身的碳排放情况。

其次,在园区碳排放统计和核查的基础上,推进“碳达峰”测算,科学估算碳达峰目标值和达峰期限。梳理出潜在的减排途径,并对不同减排途径的减排潜力、减排成本和减排效益等进行详细评估和测算。

最后,根据碳达峰目标值和测算结果,结合自身具备的能源转型、应用转型、数字化转型三大核心能力,科学选择碳中和路径,明确减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措施等事项,并制定分年度、分领域的详细减排时间表,形成精细化的碳排放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以确保减排目标切实可行。

2、顶设先行:

对于新建园区,在园区定位、产业选择、空间布局等层面依据碳中和理念与数字融汇赋能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空间的愿景目标统筹规划,基于创新成长、绿色高效、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进行一体化的零碳智慧园区建设规划。

首先,根据诊断结果,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园区碳排放碳达峰行动方案,按照“规划、建设、运营”的基本思路,参照零碳智慧园区蓝图有计划有安排地推进零碳智慧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零碳发展顶层设计。

其次,全面考虑零碳能源体系、零碳建筑体系和零碳交通体系的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园区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地热等)区域,充分利用已有规划设计蓝图布局新能源发电以及能源存储转化系统,合理规划充电桩和新能源车位。

最后,充分发挥园区管委会的公共服务职能,强化零碳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多渠道统筹资源,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为园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关于建设

产业优化: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广普及碳应用,促进产业链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设定产业优化方案,淘汰一批,改造一批,引进一批。

一方面,在原有园区产业基础上,鼓励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推动建立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新型产业集聚区。

另一方面,推动园区企业利用低碳设备、低碳技术及低碳材料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提高能源利用率,进一步实现园区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此外,在招商过程中,避免引入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项目和企业进入园区,同时也加大对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引进力度,从源头上筑起绿色低碳发展屏障。

机制引导:

通过建立相关组织机制,创新碳排放激励机制等,完善园区低碳管理机制,并积极探索建立园区零碳建设的长效机制与政策措施,为实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方面,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相关督查考核办法,常态化开展阶段绩效评估,将低碳责任与成效明确到个人,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予以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追究责任。

另一方面,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与运行。制定财税激励政策,综合考虑能源、环境和碳税的协同配置,引导形成园区低碳发展长效机制。

零碳改造:

根据园区碳排放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空间布局,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用水、用电、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低碳化、智能化改造。

一方面,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鼓励在建筑、生活设施中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包括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风光互补路灯、智能充电桩等。

另一方面,对园区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电器等基础设施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此外,加强园区数字化改造,建设碳监测体系,建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平台,加强对园区工业、建筑、交通用电等基础数据统计,建立并完善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支撑园区管理者科学规划、精准部署。

关于运营

数字赋能:

通过智慧园区体系,对园区内水电、光伏、储能等各类能源数据进行全面管理及趋势分析,整合碳管理模块,建设零碳操作系统。

基于零碳操作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对采集数据进行聚类、清洗和分析,建立企业范围内的资源-能源平衡模型,并设定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统计分析、动态优化、预测预警、反馈控制等功能,实现企业能源信息化集中控制、设备节能精细化管理和能源系统化管理,降低设备运行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要素配置:

强化要素支撑,对接配置相关土地、机制、金融、技术、人力、数据等资源要素,建设包括园区企业、园区管理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分层次、多角度的监管体系,实现多元化、信息化监测模式。

建设能源与碳排放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推动与园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招商引资服务平台等互联互通,建立低碳企业库、低碳项目库、低碳人才库和政策工具库等专题数据库,加强企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服务能力,实现对园区碳排放及用能的综合分析和实时监控,提升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

零碳智慧园区沙龙

零碳园区是企业迫在眉睫的建设目标,但零碳工业园区的基础是要有零碳或者低碳的能源供应系统;在运营过程中,关键是要有储能系统支撑,以及智能数字化技术的管理体系。目前,与零碳工业园区相关的技术已没有障碍,但商业模式仍未成熟,政策标准还存在较多空白。业界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标准,推进零碳工业园区落地。

概念看起来简单,但在现实中,由于工业园区的碳排放核算、碳足迹追踪等相应的标准规范尚未全国统一,多家零碳园区都只是得到第三方机构的认可。

零碳智慧园区呈现五大关键发展趋势

目前,智慧园区已在全国范围广泛铺开建设,成功标杆和成熟方案层出不穷,基于现有的园区数字化基础,贯彻碳中和理念、整合零碳应用已成为零碳智慧园区建设的主流方向。

在“双碳”背景下,零碳园区将呈现五大关键发展趋势:

1、环境演进:纲举目张,从政策单点布局到机制环境日益完备

2、生态演进:协力同心,从强约束推动到聚力共建共治共享

3、应用演进:利器善事,从简单工具包到场景深度实践方案

4、格局演进:百花齐放,从星火次第绽放到全面铺开排浪涌现

5、智慧演进:价值释放,从数据简单汇聚到深度赋能智慧应用

随着节能减排被纳入到对园区的要求,未来对“零碳园区”的打造势必会对园区的建设和运营提出新的要求。就眼前而言,国内外缺乏明确的零碳园区定义和实施指南,往往仅关注二氧化碳排放,尚未建立碳计量、碳管理、零碳闭环的“全局观”。

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而零碳园区的打造显得至关重要。这是一个长期过程,工业园区可以从不同维度进行“自我诊断”和“自我优化”,从而无限靠近“零碳”的极致的目标。

(关注“全球零碳伙伴”公众号,获取更多碳中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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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是碳中和 https://www.carbonhrss.com/6750.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750.html#respond Sat, 11 Feb 2023 04:43:15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750

作者:安永碳中和课题组著

来源:《一本书读懂碳中和》,机械工业出版社授权发布

什么是碳中和

提到碳中和,你可能想知道:什么是碳中和?我们为什么要进行碳中和?究其原因,是什么让碳中和成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遏制全球变暖而采取的举措?这对我们每个人到底有什么影响?我们又需要如何应对呢?为了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我们首先介绍碳中和的提出背景。

碳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化,人类生存发展面临危机

全球快速变暖,自然环境面临威胁

刚刚过去的2020年,除了新冠病毒在全球肆虐,你是否也感觉到了气温有点特别?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显示,2020年是有(气象)记录以来三个最暖年份之一。2020年6月,北极圈内的一个西伯利亚小镇居然达到了38℃的高温!这也是北极圈内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温度。其实,不只是北极,2020年全球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上升了大约1.2℃,气温的上升速度远远超出预期。

也许你会想:全球平均气温仅上升1℃,能对我们产生多大的影响呢?要知道,全球平均气温每升高1℃,海平面可能会上升超过2米,这会导致像巴厘岛、马尔代夫这样海拔较低的沿海地区的面积逐渐缩小甚至消失,岛上的居民将不得不迁往别处。

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2℃,全球99%的珊瑚礁都将消失,接近墨西哥国土面积的冻土会永久解冻,水资源将变得极度紧张。数千年来,地球的全年气候一直保持稳定。正如我们的身体一样,地球可以通过自我调节维持气候的动态平衡,这也是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地球生态系统内在的生态平衡一旦被打破,将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有研究认为,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5℃,地球的整体环境将被完全破坏,甚至有可能引发生物大灭绝。所以,平均气温每上升1℃,都将对地球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见图1-1)。

导致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是人类活动不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温室气体主要包括水蒸气、二氧化碳、氧化亚氮、氟利昂、甲烷等,这些气体使大气的保温作用增强,从而使全球温度升高。其原理是,太阳发出的短波辐射透过大气层到达地面,而地面增暖后反射出的长波辐射却被这些温室气体吸收。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不断增多,就好像给地球裹上了一层厚厚的被子,使地表温度逐渐升高。

社会发展离不开能源的使用,随着全球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和生产用能需求的上升是必然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化石燃料的大规模使用,例如用煤炭发电和供暖,以燃油为动力的汽车,都是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碳排放不可避免。因此,解决发展与排放之间的矛盾、平衡二者的关系就成了关键。

《巴黎协定》确定了全球平均气温上涨幅度控制目标

为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减缓全球变暖趋势,2015年12月,近200个缔约方共同通过了《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对2020年后全球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行动安排。这一协议的主要目标是将21世纪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2℃之内,并寻求将气温升幅进一步控制在1.5℃之内(见图1-2)。

为什么要努力控制在1.5℃以内呢?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指出,若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5℃以内,将能避免大量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与风险,例如,能够避免几百万人陷入气候风险导致的贫困,将全球受水资源紧张影响的人口比例减少一半,降低强降雨、干旱等极端天气发生的频率,减少对捕鱼业、畜牧业的负面影响。

为什么提出碳中和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我国宣布碳中和目标,积极响应《巴黎协定》应对气候变化,主动做出减排承诺。

(1)摆脱能源对外依赖

当前,我国化石能源的对外依赖程度仍然较高。以石油产业为例,我国石油的进口量位居全球首位,2020年对外的依赖程度攀升至73%。在我国工业化进程持续推进的前提下,未来对于能源的需求还将有增无减。但事实上,我国可再生能源非常丰富,资源禀赋远远超过化石能源。

(2)促进全球产业链重构

在碳中和目标下,产业链内企业间的经济交换,不再仅限于传统的产品与服务,也包括每一个环节的碳排放量。

(3)推动资产重新配置

伴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浪潮,资本市场的投资风口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变”。

(4)以气候外交提升国际话语权

碳中和是一场深刻的能源替代行动,将重新定义21世纪的大国竞争格局。

(5)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技术研发与技术突破是实现净零排放的关键。

(6)创造新型就业机会

就业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碳中和带动了新型业务、新型企业、新型行业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新职业、新岗位、新的就业机会。

(7)推动循环经济转型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需要生产体系、流动体系、消费体系的协同转型。

实现碳中和:四项关键要素缺一不可

相信现在你已经对碳中和的概念,我国为什么现在提出碳中和,以及实现碳中和的难点有了基本的了解。那么要想实现碳中和,究竟有哪些关键要素呢?我们将在本章中对实现碳中和的四项关键要素,即技术可行、成本可控、政策引导及多边共赢逐一进行讲解。

要素一:技术可行

大力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技术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根本路径。

为什么技术对于实现碳中和如此重要?一方面,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实现碳中和所需的碳排放减量远远多于其他经济体;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仍以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燃料为主,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给中贡献较小,当前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尚未完全脱钩,因此在考虑减少碳排放的同时,还要兼顾经济的持续发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尤为重要,这就要求企业在保持经济发展贡献的前提下,以先进技术为重要依托,最终实现碳中和愿景。

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十年,以CCUS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电气化技术、信息技术等为中心的一系列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将在能源转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CCUS技术能够帮助高耗能行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技术、电气化技术的发展将加快传统化石能源的淘汰,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换代;此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也将助力我国碳减排进程,对减少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要素二:成本可控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考虑低碳与市场发展的平衡,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做到成本可控,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零碳经济将彻底重构产业链,这也意味着价值链的全面转型。从几大高耗能、高排放的控排行业来看,绿色低碳转型将大幅提高能源供给与节能减排的成本。

短期来看,脱碳行动带来的“绿色成本”必然会给企业发展带来竞争劣势。对于某些难脱碳的行业领域,如钢铁行业,脱碳会使每吨钢的成本上升20%,这对钢铁企业来说影响巨大,但是对于使用零碳钢铁的汽车制造企业来说,成本增量不会超过现在的1%,对于消费者来说, 1%的增量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此,碳价和相关制度的保障对于全面推动脱碳进程至关重要。逐步建立我国的碳定价体系以及各国碳价的互联机制,可以避免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要素三:政策引导

政府需要完善行业排放标准、建立碳税征收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及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实施一系列碳减排政策,为企业发展碳减排新技术提供政策上的支持与引导,助力企业尽早开展低碳转型的尝试,帮助企业降低转型成本和融资难度,降低企业应用碳减排技术的风险,从而让企业以最低的成本和风险实现低碳转型。

要素四:多边共赢

要实现碳中和目标,一方面需要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还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利益共同体的协同努力,从而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举例:某汽车集团在其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愿景中明确表示,将从供应链、生产制造、产品规划、产品使用和产品回收利用5个环节,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减排。这一举措将对该汽车集团的各上游供应商提出严苛要求,它们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集团的低碳减排标准,如低排放工艺生产的轮胎、绿色铝材制成的电池外壳与轮毂、绿色环保塑料内饰、大豆泡沫材料的汽车座椅、可回收动力电池、节能电动汽车设计等。

各行业转变路径导图

我们分别从能源供给侧和能源需求侧两个角度出发,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畅想电力、非电、钢铁、水泥、化工、交通、建筑和服务行业的“零碳”未来,提出各行业具体的脱碳路径(见图3-1)。我们认为各行业在节能减排的过程中,离不开碳的“负排放”技术的发展、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设以及绿色金融体系的保障。因此在行业着手减排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这些支撑要素。

实现碳中和,下一步怎么走

一:

给每个人的建议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低碳环保、科研或就业选择等方面为碳中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一,低碳环保方面。个人可通过绿色出行、环保办公、降低能耗、减少肉类摄入、植树造林等手段助力碳中和的实现。

绿色出行。个人要将绿色出行的理念深植于心。绿色出行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拥堵,还减轻了环境压力。个人可以通过自行车、电动公交车、地铁、电动汽车等多种交通工具,以及合乘、共享等出行方式,减少碳排放。

环保办公。环保办公指减少办公过程中的打印、复印次数,养成节约纸张的好习惯,选择可循环利用的办公文具,加快适应无纸化办公。同时减少商务出行,尽量利用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

降低能耗。在电器选择上,尽可能选择使用节能电器。安装光伏分布式能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既可以满足家庭用能需求,也符合低能耗的用电方式。同时,节约用电的习惯自然也必不可少,可以通过使用智能家居控制中心统筹屋内耗能,及时关闭不使用的电器。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采用环保且生产过程耗能低的材料,例如选用再生钢材,通过保温混凝土模板、屋顶防辐射屏障、基础隔热板等提高住宅能效。

减少肉类摄入。倡导少吃肉。原因是水果、蔬菜和谷物对环境影响较小,而饲养牛、羊等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如果把全世界的牛视作一个国家的话,它就是全球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牲畜饲养的温室气体排放不可小觑。我们可以提高素食餐饮的频率,减少肉类的摄入,或者选择购买植物基人造肉这样的产品,减少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

植树造林。森林可以吸收和储存二氧化碳,因此主动参与植树造林有助于实现碳中和。你也可以通过类似“蚂蚁森林”这样的线上碳减排活动参与植树造林。个人的绵薄之力可以积少成多,从而迸发出巨大的能量。全民一致的碳减排行动,可以增加我国的森林面积,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其二,科研或就业选择方面。在专业选择上,可以考虑选择有利于推动碳中和发展的相关技术和专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在科研方向上,可以研究碳中和与自身所学专业或所处行业的相互影响,从专业性角度出发,研究可以为碳中和做什么,为碳中和实现路径建言献策;在就业选择上,新一轮低碳环保技术的发展将催生一大批绿色环保领域的新就业机会,传统的化石能源行业发展空间可能受限,尽早切换赛道或选择在低碳技术领域自主创业,有利于抓住新一轮“风口”,实现个人发展的“弯道超车”。同时,传统行业人员也可选择到已声明碳中和目标或有此规划的公司就业,并积极推动公司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二:

给企业的建议

(1)摸清自己的“碳家底”,明确碳排放范围

企业实现碳中和的重要依据是明确其生产和运营范围内的碳排放量,做好碳排放核算工作是企业开展碳中和工作的基础。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The Greenhouse Gas Protocol),它将企业碳排放范围分为范围1、范围2和范围3。

范围1是指企业自有设施的排放,例如制造业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能源行业的燃料燃烧等;范围2是企业消耗外购能源导致的供能机构的排放,例如企业外购电力和蒸汽产生的排放,以互联网科技行业为代表—数据中心的外购电力;范围3是指其他所有排放,包括外购商品和服务、上下游产业链以及售出产品的使用过程等的碳排放量,例如员工出差、上下游运输及分配和租赁资产等。

(2)在明确排放范围的基础上,企业需明确排放总量,即开展碳核算

企业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有两种国际标准核算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4标准,例如企业碳核查,就是核算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只包含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在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碳减排量核查工作中常用到这一方法。根据ISO 14064标准,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二氧化碳当量总额计算具体如图4-1所示。

第二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7标准,该方法除了统计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还统计了范围3的排放,可以测算技术方案的碳排放,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对比评价,同时也可以测算企业的碳足迹,用于企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核算。第一种方法容易核算和核查,而第二种方法涉及供应链全过程的排放,较难准确核算。但是,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核算,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进行大量的直接碳排放,无法达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门槛,企业很难改进,限制减排潜力的发挥。因此,对于大多数并不是直接高碳排放的企业,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法核算,测算全价值链的碳排放水平。同时企业还可以考虑结合新兴技术和数字化方案,如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提升碳排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应定期对碳足迹的进展进行信息披露。

(3)结合企业特征,制定科学的碳减排目标

当算清当前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后,企业要围绕自身业务特征,结合我国“30·60”双碳目标,制定自身的碳减排目标和规划,并配合出台自身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

企业在制定碳减排目标时,可参考“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发布的指南,制定符合《巴黎协定》的科学碳目标。科学碳目标已成为全球公认的企业设定碳减排目标的标准,旨在为企业提供基于气候科学减排目标的清晰指导框架,从而确保企业设定的碳减排目标和速度与《巴黎协定》中控制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小于2℃的目标相一致。

(4)制定具体的行动路线图

明确具体的减排实施路径是确保实现各关键时间节点目标的前提。

企业应如何将具体的减排行动融入生产运营中?通过分析欧洲领先企业的减排行动,我们总结出几点落地建议。首先,成立企业级减排项目小组,由公司高层作为小组领导,以更有力地推动减排行动,并定期审查各部门的减排成果。其次,将公司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细化为各部门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并将减排目标纳入部门负责人考核体系,设置环境关键绩效指标(Environment KPI,E-KPI),提高内部各运营环节的减排积极性。最后,设立公司“碳税”,在公司内部交易中,通过建立模拟市场的方式将碳税成本计入模拟利润计算,让各部门主动承担起减少碳排放的责任。例如,某大型集团在2012年开始实施碳税责任制,各部门使用内部高碳产品或服务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碳税(每吨15美元)。这些碳税不仅将影响部门利润,并且各部门需要将这些碳税“真金白银”实际缴纳至集团总部,形成碳减排专项资金(carbon sink),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

(5)“核心减排”是重点,发展培育低碳技术

实现碳中和意味着企业要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上做深度调整,而不只是过度依赖植树造林等碳抵消方式。由于森林种植面积和土地面积有限,因此我国可开发利用的碳补偿“额度”有限,也就是说,NbS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固碳,有助于实现碳中和,但它并不是“万金油”,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例,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才是企业碳减排的重点。这就需要企业围绕核心业务,在工艺和技术方面加大研发和投资力度,拓展低碳转型的解决方案,确保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升级。企业可选择与研究机构、专家等开展合作,共同研究“核心减排”技术。在降低内部核心业务碳排放量的同时,还应加大碳捕集等“负排放”技术的研究,以降低企业的绿色溢价。技术是企业实现碳中和赛道上重要的一环,率先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将引领行业实现低碳与效益双赢。针对不同行业,前文也提到应重点发展何种技术来实现节能减排,例如电力行业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发电技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钢铁、水泥等工业行业通过原料、燃料替代,深度拓展工业电气化,利用工业余热回收,大力发展CCUS技术等。企业需要直面碳减排的挑战,真正致力于碳中和,而不是不成比例地过度依赖NbS,给自身染上“漂绿”嫌疑。

(6)建立全供应链碳中和管理体系

目前一些先进的企业已经开展全供应链的碳减排工作,并且要求供应链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加入碳减排项目小组,将低碳环保作为供应商筛选指标之一。例如,某科技公司在过去十多年对每一款产品都做供应链碳排放的调查,并发布产品碳足迹结果。还有一些制造企业将供应链上游材料碳排放指标纳入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中,为企业供应商选择提供决策依据。另外一些企业每年与每一家关键供应商共同制定减排目标,并且在年末审查其是否达成年初目标,将审查结果纳入下一年度供应商遴选指标。而且随着全供应链、全生命周期碳中和理念的推广,企业对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碳减排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尤其将合作伙伴的低碳减排纳入评价体系后,获得多级供应链的碳排放数据已不再是难题。企业应树立建立碳中和全供应链碳排放管理体系的理念,从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争取尽快实现供应链碳中和。

(7)运用数字化转型赋能

当前,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工厂、智慧建筑等的建设是全面展开碳减排运动,实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而智慧的“抓手”离不开数字技术赋能。对于企业来说,数字技术创新是催生企业发展新动能的核心驱动力,能为企业带来新链接、新流程、新业务和新业态,企业的低碳发展路径离不开数字化转型。因此,企业要想实现碳中和,就要根据自身所处行业积极参与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建筑等的布局,主动把握甚至引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转变现有的生产管理理念,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8)注重碳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在面临同类商品的选择时,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业务透明度高、主动披露对人类和地球有何影响的企业的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企业进行透明和可持续的信息披露,从而增强产品竞争力。在碳中和目标下,企业作为碳排放的主体,更有责任进行高水平的碳风险管理和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碳风险管理体系,系统评估碳风险,采取主动防范、控制、补偿、承担和机遇转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碳风险管理,并定期更新碳风险管理体系,将碳风险管理和碳合规纳入其中。在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符合政府或市场规定的报告披露要求,并参考相关国际标准。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多种披露形式,回应市场关注点,并参考综合报告理念,全面展示企业财务和非财务数据。

(9)评估碳减排成本,应对碳关税对经济的影响

碳关税将加大出口企业的成本,剥夺某些碳排放量高的企业原有的成本优势,改变行业竞争格局。比如欧盟2021年3月通过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议案,焦炭、石油精炼产品、采矿和采石等行业将直接受到影响。由于我国钢铁企业碳排放量大,出口欧盟需要缴纳高额的碳税,而碳效率高的外国钢铁企业支付的税费将比我国钢铁企业少50%,因此相较于其他国家碳排放较少的钢铁企业,我国钢铁企业将丧失成本优势。为减少碳关税的影响,企业一方面要积极执行绿色低碳发展的方针,另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各国政策的最新动向,评估碳成本,将碳成本纳入企业经营决策中,及时衡量碳价格对产品和其他相关成本的影响,并将之纳入提供给管理层的成本会计报告。

在此感谢出版方机械工业出版社华章分社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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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关于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核算的现状梳理及思考| 龙志刚专栏 https://www.carbonhrss.com/6722.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722.html#respond Sat, 11 Feb 2023 04:21:48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722

原标题:双碳目标下关于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核算的现状梳理及思考| 龙志刚专栏

双碳目标下关于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核算的现状梳理及思考| 龙志刚专栏

作者:任小聪,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交通运输战略发展研究院,河南省交通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任小聪|校核:王坤|审核:龙志刚

导读: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制定政策、推动工作、开展考核、谈判履约的重要依据。2022年12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建立碳排放监管体系,整合既有交通监测数据,建立交通运输能耗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构建统一共享的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平台。因此,有必要对国内外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现状发展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为我省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体系提供参考。

什么是碳排放核算

碳排放核算是测量工业活动向地球生物圈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当量气体的措施,是指政府、企业或相关组织按照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参数实施数据收集、统计、记录,并将所有排放相关数据进行计算、累加的一系列活动。碳排放核算可以直接量化碳排放的数据,通过分析各环节碳排放的数据,找出潜在的减排环节和方式,对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碳交易市场的运行至关重要。

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的特点

涉及环节多、周期长

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涵盖了固定源的交通基础设施的排放,如公路设施、港口码头、机场等,以及移动源的各种交通运输装备的排放。各种排放源的碳排放链涉及环节多、周期长:交通基础设施碳排放环节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运输装备碳排放环节包括生产、运营、回收等,目前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主要集中在载运工具方面,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所产生的碳排放规模同样不容忽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养护阶段所需要的材料、燃料、能源、机具设备、运输车辆等的生产、运输、维修养护等过程都会产生二氧化碳,据挪威科技大学研究团队测算,近年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碳排放量大约为公路交通运输碳排放量的10%-20%;相关测算表明2011-2019年我国港口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占全行业碳排放量7%。

监测难度大、数据获取困难

与工业、建筑等领域不同,交通运输领域的碳排放源具有空间分布点多、面广、移动性强等特点,因此,运用监测设备对排放气体进行直接监测成本高、难度大。同时,交通运输活动分为营运交通和非营运交通两类,运营交通车辆拥有主体一般为运输企业,非营运交通车辆多为私人拥有,交通工具拥有主体多元,涉及的管理部门多,与碳排放有关的数据分散于各个部门、企业和个人手中,搜集难度大。

碳排放核算关键问题及现状发展

(一)核算边界的确定

由于交通运输行业存在上述特点,清晰界定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边界是进行碳排放核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国际国内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边界已有相关规定。

国际机构有关规定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规定,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核算边界为航空、道路、铁路、水路和其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并将国际航空和国际水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单独进行核算。道路运输除了核算化石燃料和生物制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也将轮胎所产生的SF6排放纳入其中。国际能源署(IEA)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与IPCC一致,统计各国在本国领土境内运输货物或人员所使用的燃料和电力能耗,温室气体仅核算CO2的排放量。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的CO2排放量仅在全球水平上呈现,排除在各国交通运输排放的核算中。

小结:国际上关于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边界的规定从排放源来看,涵盖了移动源(运输装备)的排放,不包括固定源(交通基础设施)的排放;从空间范围来看,仅统计本国领土境内客货运输所产生的排放,不包括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的CO2排放量;从统计的温室气体类型来看,重点为CO2,同时还包括CH4、N2O、SF6等温室气体。

国内有关规定

政府层面

2011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规定交通运输核算边界为某一省(区、市)境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交通运输装备(移动源)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排放产生的CO2、CH4和N2O三类温室气体,不包括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同时,明确交通运输泛指所有借助交通工具的客货运输活动,不仅包含运营交通,还包括大量的非运营交通,为了比较全面反映我国全社会交通运输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需要对交通用能进行整合,包括对汽柴油消费量在部门间进行重新调整,以及国际航空和航海煤油和柴油消费量的单列。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规定的交通运输行业核算边界为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CO2直接排放,电力和热力不纳入考虑,航空运输碳排放单独报送生态环境部,不计入本省(区、市)CO2排放总量。

企业层面

自2013年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相继发布了24个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指导企业核算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涵盖了中国民航企业和陆上交通运输企业。《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要求企业上报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产生的间接CO2排放。《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陆上交通运输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须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尾气净化过程排放量、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量和净购入热力隐含的排放量。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为CO2、CH4和N2O。该文件适用范围包括公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公路维修与养护企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企业、铁路运输企业以及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企业等陆上交通企业。

小结:国内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相关规定:从政府宏观统计角度,碳排放核算边界为移动源(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的化石燃料燃烧活动直接排放产生的CO2等温室气体,不包含使用电力、热力等间接排放;从交通运输企业碳排放核算角度,既包含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同时也包含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产生的间接CO2排放。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

目前,国内外温室气体排放量测算实践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和实测法。其中,排放因子法是目前应用范围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方法。三种方法的基本原理、计算公式、适用范围及优缺点等如下表所示:

上述三种方法中,碳排放监测具有数据动态连续、实时、准确等优势,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美国与欧盟使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对能源企业碳排放进行监测;2021年我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对能源、钢铁、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重点行业、城市温室气体及区域温室气体进行试点监测。由于交通运输活动的碳排放源具有空间分布广、强移动性等特点,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碳排放监测技术的应用成本高、难度大,目前还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现阶段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量测算方法主要为排放因子法,按照核算路径不同,分为“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两类。

“自上而下”法

根据权威部门(统计局、能源局等)发布的能源消耗数据,计算出每类燃料消耗产生的碳排放总量,将每种燃料消耗产生的碳排放汇总即可得到全行业碳排放量,计算方公式如下式所示:

其中:Q为CO2排放总量;Hi为每种能源消耗的总量;δi为每种燃料的排放因子。

常见能源类型碳排放因子

“自上而下”法是IPCC最早提出的各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运用该方法计算交通运输的碳排放量,数据容易获取,计算快捷,因此在国际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在用于核算我国交通运输碳排放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国在能源统计时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划分,未剔除仓储和邮政业的能耗统计,而非运营车辆的能耗并未纳入统计范围,不能体现客运、货运及各种交通方式的细分的碳排放量。

为方便把非运营车辆的能耗纳入统计范围,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中提出了基于能源统计年鉴中的能源平衡表的交通运输行业拆分方法,具体拆分比例如下表所示:

基于能源平衡表的交通运输行业能耗拆分比例表

以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0)给出的2019年河南省能源平衡表数据为例,通过查表,按照《编制指南》中交通行业拆分方法,得到2019年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汽油消耗量680万吨、柴油消耗量714万吨,结合汽柴油碳排放因子取值,2019年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汽柴油消耗产生的碳排放约为799万吨碳,即2931万吨二氧化碳。

“自下而上”法

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作为用能主体进行能耗统计,即根据各级统计机构发布的客货运周转量以及对应的排放因子,计算出交通运行阶段产生的碳排放总量,计算公式如下式所示:

其中:Q为CO2排放总量;Si为第i种运输方式的客货运周转量;θi为第i种运输方式单位周转量排放因子。

“自下而上”法相较“自上而下”法,能够分别计算不同运输方式的碳排放量,统计分析不同运输方式的碳排放特征和变化趋势,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但各种运输工具在不同工况及运输条件下的单位周转量能耗存在差异,实际计算时往往采用统一的值,在大范围计算时会存在较大的误差,同时周转量统计数据仅针对运营交通,私家车等非运营交通方式无法进行计算。

小结:目前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量的常用方法为排放因子法,其计算便捷,适用于大多数场景。但排放因子法极度依赖能源消耗和客货运周转量等统计数据,测算结果误差较大,且统计周期、应用场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排放端出发,通过对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气体进行监测的实测法目前尚在探索和研究阶段。

思考与建议

交通系统是个复杂的巨系统,交通碳排放涉及多个领域、环节、行业和部门,交通领域碳排放计算需要社会各方的通力合作,为加快推进我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科学量化交通领域二氧化碳的排放,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出台交通碳排放量化导则

目前我省尚缺乏交通领域碳排放计算的规范指导和统一标准,建议尽快研究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计算指导导则,明确计算边界、口径和数据源,全面统筹协调各市开展交通领域碳排放核算工作,各市根据指导办法开展本地区交通领域碳排放量计算。通过出台一套统一标准规范、科学有效的交通碳排放计算方法,指导各地市开展交通碳排放量化、评估、考核工作。

(二)搭建数据采集与集成平台

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所需数据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手中,数据获取是精准计算交通碳排放的关键。通过搭建交通碳排放数据采集与集成平台,厘清数据获取问题,汇聚交通碳排放相关多源数据流,为精准计算交通碳排放提供支撑。

(三)明确指标分解和减碳策略

在碳排放核算基础上,摸清我省“碳家底”,根据各种交通方式现状碳排放情况,分解制定交通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及各类交通方式的减排指标。通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交通载运工具用能结构、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应用等策略,有序开展交通减排行动。

结语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是做好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我国碳排放市场交易制度的关键环节。交通运输是一个巨系统,交通碳排放涉及多个领域、环节、行业和部门,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多、难度大,本文旨在梳理国内外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测算在边界界定及方法论方面的实践经验,为我省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体系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孙强,张晓梅,陈阳.碳排放核算问题研究[N].中国信息报,2021-10-28(07)

[2]李晓易,吴睿. 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和测算方法研究[J].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doi: 10.12006/j.issn.1673-1719.2022.034.

[3]杨飞,王嘉鑫,田红,周涛.我国公路交通网碳排放监测体系构建关键问题与应对思考[J]. 交通运输研究,2022,8(3):103-110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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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碳账户”与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和碳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 https://www.carbonhrss.com/6653.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653.html#respond Thu, 02 Feb 2023 13:40:27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65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并具体地指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个人碳账户”与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和碳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发展“个人碳账户”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方式。然而,“个人碳账户”刚刚起步,存在许多问题,如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和平台的公信力欠缺、个人碳普惠的激励效果有限、数据等要素的互通性有待加强等问题,对“个人碳账户”的发展和可持续性造成一定影响。“个人碳账户”在数据归集中需要防止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与滥用。尽管银行系统承诺使用国密算法对数据全程加密,电商平台也曾表示将不断加强信息安全源头治理,但各平台目前并未出台详细的数据源管理文件,消费者依然面临个人数据隐私被侵犯的风险,且“个人碳账户”中涉及客户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绿色行为,碳减排平台的信息采集过程将会加大用户数据泄露风险。

资料图 新华社发

为增强平台公信力,保证用户信息安全,需要对商业平台收集个人信息时的行为进行约束,通过出台有针对性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政策约束“个人碳账户”平台,保护“个人碳账户”的隐私。同时,需要保障减排计算方式的合理性,核算减排量的第三方机构需要具有权威性,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碳账户核算,减排计算方式需要进一步公开透明化。此外,需要坚持“个人碳账户”的自愿性原则,鼓励市民自主申请建立,杜绝强制性捆绑。

因此,“个人碳账户”的建立需政府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法,提高用户覆盖面,建立统一有效的低碳行为计量方法与信息追溯渠道,明确主权归属,为用户提供更加可靠的大数据服务,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坚持绿色低碳,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个人碳账户”的建立无疑会极大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从而推动消费侧的绿色低碳转型。然而,“个人碳账户”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面相对较窄,现有积分兑换政策对用户的吸引力不是很大,激励效果不够明显。由于个人碳普惠的激励效果有限,应进一步考虑激励的多样化问题,搭配国家相关政策共同推动,将目前地域化、单一平台的碳减排数据打通并联合起来,形成数据互通的全国性“个人碳账户”,逐步为个人碳减排与全国碳市场构建桥梁。

推动“个人碳账户”的发展,需要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连接消费与生产,形成资源运用闭环。有分析认为,我国的个人碳减排机制尚需要进行体系化建设,从而更好地引导绿色消费生活。那么,个人碳减排机制体系化建设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首先,需要制定统一的碳减排测算标准。需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减排特性,综合考量居民在生产、生活方式上的差异性,以同时促进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为目标。需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层面标准,同时涵盖商业平台的用户基础和社会认可的碳减排计算标准。在标准化方面,要做到尽量翔实、覆盖全面,具体到每个商品、每种出行方式的碳排放量,在碳减排核算中,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利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测量,同时保障客户隐私。

其次,可以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的技术支持。“个人碳账户”的建立需要互联网等社会平台的参与和支持,为用户参与减碳提供丰富的场景。在整合不同领域众多企业的碳减排核算、处理绿色积分消纳的过程中,将面临减排行为涉及面广、碳排放行为分散、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以及是否重复计算、用户信息的保密性等问题,为实现科学统计与精准测算,需要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

再次,尽快壮大用户规模。未来需要建立统一的“个人碳账户”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统一数据采集与核算标准,不断促进“个人碳账户”向全民时代迈进。在此基础上,需要通过平台设计,将“个人碳账户”组织起来与减排企业进行交易,然后再将交易获得的收益返还给个人,从而将个人碳减排融入企业间的碳交易中。

最后,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受经济发展阶段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目前“个人碳账户”参与个体较多,产生了更高的市场建设成本,且个人碳交易设计的核算与监管及交易成本也相对较大。需要通过新技术降低个人减排成本,例如通过简化减排方法来降低交易成本,或是将较小的单个个体集合起来,用整体去交易,交易完再分散进行支付和激励。

(作者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原标题:“个人碳账户”与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和碳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增强“个人碳账户”吸引力和激励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林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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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碳账户”与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和碳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增强“个人碳账户”吸引力和激励作用 https://www.carbonhrss.com/6649.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649.html#respond Thu, 02 Feb 2023 13:37:59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649   新浪财经ESG评级中心提供包括资讯、报告、培训、咨询等在内的14项ESG服务,助力上市公司传播ESG理念,提升ESG可持续发展表现。点击查看【ESG评级中心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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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制定统一的碳减排测算标准。需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减排特性,综合考量居民在生产、生活方式上的差异性,以同时促进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为目标。需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层面标准,同时涵盖商业平台的用户基础和社会认可的碳减排计算标准。在标准化方面,要做到尽量翔实、覆盖全面,具体到每个商品、每种出行方式的碳排放量,在碳减排核算中,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利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测量,同时保障客户隐私。

其次,可以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的技术支持。“个人碳账户”的建立需要互联网等社会平台的参与和支持,为用户参与减碳提供丰富的场景。在整合不同领域众多企业的碳减排核算、处理绿色积分消纳的过程中,将面临减排行为涉及面广、碳排放行为分散、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以及是否重复计算、用户信息的保密性等问题,为实现科学统计与精准测算,需要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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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受经济发展阶段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目前“个人碳账户”参与个体较多,产生了更高的市场建设成本,且个人碳交易设计的核算与监管及交易成本也相对较大。需要通过新技术降低个人减排成本,例如通过简化减排方法来降低交易成本,或是将较小的单个个体集合起来,用整体去交易,交易完再分散进行支付和激励。

北京日报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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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关于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核算的现状梳理及思考|龙志刚专栏 https://www.carbonhrss.com/6641.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641.html#respond Thu, 02 Feb 2023 13:33:13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641

作者:任小聪,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交通运输战略发展研究院,河南省交通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任小聪|校核:王坤|审核:龙志刚

导读: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制定政策、推动工作、开展考核、谈判履约的重要依据。2022年12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河南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建立碳排放监管体系,整合既有交通监测数据,建立交通运输能耗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构建统一共享的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平台。因此,有必要对国内外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现状发展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为我省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体系提供参考。

什么是碳排放核算

碳排放核算是测量工业活动向地球生物圈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当量气体的措施,是指政府、企业或相关组织按照监测计划对碳排放相关参数实施数据收集、统计、记录,并将所有排放相关数据进行计算、累加的一系列活动。碳排放核算可以直接量化碳排放的数据,通过分析各环节碳排放的数据,找出潜在的减排环节和方式,对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碳交易市场的运行至关重要。

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的特点

涉及环节多、周期长

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涵盖了固定源的交通基础设施的排放,如公路设施、港口码头、机场等,以及移动源的各种交通运输装备的排放。各种排放源的碳排放链涉及环节多、周期长:交通基础设施碳排放环节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运输装备碳排放环节包括生产、运营、回收等,目前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主要集中在载运工具方面,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所产生的碳排放规模同样不容忽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养护阶段所需要的材料、燃料、能源、机具设备、运输车辆等的生产、运输、维修养护等过程都会产生二氧化碳,据挪威科技大学研究团队测算,近年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碳排放量大约为公路交通运输碳排放量的10%-20%;相关测算表明2011-2019年我国港口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占全行业碳排放量7%。

监测难度大、数据获取困难

与工业、建筑等领域不同,交通运输领域的碳排放源具有空间分布点多、面广、移动性强等特点,因此,运用监测设备对排放气体进行直接监测成本高、难度大。同时,交通运输活动分为营运交通和非营运交通两类,运营交通车辆拥有主体一般为运输企业,非营运交通车辆多为私人拥有,交通工具拥有主体多元,涉及的管理部门多,与碳排放有关的数据分散于各个部门、企业和个人手中,搜集难度大。

碳排放核算关键问题及现状发展

(一)核算边界的确定

由于交通运输行业存在上述特点,清晰界定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边界是进行碳排放核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国际国内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边界已有相关规定。

国际机构有关规定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规定,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核算边界为航空、道路、铁路、水路和其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并将国际航空和国际水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单独进行核算。道路运输除了核算化石燃料和生物制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也将轮胎所产生的SF6排放纳入其中。国际能源署(IEA)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与IPCC一致,统计各国在本国领土境内运输货物或人员所使用的燃料和电力能耗,温室气体仅核算CO2的排放量。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的CO2排放量仅在全球水平上呈现,排除在各国交通运输排放的核算中。

小结:国际上关于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边界的规定从排放源来看,涵盖了移动源(运输装备)的排放,不包括固定源(交通基础设施)的排放;从空间范围来看,仅统计本国领土境内客货运输所产生的排放,不包括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的CO2排放量;从统计的温室气体类型来看,重点为CO2,同时还包括CH4、N2O、SF6等温室气体。

国内有关规定

政府层面

2011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规定交通运输核算边界为某一省(区、市)境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交通运输装备(移动源)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排放产生的CO2、CH4和N2O三类温室气体,不包括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同时,明确交通运输泛指所有借助交通工具的客货运输活动,不仅包含运营交通,还包括大量的非运营交通,为了比较全面反映我国全社会交通运输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需要对交通用能进行整合,包括对汽柴油消费量在部门间进行重新调整,以及国际航空和航海煤油和柴油消费量的单列。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规定的交通运输行业核算边界为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CO2直接排放,电力和热力不纳入考虑,航空运输碳排放单独报送生态环境部,不计入本省(区、市)CO2排放总量。

企业层面

自2013年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相继发布了24个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指导企业核算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涵盖了中国民航企业和陆上交通运输企业。《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要求企业上报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产生的间接CO2排放。《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陆上交通运输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须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尾气净化过程排放量、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量和净购入热力隐含的排放量。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为CO2、CH4和N2O。该文件适用范围包括公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公路维修与养护企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企业、铁路运输企业以及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企业等陆上交通企业。

小结:国内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相关规定:从政府宏观统计角度,碳排放核算边界为移动源(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的化石燃料燃烧活动直接排放产生的CO2等温室气体,不包含使用电力、热力等间接排放;从交通运输企业碳排放核算角度,既包含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同时也包含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产生的间接CO2排放。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

目前,国内外温室气体排放量测算实践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和实测法。其中,排放因子法是目前应用范围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方法。三种方法的基本原理、计算公式、适用范围及优缺点等如下表所示:

上述三种方法中,碳排放监测具有数据动态连续、实时、准确等优势,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美国与欧盟使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对能源企业碳排放进行监测;2021年我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对能源、钢铁、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重点行业、城市温室气体及区域温室气体进行试点监测。由于交通运输活动的碳排放源具有空间分布广、强移动性等特点,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碳排放监测技术的应用成本高、难度大,目前还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现阶段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量测算方法主要为排放因子法,按照核算路径不同,分为“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两类。

“自上而下”法

根据权威部门(统计局、能源局等)发布的能源消耗数据,计算出每类燃料消耗产生的碳排放总量,将每种燃料消耗产生的碳排放汇总即可得到全行业碳排放量,计算方公式如下式所示:

其中:Q为CO2排放总量;Hi为每种能源消耗的总量;δi为每种燃料的排放因子。

常见能源类型碳排放因子

“自上而下”法是IPCC最早提出的各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运用该方法计算交通运输的碳排放量,数据容易获取,计算快捷,因此在国际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在用于核算我国交通运输碳排放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国在能源统计时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划分,未剔除仓储和邮政业的能耗统计,而非运营车辆的能耗并未纳入统计范围,不能体现客运、货运及各种交通方式的细分的碳排放量。

为方便把非运营车辆的能耗纳入统计范围,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中提出了基于能源统计年鉴中的能源平衡表的交通运输行业拆分方法,具体拆分比例如下表所示:

基于能源平衡表的交通运输行业能耗拆分比例表

以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0)给出的2019年河南省能源平衡表数据为例,通过查表,按照《编制指南》中交通行业拆分方法,得到2019年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汽油消耗量680万吨、柴油消耗量714万吨,结合汽柴油碳排放因子取值,2019年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汽柴油消耗产生的碳排放约为799万吨碳,即2931万吨二氧化碳。

“自下而上”法

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作为用能主体进行能耗统计,即根据各级统计机构发布的客货运周转量以及对应的排放因子,计算出交通运行阶段产生的碳排放总量,计算公式如下式所示:

其中:Q为CO2排放总量;Si为第i种运输方式的客货运周转量;θi为第i种运输方式单位周转量排放因子。

“自下而上”法相较“自上而下”法,能够分别计算不同运输方式的碳排放量,统计分析不同运输方式的碳排放特征和变化趋势,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但各种运输工具在不同工况及运输条件下的单位周转量能耗存在差异,实际计算时往往采用统一的值,在大范围计算时会存在较大的误差,同时周转量统计数据仅针对运营交通,私家车等非运营交通方式无法进行计算。

小结:目前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量的常用方法为排放因子法,其计算便捷,适用于大多数场景。但排放因子法极度依赖能源消耗和客货运周转量等统计数据,测算结果误差较大,且统计周期、应用场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排放端出发,通过对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气体进行监测的实测法目前尚在探索和研究阶段。

思考与建议

交通系统是个复杂的巨系统,交通碳排放涉及多个领域、环节、行业和部门,交通领域碳排放计算需要社会各方的通力合作,为加快推进我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科学量化交通领域二氧化碳的排放,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出台交通碳排放量化导则

目前我省尚缺乏交通领域碳排放计算的规范指导和统一标准,建议尽快研究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计算指导导则,明确计算边界、口径和数据源,全面统筹协调各市开展交通领域碳排放核算工作,各市根据指导办法开展本地区交通领域碳排放量计算。通过出台一套统一标准规范、科学有效的交通碳排放计算方法,指导各地市开展交通碳排放量化、评估、考核工作。

(二)搭建数据采集与集成平台

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所需数据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手中,数据获取是精准计算交通碳排放的关键。通过搭建交通碳排放数据采集与集成平台,厘清数据获取问题,汇聚交通碳排放相关多源数据流,为精准计算交通碳排放提供支撑。

(三)明确指标分解和减碳策略

在碳排放核算基础上,摸清我省“碳家底”,根据各种交通方式现状碳排放情况,分解制定交通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及各类交通方式的减排指标。通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交通载运工具用能结构、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应用等策略,有序开展交通减排行动。

结语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是做好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我国碳排放市场交易制度的关键环节。交通运输是一个巨系统,交通碳排放涉及多个领域、环节、行业和部门,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多、难度大,本文旨在梳理国内外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测算在边界界定及方法论方面的实践经验,为我省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核算体系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孙强,张晓梅,陈阳.碳排放核算问题研究[N].中国信息报,2021-10-28(07)

[2]李晓易,吴睿. 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和测算方法研究[J].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doi: 10.12006/j.issn.1673-1719.2022.034.

[3]杨飞,王嘉鑫,田红,周涛.我国公路交通网碳排放监测体系构建关键问题与应对思考[J]. 交通运输研究,2022,8(3):103-110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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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为一名无党派知识分子,近日持续研读了二十大报告,个人体会是——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信心满满。报告不仅完美勾画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图景,还科学擘画了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壮美蓝图。我个人感受最为深刻的是——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无疑为广大中国本土知识分子提供了致力于理论创新的巨大历史性机遇,因为只有基于中国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创新,方能为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在此,请允许我以ESG视角写下对二十大报告的学习体会。

六个必须坚持

二十大报告第二章《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总结了六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毫无疑问,六个必须为ESG中国化提供了奋勇前进的指引,由此也必将阐发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ESG理论框架。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一切脱离人民的理论都是苍白无力的,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理论都是没有生命力的”。人民至上回答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源于宗教伦理道德投资的ESG能够从一个边缘化的投资理念成长为一个全球主流的价值观念?显而易见,股东至上只能赢得极少数人的掌声,而人民至上则获得了绝对多数人的支持。因此,ESG理论必须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才能成为一门真正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欧美企业ESG报告鲜有共同富裕、精准扶贫的内容,中国企业特别是国企对此则不乏浓墨重彩,这无疑是ESG中国化的鲜明体现。
——必须坚持自信自立。“从来就没有教科书,更没有现成答案”,“既不能刻舟求剑、封闭僵化,也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某种意义上讲,源于英美的ESG运动是资本主义基于自我改良而阐发的一种自我救赎,我们绝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更不能奉其现有理论框架与著述为教科书。正如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篇章是中国共产党人依靠自身力量实践出来的一样,ESG中国化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当下欧美ESG投资对化石能源采取了一种近乎疯狂的摒弃原则,对中国而言,这显然是一种置国家能源安全于不顾的极端行为,我们对化石能源不能一味排斥,在先立后破的大原则下,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节约高效利用都属于绿色转型。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在ESG中国化的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ESG这个舶来品,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理论指导新实践。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由于社会制度与基本国情的不同,ESG原教旨主义不可能解决中国的ESG问题,这给理论创新提出了全新要求。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ESG在中国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个人浅见,当下ESG中国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就是人才培养体系空白、约束力严重不足、评价体系混乱、激励机制羸弱。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在我看来,这是对当下ESG的当头棒喝。ESG——环境、社会与治理——三个字母读起来错落有序,实则三位一体,排名不分先后。实际上,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来践行ESG,才不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们要善于通过历史看现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断提高系统性思维,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ESG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我们要拓展世界眼光,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积极回应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作出贡献,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解放全人类。ESG五花八门,归根结底也是一句话——推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大报告第二章还提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显然,中华文明蕴含的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理念涵盖了环境、社会与治理,同时也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这值得ESG业界持续学习、消化与吸收。

 
中国式现代化
二十大报告第三章《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诠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与内涵,这为ESG中国化提供了有迹可循的路线图,也必将引产真正的中国式ESG。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无疑,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对中国式ESG同样适用。在我看来,中国式ESG既要有席卷全球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但是归根结底,其首要特征还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发展途径和推进方式也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这意味着中国式ESG建设要从国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因循守旧,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这意味着中国式ESG建设要增强社会责任与企业治理两大维度,具体来说,企业既要照顾好雇员,又要关切好社区,还要时刻牵挂更广大的人民群众。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这意味着中国式ESG建设的难度与高度将超越欧美普遍水平,企业践行ESG必须兼顾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奢侈品、房地产、网游、短视频、外卖、网约车等行业必须要深刻领悟其内涵,以实际行动交出答卷。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意味着中国式ESG建设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我国不走一些国家通过战争、殖民、掠夺等方式实现现代化的老路,那种损人利己、充满血腥罪恶的老路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带来深重苦难。”回首ESG演进之路,费城贵格会废奴运动可谓打响了道德投资的第一枪,紧随其后的就是反战、反殖民、反种族隔离制度等,这和中国式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高度契合。中国式ESG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高质量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二十大报告第四章《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五个维度阐述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务。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今年五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中央企业要统筹推动上市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ESG工作机制,提升ESG绩效,在资本市场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与弘扬企业家精神在二十大报告第四章中的出现亦令人鼓舞,这意味着ESG中国化将迎来春天。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事实上,这种表述给ESG业界指明了自身定位与服务对象,从业者必须深刻理解与把握这种定位。具体而言,ESG业态归属于现代服务业,服务对象即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等在内的实体经济。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这呼应了了“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换句话说,没有全面乡村振兴就无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这折射出了乡村振兴事业的政治地位。对于中国式ESG而言,乡村振兴是必答题而非选择题,值得业界深刻领会与身体力行。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这给ESG投资提出了更高的社会责任要求,投资组合向哪里倾斜不言自明。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毋庸置疑,ESG规则的有序引入正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印证。“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迄今为止,无论是框架标准还是评价体系,中国本土业界并未深度参与全球ESG产业分工和合作,更遑论掌控话语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给中国式ESG带来了挑战与机遇。

 

人才是第一资源
对于个人而言,二十大报告第五章《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不啻是一针兴奋剂。
作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ESG高级研修班项目总架构师,由于身体力行了课程模块设计、培训教材编撰、师资力量整合、学员培训等一系列实践工作,我对ESG中国化建设中的人才培养体系严重缺失的问题深有体会。
诚如二十大报告第五章所言,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没有充沛的人才资源,ESG中国化建设就是一句空谈。我们只有坚持人才培养优先发展、人才引领驱动,才能加快ESG中国化建设的前进步伐。

 

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大报告第九章《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明确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完善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这对企业ESG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如何平衡公司内部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经济利益。“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亦是一个相当清晰的信号,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度将影响ESG绩效。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将就业问题列入关键绩效是ESG中国化的必由之路,这意味着在ESG实践过程中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持续增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来看,坚持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始终是可持续发展运动的核心要义,ESG中国化必须要把这些问题从边缘化议题转向关键议题。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往往是时代的呼唤,从ESG中国实践来看,关注人民健康几乎是一个盲点,而对老龄化人群以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关注更是一片空白。

推动绿色发展

二十大报告第十章《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明确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同时,报告第十章从四个方面为ESG中国化的环境维度划出了工作重点。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意味着绿色转型将成为ESG环境维度的核心议题。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这意味着水和土壤问题将成为ESG环境维度的核心议题。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这意味着生物多样性问题将成为ESG环境维度的核心议题。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这意味着脱碳化、低碳化将成为ESG环境维度的核心议题,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ESG实践中尤其要加强脱碳化、低碳化,能源企业更是要将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列为重中之重。

小结
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对于ESG业界而言,要持续学习领会二十大报告精神,必须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要立足ESG中国化建设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报告精神落实到工作之中、创新之中。

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我想,这个启示同样适用于ESG中国化建设的美好明天。

作者介绍

ESG视角学习二十大报告-碳中和人才平台

李易:新经济学者,绿色数字化理念提出者,联合国可持续发展ESG高级研修班项目总架构师;上海社科院绿色数字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先后担任号百控股、传化智联、硕贝德、伟仕佳杰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有多本个人专著公开出版,其中《移动的力量》入选中国互联网时代百本必读书目;《互联网+》入选二零一六年度中共中央国家机关读书活动推荐书目;新作《全球变暖:从科学到政治的奇幻漂流》即将出版;亦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东方卫视等主流媒体长期采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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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作为发布人将在会议上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生态环境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召开部党组会议、部系统干部大会,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谋划组织好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部系统落地落实,奋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生态环境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邀请到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先生,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近期重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生态环境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召开部党组会议、部系统干部大会,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生态环境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一是在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中,进一步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在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更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在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更加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四是在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中,更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五是在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中,更加坚定当好生态环境卫士。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推动二十大精神在部系统落地落实,奋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是谋划组织好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蕴含其中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是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三是认真落实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始终着力夯实组织基础,始终强化赓续精神血脉,始终抓好政治担当和责任落实,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四是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精准发力、持续发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会议,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工作。

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李高: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进展并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这个小册子在会前已经发给大家。借此机会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态势,能源、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扎实推进,森林碳汇持续增长,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同时,我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积极建设性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逐步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我部按惯例编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新部署、积极减缓气候变化、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完善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五个方面。《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2021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以及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所作出的贡献。报告还阐述了中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COP27)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COP27即将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这是气候多边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中方愿意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将COP27打造成以“落实”为主题,以适应和资金为成果亮点的大会。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
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谢谢大家!
持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答问一)
21世纪经济报道: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下一步环境部如何实施二十大提出的有关要求呢?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我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我们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建立市场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突出成效。据初步的核算,2021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50.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6%,我们成功启动了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态势,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我国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生效和全面有效实施,持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了经济发展与减污降碳双赢,绿色日益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从国际层面,我们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做出了突出的中国贡献。
今天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从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政策保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气侯治理等方面全面展示了2021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了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我国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了方向。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围绕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坚持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是稳妥有序地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牢牢把握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具的政策定位,加快推进新的履约周期相关工作,持续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要在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四是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普及,倡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持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五是推动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加快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的观测网络,加强气候变化影响的风险评估,推进重点领域适应工作,全面提升适应能力。
六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坚持合作共赢,坚持言出必行。积极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谢谢。
提升我国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水平(答问二)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全球极端天气频发,这给我国气候变化治理工作带来了哪些挑战?我们注意到今年我国发布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针对今年夏季部分地区的极端天气将有哪些应对措施,下一步预计将如何加强气侯变化的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谢谢。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我国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是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今年夏天我国部分地区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总体来看,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也呈现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的趋势。暴雨、洪涝、高温、干旱、低温等出现了极端性强、区域阶段性明显,异常情况多发、频发的特点,影响范围和造成的损失也进一步加大,对我们增强适应气侯变化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我们印发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统筹谋划我国到2035年的适应气侯变化工作,围绕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2035》,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动以下几个工作。
一,指导地方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推动地方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我们印发了《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还将组织面向地方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对地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
二,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气侯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机制和模式,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城市气候韧性。
三,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加强科普宣传和公众教育,推动部际资源、信息、数据等交流共享,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
四,积极拓展适应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认真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同时也宣传介绍中国在适应气侯变化领域好的做法和实践经验。
同时,我们还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完善气侯变化观测网络、强化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强化综合减灾防灾等方面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合力,提升我国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水平,谢谢。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答问三)
封面新闻:一年来全国碳排放运行情况如何,怎么评价一年来碳市场发挥的作用,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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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总的来看,经过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建设和运行,全国碳市场已经建立起基本的框架制度,打通了各关键流程环节,初步发挥了碳价发现机制作用,有效提升了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了预期目标。
截至2022年10月21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6亿吨,累计成交额85.8亿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针对碳市场运行初期的数据质量问题,我们向社会公开四家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开展专项监督帮扶,严厉查处各类数据造假行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在全面总结第一个履约周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正在抓紧推动新履约周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配额分配方案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一是健全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特别要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同时要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相关的技术规范。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质量是全国碳市场的生命线,我部将一手抓严控严查严罚,保持对碳排放数据造假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另一手抓政策制度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核算报告与核查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国碳市场监管平台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的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市场功能。在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四是进一步完善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研究制定相关的交易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规范。五是加强市场主体能力建设。围绕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重要文件,对市场主体进一步开展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综合能力。通过更好的发挥碳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谢谢大家。
中方支持埃及举办一届成功的气候变化大会(答问四)
人民日报:COP27临近召开,中国有何诉求和期待?中国将在COP27大会上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敦促发达国家落实每年1000亿美元气候援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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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COP27即将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这次会议在发展中国家召开,应当切实地回应发展中国家的关切,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中方支持埃及举办一届成功的缔约方大会。我们中国代表团已经组成,部分代表将于本周末出发。我们期待与各方一道将COP27打造成为以“落实”为主题,以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适应和资金为成果亮点的大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今年是《公约》达成30周年,各方应当以此为契机,坚持《公约》的主渠道地位,坚持《巴黎协定》“加强《公约》实施”的定位,全面准确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和国家自主贡献的制度安排,坚持“2度以内、争取1.5度”的全球温控目标,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
目前大多数缔约方已提出了各自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目标是重要的,但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是切实将目标落实到行动上,这是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根本出路。COP27应当倡导各方将已经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转化为有效的政策、扎实的行动、具体的项目,而不是现有的目标还没有落实又急于提出新的目标。我们认为空喊口号不是雄心,落实目标才能展现真正的雄心,这也是COP27将落实作为主题的意义所在。
适应是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关切,长期以来在多边进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COP27应着力推动“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适应目标工作方案”取得实质成果,为明年在COP28达成有力度、可操作的全球适应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中方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关于建立全球早期预警系统的倡议。发达国家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适应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提出适应资金翻倍的路线图。
在资金问题上,发达国家在2009年做出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的承诺,但迄今尚未兑现。这不仅对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造成了严重影响和阻碍,还严重损害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我们敦促发达国家尽快兑现每年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承诺,而不是仅仅在COP27期间提交一份给迟迟没有兑现资金承诺找原因找借口的报告。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自主贡献都提出了对发达国家资金支持的要求,发达国家应当根据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以1000亿美元为起点制定更富雄心的2021-2025年气候资金路线图以及2025年后发达国家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以增进南北互信和行动合力。
中方愿意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推动COP27取得反映发展中国家关切、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积极成果。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气候变化事关人类未来,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我们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摒弃任何形式的单边措施和把气候问题政治化的小圈子,反对以任何理由搞逆全球化的脱钩断链。近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生产了全球80%的光伏组件并出口到全世界,大大降低了全球光伏产品的价格,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而某些发达国家却罔顾事实、编造理由,极力打压中国的光伏企业,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这些国家的利益,更损害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努力,损害了全人类共同利益。我们希望有关国家认真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和应尽的国际义务,回到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正确轨道上来。谢谢。
加强与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答问五)
环球时报:我们关注中国和太平洋岛国气候合作,今年4月份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开始运行,9月份我们与部分岛国进行了气候变化对话交流,中国和太平洋岛国在气候合作方面有什么进展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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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我国长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尽己所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太平洋岛国是我们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我们已经与汤加、萨摩亚、斐济、基里巴斯等四个太平洋岛国签署了五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的项目文件,并且举办了四期面向南太岛国能力建设的培训班,为这些国家累计培训了近百名应对气候变化的专业人员。
今年4月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正式启动,中太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对加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应对气候变化交流,推动开展务实合作具有重要意义。9月,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对话交流会召开,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与汤加、斐济、密克罗尼西亚、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萨摩亚、瓦努阿图等七个太平洋岛国的驻华使节就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COP27成果预期、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需求交换了意见。今年12月我们将举办第五期面向南太岛国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能力建设培训班,通过拓展合作领域,创新设计合作项目,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帮助南太岛国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同时在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我们也将加强与南太岛国沟通交流,进一步协调立场,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中国正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答问六)
中国日报:中国今年是否会考虑重起CCER,以满足碳市场运行过程中对CCER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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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我们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一个有益的补充,全国碳市场包括了一个强制的市场和一个自愿的市场。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为社会和企业参与这项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有助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目前,我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一是做好顶层的制度设计。以服务“双碳”目标为根本出发点,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参与各方权责,统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二是开展配套制度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同步推进项目开发指南、审定与核查规则、注册登记和交易规则、方法学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研究,力争构建起规范高效、公平公开的市场监管体系和严谨科学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三是稳步推进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组织开展了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交易系统建设,为市场稳定启动和运行搭建可靠的公共基础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尽早启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同时要切实维护市场的诚信、公平、透明,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作用。
积极探索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答问七)
南方周末记者:碳壁垒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技术壁垒,电池、光伏等产业面临出口产品的碳足迹合规风险,请问我国如何建立这些行业的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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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
欧盟制定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实际上是设置了新的准入门槛,会导致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难度增加。首先,我们反对以气候变化为名设立的任何形式的贸易和技术壁垒,这是一种单边措施,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上也不利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
同时,我们从国内落实“双碳”目标的工作需求来看,也有必要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推动建立碳标签制度等等一系列工作,这也有利于强化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责任,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公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的重点产品出口和提升相关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我们在碳足迹和碳标识领域开展了一些探索,已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发布了包括LED照明、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产品碳足迹评价的团体标准。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在这个方面,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初步考虑我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的方法,研究产品碳排放核算通则和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的核算细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核算细则方法研究和发布。二是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国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的制度研究,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更加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新规则的认证体系,开展灵活务实的多双边合格评定的互认合作,谢谢。
积极安排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答问八)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前段时间,北京等地出现了空气污染过程。请问今年秋冬季的大气环境形势怎么样?生态环境部有何部署?在推进清洁取暖过程中,今年有什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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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宾: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密协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越来越强。同时我们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空气质量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偏高,特别是在秋冬季期间,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环境容量降低,空气质量还会出现波动。
10月正处于秋冬季节转换期,气温、湿度昼夜变化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低压、高湿、强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下,容易出现污染过程。北京市近期出现的污染过程,均受到类似不利气象条件影响。
根据预测,今年秋冬季,亚洲中高纬地区以纬向环流为主,我国东部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的可能性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等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较为不利。
生态环境部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态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安排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及工业炉窑、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有序实施散煤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
二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旦预测到重污染过程,将指导各地落实应急预案,持续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依法严肃查处恶意排污等行为,切实降低污染程度。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监督帮扶,突出标本兼治,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强化协同作战,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当前,北方地区正在陆续进入取暖季。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2022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工作,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对于进入供暖季后未完成改造的,仍继续沿用原供暖方式;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不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山区等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可以使用洁净煤等方式采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合同化保供,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强化居民用气保障力度。配合财政部安排清洁取暖运行补贴,2021年10月底,已下达2022年清洁取暖运营补贴53.5亿元,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和困难群众倾斜。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调度抽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立先破”等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突出问题,对涉及清洁取暖的投诉,及时调度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核实,督促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答问九)
南方都市报记者:此前,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气候投融资目前的发展情况如何?在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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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落实双碳目标,离不开大量、有效的资金支持。我们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目的就是引导和促进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领域,这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创新性很强的工作。
最近几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逐步形成了以顶层设计、试点示范、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中央和地方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成立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为气候投融资领域的信息交流、政策标准研究、产融对接和国际合作搭建了平台。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牵头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这项工作的目标是推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先进经验和优秀实践。今年8月,九部委联合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了第一批23个地方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气候投融资的工作。
一是引导试点地方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指导试点地方积极挖掘和培育气候项目,推动地方建立本区域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立并规范项目的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的质量,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有效对接平台。
二是指导地方加强相关项目的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指导地方对相关投资项目碳减排的效果开展核算,同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加强碳排放信息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是鼓励试点地方加快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同时加大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基于碳减排量的创新投融资工具和服务模式,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
四是支持试点地方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能力建设。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为试点地方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以制订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为抓手,将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发展路径、技术指标、产业特点、商业模式、风险防范、排放测算等因素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战略决策与投融资活动。
五是鼓励试点地方积极开拓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对接,引导更多的国际资金投入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上来。
谢谢。
加快建立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答问十)
红星新闻:日前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公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方案出台有什么考虑,其中有什么亮点,能解决目前存在的什么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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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工作需要坚实的数据基础,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发挥着对“双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基础保障的作用,这是基础性工作,非常重要。同时碳排放统计核算涉及到我们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很多行业,很多技术产品,门类非常多,核算方法也是多样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急需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统计核算体系。
今年4月发改委、统计局和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这个方案部署了建立全国和地方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这四项重点任务。
这个方案还提出要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方法学研究、完善支持政策等五项保障措施。这个方案是四个重点任务,五项保障措施,并且对组织协调、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也提出了要求。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与各个部门合作推动工作,落实方案要求,重点做好行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做好相关的支撑保障工作,和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推动把我们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起来。

]]> https://www.carbonhrss.com/5664.html/feed 0 专家解读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以高质量数据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https://www.carbonhrss.com/5356.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5356.html#respond Sat, 10 Sep 2022 14:51:08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5356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科学制定国家政策、评估考核工作进展、参与国际谈判履约等提供必要的数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系统部署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专家解读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以高质量数据支撑“双碳”目标实现-碳中和人才平台

  一、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
  为满足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履约要求,支撑实现我国提出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我国在国家、地区、企业、项目和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层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定期编制更新温室气体清单,为我国完成各项履约任务提供基本保障。自2000年以来,为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履约工作,我国初步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工作体系和技术方法体系。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分别于2004、2012、2017和2019年,以中国政府名义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交了5份国家履约报告,包括1994、2005、2010、2012和2014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最新国家清单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以及废弃物处理等5个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汇情况,涉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等6类气体。国家清单编制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符合《公约》相关决议要求,基础参数主要来自官方统计以及专项调研和实测。我国履约报告接受了多次《公约》秘书处组织的国际磋商和分析,清单质量得到国际专家认可。
  二是形成碳排放强度指标核算发布机制,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从“十二五”时期起,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根据全国及各省(区、市)分品种能源消费量及其相应排放因子开展碳排放强度核算工作,核算结果为编制国家履约报告,开展国家和地方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进展评估、考核、形势分析等工作提供了保障。此外,我国还印发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对地方开展清单编制培训,先后组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2005、2010、2012和2014年清单编制和清单质量联审工作,目前部分地区已实现连续年度的清单编制。
  三是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制度,为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奠定坚实基础。陆续发布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其中11个转化成了国家标准,印发和修订了发电设施核算指南,组织开展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业2013—2021年碳排放核算报告工作。先后分12批共备案200个项目碳减排核算方法学,支持了1300多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注册。为提高数据质量,上述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包括全国碳市场纳入的2000多家火电企业)的碳排放报告以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还经过了第三方机构核查。此外,一些地区和机构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规范了企业碳足迹核算。
  四是初步建立了人才队伍和支撑平台,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水平提升注入动力。在历次国家清单编制过程中,我国建立了由主管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人员构成的国家清单编制工作团队,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国内履约、清单编制等方面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通过开展多轮地方清单能力建设,先后组织4个年度省级清单编制和联审,培养了一批地方清单编制管理和技术人员。通过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核查,提升了企业碳核算能力以及配套的核查和监管水平。通过实施《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培育了一批专业的减排项目碳核算咨询机构。我国还建立了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碳排放数据的报送、核算、审核以及分析管理。
  二、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展望
  在国内外新形势下,国内“双碳”目标和其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以及《巴黎协定》下强化的透明度框架对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可比性和透明性等提出更高需求。大型跨国公司从供应链及生命周期角度对产品碳核算产生倒逼效应,原有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面临多重挑战,亟需坚持问题导向,尽快健全完善。
  一是进一步理顺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国及地方、行业企业、产品碳核算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重点任务,提出了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开展方法学研究、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数据管理和加强成果应用等具体措施。《实施方案》结合我国已有工作基础,细化了各部门在不同环节的职责分工,有利于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部门合力,确保不同层级碳核算数据流通顺畅、结果有机衔接。
  二是推动实现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和定期更新。基于我国基础统计数据可获得性,参考发达国家经验,采用与国际接轨方法逐步实现时效性强的国家清单编制,并及时对往年国家清单开展回算,确保具有长时间序列、一致可比的国家清单数据。为满足部门行业碳达峰工作需要,同步探索开展碳达峰部门行业口径的清单编制。基于国家清单编制进展,更新完善省级清单指南,鼓励有条件地区参照国家做法编制省级清单。随着企业和设施排放数据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其在清单中的应用将逐步扩大。与此同时,将同步做好清单同国家和地区碳核算数据的衔接。
  三是进一步提升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结合已有行业企业实践经验,统筹兼顾准确性、可操作性以及监管成本等多个维度,制修订企业以及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指南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不断强化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的日常监管,加强碳排放核查以及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数据造假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筑牢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基石。
  四是有序开展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产品碳核算涉及产品生产上下游,依赖于扎实的行业企业碳核算以及区域清单基础。《实施方案》明确了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工作节奏,聚焦于重点行业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再逐步扩展至其他行业产品和服务类产品。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推动出台相关标准,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在完善产品碳核算基础上,探索建立碳标签制度体系,引导消费者选择低排放产品和服务,倒逼全产业链减排。
  五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基础统计制度,包括新增统计指标,细化统计分类,提高有关统计工作时效性。加强我国关键排放源特征参数统计调查和排放因子定期监测,结合全国碳市场企业数据报送,建立我国官方权威的排放因子数据库,为不同层级碳核算提供技术参数,降低碳核算成本并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建设全国碳市场一体化管理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打通融合现有数据系统、增强业务数据共享,给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提升碳排放数据的日常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探索卫星遥感等大尺度高精度监测手段的应用,支持开展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反演排放量模式等研究。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统筹支撑国内“双碳”目标实现和国际履约工作的重要手段。《实施方案》的发布和落实,将有力推动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更加扎实,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核算数据更加全面、科学和可靠。
  作者: 马翠梅、苏明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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