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足迹标准 – 碳中和人才平台 https://www.carbonhrss.com 领先的碳中和人才服务平台 Thu, 01 Aug 2024 13:44:39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6.2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全文 https://www.carbonhrss.com/7053.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7053.html#respond Sun, 23 Apr 2023 22:06:50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7053.html
导言: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南》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形成国际标准化工作合力,提出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组,设立一批国际标准创新团队等措施。

二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与IPCC、ISO、IEC、ITU等机构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交流合作对接,推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开展节能低碳标准化对话等措施。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出在温室气体监测核算、能源、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积极争取成立一批标准化技术机构等措施。

四是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对接,提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分析,鼓励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成体系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外文版制定和宣传推广等措施。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全文-碳中和人才平台

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统计局、国管局、中科院、工程院、银保监会、证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气象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已经2023年2月6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林草局

2023年4月1日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本指南。  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准顶层设计、强化标准有效供给、注重标准实施效益、统筹推进国内国际,持续健全标准体系,努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标准化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布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强化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协同,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实现各级各类标准的衔接配套。

坚持突出重点。加快完善基础通用标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加强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及时将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以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稳步推进。锚定碳达峰碳中和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需求,加快标准更新升级,扎实推进标准研制,坚持系统推进和急用先行相结合,分年度分步骤有序稳妥实施。

坚持开放融合。扎实推动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强化国际标准化工作统筹,加大中国标准国外推广力度,促进国内国际协调一致。

(三)主要目标  

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标准体系框架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碳减排标准子体系、碳清除标准子体系和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等4个一级子体系,并进一步细分为15个二级子体系、63个三级子体系。该体系覆盖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满足地区、行业、园区、组织等各类场景的应用。本标准体系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全文-碳中和人才平台

三、标准重点建设内容

(一)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  

1.术语、分类和碳信息披露标准  

重点制修订温室气体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相关术语及定义、碳排放数据分类与编码技术规范、碳排放信息采集方法及要求、碳信息披露等标准。

2.碳监测核算核查标准规范  

重点制修订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监测方法、监测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和碳管控平台建设等标准,大气成分物理化学特性长期动态观测、监测、评估、预报相关标准。制修订地区、园区等区域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制修订能源、冶金、建材、化工、有色、纺织、机械、信息通信、交通运输、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以及数据质量相关标准规范。完善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原燃料替代、余能利用、生物海洋林草土壤固碳、畜禽养殖等典型项目碳减排量评估标准。研制产品碳足迹量化和种类规则等通用标准,探索制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及碳足迹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等基础共性标准。

3.低碳管理及评价标准  

重点制修订城市、设施、企业、供应链、园区、技术等绿色低碳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低碳产业统计核算相关标准,碳中和评价通则标准,以及不同应用场景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及实施评价等通用标准。

(二)碳减排标准子体系  

1.节能标准  

加快制修订火电、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煤炭、采矿、轻工、机械、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推动实现能耗限额指标与碳排放强度指标相协调。坚持减污与降碳协同、源头与末端结合,发挥标准倒逼、优化、调整、促进作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家用电器、农村居民供暖设备、制冷及冷链物流设备、工业设备、照明产品、数据中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机械制造装备等重点产品和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加快完善与强制性节能标准配套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节能验收、能源审计等标准。

加快制定节能设计规划、能量平衡测算、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绩效评估、经济运行、合理用能、节能诊断、节能服务、绿色节约型组织评价等基础标准。完善能效对标、节能技术评价、系统节能、能量回收、余能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高效节能设备、节能监测、节能量测量和验证、能源计量、数字赋能技术、区域能源系统、分布式能源系统、能源管控中心等节能共性技术标准。

2.非化石能源标准  

水力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水电机组扩容增效、宽负荷稳定运行、运行状态评估与延寿等标准,以及小水电绿色改造、生态流量、安全鉴定等绿色发展技术标准。

风力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风能资源监测、评估以及风力预报预测等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标准,消防系统标准,风电塔筒用材料标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标准以及并网标准,风电系统稳定性计算标准。

光伏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以及辐射预报预测等技术标准,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及关键材料、电气部件、支撑结构关键产品的技术要求、阻燃耐火性能要求、检测方法和绿色低碳标准,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及设备修复、改造、延寿及回收再利用标准。

光热利用领域重点制修订光热发电设备标准,以及太阳能法向直接辐射预报预测等标准。完善太阳能集热关键部件材料产品标准和检测评估标准,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以及太阳能多能互补系统标准。 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核能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核电技术标准、核电厂风险管理标准、维护有效性评价标准,以及核动力厂厂址评价标准。

生物质能领域重点制修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热电、生物质清洁供热、生物天然气(沼气)、生物质热解气化、生物质液体燃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面的原料质量控制、重点技术和设备、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等标准。

氢能领域重点完善全产业链技术标准,加快制修订氢燃料品质和氢能检测等基础通用标准,氢和氢气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氢密封、临氢材料、氢气泄漏检测和防爆抑爆、氢气安全泄放标准,供氢母站、油气氢电综合能源站安全等氢能安全标准,电解水制氢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标准,炼厂氢制备及检测标准,氢液化装备与液氢储存容器、高压气态氢运输、纯氢/掺氢管道等氢储输标准,加氢站系统及其关键技术和设备标准,燃料电池、冶金等领域氢能应用技术标准。

海洋能、地热能领域重点制修订海洋能发电设备测试、评估、部署、运行等标准以及地热能发电设备标准。

3.新型电力系统标准  

电网侧领域重点制修订变电站二次系统技术标准,交直流混合微电网运行、保护标准,新能源并网、配电网以及能源互联网等技术标准。

电源侧领域重点制修订分布式电源运行控制、电能质量、功率预测等标准。

负荷侧领域重点制修订电力市场负荷预测,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建设、评估、接入等标准。

储能领域重点制修订抽水蓄能标准,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重力、二氧化碳、热(冷)、氢(氨)、超导等新型储能标准,储能系统接入电网、储能系统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标准。

4.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标准  

煤炭领域重点制修订煤炭筛分、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生态修复成效评价、智能化煤炭制样、化验系统性能、组分类型测定等标准。

石油领域重点制修订低碳石油开采、炼油技术标准,低排放、高热值、高热效率燃料标准。

天然气领域重点制修订液化天然气质量、流量测量、取样导则、成分分析及测定、尾气处理及评价、管道输送要求标准以及页岩气技术标准。

5.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标准  

工业生产过程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机械、造纸、纺织、汽车、食品加工等行业低碳固碳技术、低碳工艺及装备、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原燃料替代技术、低碳检测技术、低碳计量分析技术、绿色制造、节水等关键技术标准及配套标准样品。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领域重点制修订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基础设施和装备能效标准,以及物流绿色设备设施、高效运输组织、绿色出行、交通运输工具低碳多元化动力适用、绿色交通场站设施、交通能源融合、行业减污降碳等标准。加快完善轨道交通领域储能式电车、能量储存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能测量等技术标准。完善道路车辆能源消耗量限值及标识、能耗计算试验及评价方法相关标准。加快完善电动汽车驱动系统、充换电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相关安全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远程服务管理、安全技术检验等标准。加快研究制订机动车下一阶段排放标准,推进机动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城市基础设施低碳建设、城镇住宅减碳、低碳智慧园区建设、农房低碳改造、绿色建造、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等标准,建筑废物循环利用设备、空气源热泵设备等标准,以及面向节能低碳目标的通信网络、数据中心、通信机房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运维、使用计量、回收利用等标准。

农业生产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种植业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标准以及动物肠道甲烷减排技术、畜禽液体粪污减排技术等养殖业生产过程减排标准,完善工厂化农业、规模化养殖、农业机械等节能低碳标准。

公共机构节能低碳领域重点制修订机关、医院、学校等典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绿色化改造标准,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以及公共机构低碳建设、低碳经济运行等管理标准。

6.资源循环利用标准  

重点制修订循环经济管理、绩效评价等标准。推动制修订清洁生产评价通则标准,稀土、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标准以及磷石膏、赤泥、熔炼废渣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制修订废金属、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加快完善水回用标准。制修订汽车零部件、内燃机、机械工具等再制造标准。制修订林草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三)碳清除标准子体系  

1.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标准  

重点制修订陆地、湖泊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及木质林产品碳汇相关术语、分类、边界、监测、计量等通用标准,森林、草原、人工草地、林地、湿地、荒漠、矿山、岩溶、海洋、土壤、冻土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水土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碳增汇、经营增汇减排评估标准和技术标准,林草资源保护和经营技术标准,森林增汇经营、木竹替代、林业生物质产品标准,以及生物碳移除和利用、高效固碳树种草种藻种的选育繁育等标准。研究制定生态修复气象保障相关标准。

2.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  

重点制修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相关术语、评估等基础标准,燃烧碳排放捕集标准,完善二氧化碳管道输送等标准。推动制定二氧化碳驱油(EOR)、化工利用、生物利用、燃料利用等碳利用标准,以及陆上封存、海上封存等碳封存标准。

3.直接空气碳捕集和储存标准  

重点制修订直接空气碳捕集和储存(DACS)应用条件、技术要求、实施效果评估等标准。

(四)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  

1.绿色金融标准  

重点制修订绿色金融术语、金融机构碳核算、银行企业和个人碳账户管理、气候投融资和转型金融分类目录等基础通用标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推动制修订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等绿色金融评价评估标准。完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环境信息披露等标准。

2.碳排放交易相关标准规范  

制修订碳排放配额分配、调整、清缴、抵销等标准规范。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实施规范,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和人员要求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制修订重点领域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等标准规范。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统计核算、监测、评估以及绿电交易等绿色能源消费标准。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标准。

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  

重点制修订自然资源确权、生态产品信息调查、生态产品动态监测等标准。完善生态产品、生态资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等评价标准。健全生态综合整治、矿山矿坑修复、水生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标准,以及生态农业、生态产品质量追溯等标准。推动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绩效评估等标准。

四、国际标准化工作重点  

(一)形成国际标准化工作合力  

成立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外交、商务、国际合作、科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组,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我国在碳捕集与封存、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等领域技术优势,设立一批国际标准创新团队,凝聚科技攻关人员和标准化专家的力量,同步部署科研攻关和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际标准组织(ISO、IEC、ITU)等机构的合作对接,聚焦能源绿色转型、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碳汇、绿色低碳科技发展、循环经济等重点,跟踪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最新国际动态。深入研究欧盟、美国等区域和国家相关标准化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与重点区域、国家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在标准化对外援助培训或海外工程项目中加大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的宣传与使用。推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开展节能低碳标准化对话,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

(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重点推动提出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林草固碳和增汇、能源领域的传统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智能电网与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清洁能源、绿色金融、信息通信领域与数字赋能等国际标准提案,推动标准研制。积极争取在国际标准组织中成立区域能源系统、医用冷冻装备、生态碳汇等技术机构。深入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工作,推荐中国专家参加气候变化协调委员会(CCCC)、环境社会治理(ESG)协调委员会、联合国秘书长独立咨询委员会能源结构专委会(CEET)等战略研究和协调治理机构。积极联合相关国家共同制定并发布《多能智慧耦合能源系统》《多源固废能源化》等政策白皮书。

(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对接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分析,重点推动温室气体管理、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清洁能源、节能等领域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及时实现“应采尽采”。成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外文版制定和宣传推广,通过产品与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海外工程等多种渠道扩大我国标准海外应用。

五、组织实施  

(一)坚持统筹协调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发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的统筹与技术协调作用,加强对各标准子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协同。建立完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络机制,通过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制定、联合归口等方式,共同推进跨行业跨领域标准的研制工作。发挥行业有关标准化协调推进组织的作用,在本行业内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任务落实  

各行业各领域要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做好专业领域标准与基础通用标准、新制定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各地方、社会团体等加强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合作,依法因地制宜、多点并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关键标准研究、制定、实施、国际交流等工作。

(三)加强宣贯实施  

广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普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知识,提高公众绿色低碳标准化意识。适时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评估,及时总结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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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6月15日,新京报成立零碳研究院,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双碳政策趋势?碳中和背景下,不同产业和企业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研究院于2022年6月起推出《碳报》,研究最新双碳政策、权威声音、低碳样本等重点内容,并进行分析解读。

目录

>>>政策速递

1.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聚焦5个方面,全面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2.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3.完善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控制投资项目碳排放

4.我国首条“西氢东送”管道纳入国家规划

5.陕西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方案,健全完善双碳标准计量体系

6.福建出台实施方案,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7.阿里将在2030年做到云计算的碳中和

8.宁德时代成立海上风电公司,海风市场竞争料将加剧

9.苹果公司向“恢复基金”再投2亿美元,推进碳移除项目

10.中法两国能源合作深化,将推动世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专题碳讨

与国际接轨,中国碳足迹向内求变

正文

一、政策速递

A、权威声音

1.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聚焦5个方面,全面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出席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时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生产生活加快恢复,工业用能增速明显提高,能源消费小幅增长,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能源行业将聚焦能源安全保障、清洁低碳转型、科技自立自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国际合作等5个方面,全面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零碳解读: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全球能源市场依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仍然是今年能源工作的首要目标。

2.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扎实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

零碳解读:此次工作指导意见从供需两端共同发力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供给端要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水电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新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需求端积极推动能源消费侧转型、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业态,首次提出加快建设智能配电网,助力提高新能源的灵活性和多元负荷的承载力。

3.完善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控制投资项目碳排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该办法加强了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的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在节能报告编制和审查中对项目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原料用能、碳排放等数据提供和应用提出要求。

零碳解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载体,很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身就是用能大户,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能源的投入和产出方面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是当前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国经济时报)

4.我国首条“西氢东送”管道纳入国家规划

从中国石化获悉,近日“西氢东送”输氢管道示范工程已被纳入《石油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我国首个纯氢长输管道项目启动。该管道起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终点位于北京市的燕山石化,全长400多公里,是我国首条跨省区、大规模、长距离的纯氢输送管道。管道建成后,将用于替代京津冀地区现有的化石能源制氢及交通用氢,大力缓解我国绿氢供需错配的问题,助力能源转型升级。

零碳解读:中国石化董事长马永生指出,输氢管道可以实现大规模、长距离输送氢气,并且兼顾经济性。通过建立风光发电—绿电制氢—氢气管输—炼化与交通用氢的一体化氢产业发展模式,实现氢能产业制、储、输、用全产业链示范布局。未来,中国石化可依托“西氢东送”管道建设支线及加氢母站,助力京津冀氢能走廊的高效构建。

B、地方实践

5.陕西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方案,健全完善双碳标准计量体系

近日,《陕西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发布,将实施碳计量科技创新工程、碳计量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碳计量标杆引领工程、碳计量精准服务工程、碳计量区域合作工程以及双碳标准强基行动等8项重点工程和行动,到2030年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碳排放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关键领域碳排放计量测试技术取得重要突破。

零碳解读:计量和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手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该方案将为陕西相关行业、领域、市(区)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提供重要指引。

6.福建出台实施方案,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零碳解读:城乡建设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此次方案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绿色低碳社区、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建设绿色低碳住宅、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等多个维度开展规划及部署。此外方案还对城乡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期按时或提前完成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

C、企业行动

7.阿里将在2030年做到云计算的碳中和

近日,在阿里云峰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表示,如何去践行阿里巴巴的ESG战略当中的绿色低碳战略非常关键,我们希望在2030年能够做到云计算的碳中和,能够为大家提供一朵绿色的云服务。我们不仅是要用清洁能源,同时还要用技术去改变整个数据中心,形成更好的绿色数据中心。

零碳解读: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据中心规模不断壮大,数据中心节能降碳迫在眉睫。作为一家负责任的数字科技企业,阿里必须加快推动自身运营及上下游价值链绿色低碳发展。2021年发布的《阿里巴巴碳中和行动报告》中提出,不晚于2030年实现上下游价值链碳排放强度减半,率先实现云计算的碳中和,成为绿色云。

8.宁德时代成立海上风电公司,海风市场竞争料将加剧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德时代旗下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零碳解读:海上风电的高景气吸引着多个企业的跨界投资,此前,格力集团旗下珠海格盛与三峡新能源阳江风电有限公司、阳西县人民政府签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格力集团正式进军海风市场。作为新能源行业的领军企业,宁德时代成立海上风电公司,标志着宁德时代在清洁能源领域进一步深耕,并且积极拓展清洁能源产业链。海风市场预计将迎来更激烈的竞争。

D、国际看点

9.苹果公司向“恢复基金”再投2亿美元,推进碳移除项目

4月12日,苹果公司宣布,在最初2亿美元的投资基础上,将向“恢复基金”(Restore Fund)再投多达2亿美元。该基金旨在为高质量的自然碳移除项目提供资金,激励全球投资保护和恢复“关键生态系统”。苹果公司还希望帮助无法通过现有技术避免或减少碳排放的企业,推广可行的碳移除解决方案。

零碳解读:碳移除技术可以帮助加快碳中和的步伐,是实现碳中和重要支撑。当前,Meta、谷歌、马斯克的私人基金会等全球多家科技巨头均投入巨资支持碳移除技术创新及项目开发。苹果公司环境、政策和社会倡议副总裁Lisa Jackson表示:“‘恢复基金’是一种创新的投资方式,走向碳中和经济的道路需要深度脱碳和负责任的碳移除,并且像这样的创新可以帮助加快进程。”

10.中法两国能源合作深化,将推动世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4月6日下午,多家中国企业与法国企业签约合作,主要有:中核集团和法国电力签署《关于“核能支持低碳发展前瞻性研究”蓝皮书谅解备忘录》;国家电投与法国电力签署《低碳创新项目合作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和法国电力签署《国家能源集团和法国电力集团扩展合作协议》;中远海运、上港集团与法国达飞签署《关于开展港口船用绿色甲醇供应合作的备忘录》;中国航油与空客公司约定将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油(SAF)的生产;中国电建与法国施耐德电气签署《中国电建与施耐德电气合作备忘录》;中广核与法国电力签署《关于核能领域设计与采购、运维、研发合作协议的签署声明》;国家管网与法国GTT公司签署了技术合作协议。

零碳解读:此次中法能源相关企业合作范围广、程度深,包括编制发布“核能支持低碳发展前瞻性研究”蓝皮书、开展低碳创新项目合作、建设“风光氢储”协同融合的海上综合智慧能源岛;展开核能领域设计与采购、运维、研发合作等,将有力推动中法两国及世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注入新动能。

二、专题碳讨

与国际接轨,中国碳足迹向内求变

上周,一个被称为“中国碳足迹开放平台”的系统在成都发布,立刻引起了各方的极大关注。

中国碳足迹开放平台在全球范围首次实现了碳足迹模型在PC端和手机端层层追溯展示、层层追溯分析,因此被期待能够纠正“碳足迹太复杂,说不清楚也算不清楚”的普遍误解,推动碳足迹进入透明、完整、明确、准确的可信时代,助力各行各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

1.碳足迹可否打破黑箱,走向透明可信?

4月6日,川投信产天府大数据国际战略与技术研究院(以下称“天府大数据研究院”)在成都召开产品发布会。不承想,一场略显普通的产品发布,却引起双碳领域的极大兴趣。

会上公开发布了天府双碳大数据联合实验室碳管理能力建设服务、碳足迹核算及报告认证、工具平台(SAAS服务)、标准与影响力建设等五大板块产品服务。同时,首度公开了中国碳足迹开放平台(Chinese Carbon Footprint Open Platform, CCFOP),该平台包含产品碳足迹在线分析系统eFootprint以及中国生命周期基础数据库(CLCD)。

天府双碳大数据联合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四川大学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副教授王洪涛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平台上每个产品碳足迹模型和基础数据库模型都可以层层跳转、层层追溯展示模型信息;行业专家由此可以检查碳足迹模型的生命周期过程是否有缺失、检查每个过程的消耗和排放数据是否有缺失;平台上碳足迹有明确的产品种类规格划分和生产技术描述;平台还将支持欧盟产品环境足迹(PEF)指南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碳足迹并非说不清楚、算不清楚,恰恰相反,专业的碳足迹工作正在进入一个透明、完整、明确、准确的可信时代。”王洪涛解释。

但“碳足迹黑箱”依旧存在。例如大量使用国外数据库计算中国产品碳足迹,由于各国能源结构、生产技术的巨大差异。又如不细分产品种类规格和生产技术,甚至在标准里出现“塑料碳足迹”之类的表述,然而不可能用一个数值代表各种塑料的碳足迹。

有机构拿“碳排放因子库”来标注碳足迹。“事实上,排放因子一般都是指一段生产过程的输入输出比例系数。然而,碳足迹不是一段生产过程而是生命周期全过程的单位产品总排放量。从涵盖的过程范围来讲,碳足迹与排放因子是完全相反的概念。”王洪涛表示。

2.碳足迹已经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随着绿色低碳在全球的发展,世界对产品的碳盘查越来越严格。一方面,低碳推动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却也成为新的贸易壁垒。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新京报零碳三十人智库专家张中祥先前在接受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中国家一直被要求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但得不到相应支持。

然而,以欧盟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推行的碳足迹系列政策却先一步来临。

在全球范围,随着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的推进,随着欧盟一系列碳足迹政策的实施,随着全球品牌企业逐步建立起碳足迹核算与管理体系,碳足迹日益成为进入国际市场、进入国际供应链的通行证。

2021年商务部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就率先提出“探索建立外贸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

王洪涛解释,以欧盟为例,从顶层的欧盟绿色新政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开始,推动建立了产品环境足迹PEF(包含碳足迹以及10多种资源环境指标)的指南、认证、标识及市场监管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落实其应用,并实际用于欧盟市场监管甚至市场准入。这将对所有在欧盟销售的产品、对我国出口产品产生影响。

在此趋势下,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国产品碳足迹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兼容欧盟与国际市场的体系要求,达成市场层面甚至政府层面的国际互认,为中国制造产品出口保驾护航,成为双碳政策与实践中最关键的目标和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事实上,欧盟已经建立了详细的产品环境足迹PEF指南、认证和标识体系,仅方法指南、通则和产品细则就超过700页,其内容和要求远超仅几十页的ISO14067等其他碳足迹国际标准。因此,不能以为按照ISO等国际标准或者国内标准完成的碳足迹报告,就能符合欧盟或国际品牌要求。

3.碳足迹可信才会被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

天府大数据研究院由川投信息产业集团联合国际大数据顶尖团队共同发起组建。天府大数据研究院将碳中和列为最主要的研究方向之一,组建了天府双碳大数据联合实验室。该实验室首席科学家王洪涛团队已从事生命周期评价和碳足迹研究28年,直接深度参与了联合国以及欧盟政府的生命周期方法指南和数据库技术规范研究。他主持开发的CLCD2010年正式发布,并持续丰富和更新。CLCD不仅是中国第一个生命周期基础数据库,而且是目前为止,全球仅有的四个基础数据库之一。

王洪涛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CLCD数据库是欧盟发起的国际生命周期数据库网络LCDN最早的成员单位之一,因此CLCD从一开始就兼容了欧盟的数据库技术规范,兼容了欧盟政府ELCD数据库和ecoinvent国际数据库,并且是国际上常用的GHG Protocol(范围三)标准唯一推荐的中国数据库,并已经被国内外众多机构采用,为中国碳足迹获得国际认可提供了专业的数据库支撑。”

当前,随着绿色低碳发展的推进,节能降碳已经获得全社会的认可,绿色产品、绿色活动、绿色消费进入百姓日常生活。这就要求去科学合理地测算碳排放,保证绿色标签的“含绿量”,也为国家的低碳战略提供准确可信的数据支撑。这就需要“正本清源”,确保数据库的“可信”与“有用”。

王洪涛表示,只有推动中国碳足迹进入透明、完整、明确、准确的可信时代,碳足迹才能真正进入普及阶段,全面发挥其作用。

在生产制造体系中,碳足迹可以用于各行各业的产品和技术全过程分析,从而支持在产品与技术研发、生产和供应链管理中,全面挖掘各种减排潜力,包括直接减排、节能与能源替代、节材与原料和供应商替代、重用与再生循环。并且,可以从单一的碳足迹指标,扩展到多种资源环境指标的生命周期评价(LCA分析)。“事实上,只有碳足迹和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可以发挥这样全面的作用,可以真正将低碳绿色引入生产制造体系和市场体系。”王洪涛说道。

与此同时,碳足迹也是各国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新内容。基于严谨标准进行产品碳足迹审核认证,基于可信的证书和标签,企业可以对外宣传,并满足国内外客户的要求、满足国内外政府的监管要求,支持绿色采购、绿色消费。这其实是将低碳绿色引入市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为真正开展产品和技术低碳绿色改进的企业提供市场动力。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白华兵 任大明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

链接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6月15日,以零碳为目标追求,将打造集内容、数据、服务、调研报告、活动于一体的新型产品,旨在为双碳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融媒支撑。零碳研究院会记录“双碳”发展、创新科普产品、打造高端智库、研发行业和地方绿色数据库、构建“双碳”咨询体系、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公益活动、发布调研报告、评选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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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研修班背景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最大的威胁。
人类活动造成的气候变化及其日益恶化的极端影响已形成强有力的科学共识,包括过去一百年全球平均温度显著上升、北冰洋海冰迅速消失、令人担忧的海洋酸化,以及近年来世界各地强烈的极端高温、极端干旱、极端降水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随之带来重度热浪、干旱和洪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
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在一九九二年召开的里约地球峰会上,联合国各会员国通过了三项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防治荒漠化公约》。这三项关键公约是人类社会对环境和发展问题普遍关切的结果,其核心是可持续发展。
中国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理念及气候变化问题历来极为重视,特别是自二零二一年以来,一系列顶层指导意见和行动实施方案相继出台,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对企业的制度环境和商业生态有着深刻影响。与此同时,伴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提速,国际市场、国际国内供应链上下游及员工个体等利益相关者的气候行动诉求也显著增强。面对这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优秀的企业领导者都将自发的重塑商业理念,切实履行气候行动责任,并对商业模式、组织管理和产品研发等进行颠覆式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同并进。

由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在华推出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课程,将从全球变暖科学发现之旅及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简史为原点,围绕全球碳中和主流路线、中国双碳目标背景起源及双碳战略顶层设计、清洁发展机制起源、全球碳市场和绿色金融现状及前景等实质性热点性议题,引导学员深刻理解这场极富价值、极具挑战的时代变革,并力图引导学员积极投身于这场伟大的气候行动之中,成就个人、荣耀组织、回报社会。

主办单位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

加拉帕戈斯(上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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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简介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成立于2006年,是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在上海成立的面向亚太地区的国际培训中心,是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全球培训网络的成员单位。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于1963年成立,现总部在瑞士日内瓦,是联合国大会直属的最高级别事务执行机构,主要承担联合国系统中的培训和研究两项职能。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全球培训网络目前由30个国际培训中心组成,遍布亚洲,非洲,澳大利亚,欧洲,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创新培训,是政府部门,私营企业和民间组织之间交流知识的枢纽。

协办单位简介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国企改革和国企党建相关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决策咨询,国有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国资智库平台建设等职责。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0名,设置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资本研究部、企业研究部、党建研究部、数据研究部等6个内设机构。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致力于办好“上海国资高峰论坛”,聚焦国资发展热点和国企改革实践,主办外向型强、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主题论坛,畅谈改革、交流经验,打造成为主题明确、交流充分、层级高端的国资论坛品牌。建立多核多层的立体化交流分享机制,打造青年智库大咖“智研汇”、系统专家“思享会”、中心员工“悦读荟”三位一体的学术交流品牌。

培训特色

本次培训由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全球培训网络的成员单位——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主办,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协办,加拉帕戈斯(上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学员完成两天课堂课程后,撰写结业论文经评审合格,将获得由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颁发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培训对象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国企管理层;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管控行业的相关单位管理层;国家低碳试点省市、园区、社区及政府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管理层;关注气候变化行动、有志参与交易、管理和研究的经济社会各界人士。

培训时间

2023年4月26日-28日

培训形式

线上线下融合课堂

培训证书

学员完成两天课堂课程后,撰写结业论文经评审合格,将获得由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颁发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课程模块

模块一:全球变暖科学发现之旅

模块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简史

模块三:碳中和主流路线全球概览
模块四:中国双碳目标背景起源
模块五:中国双碳战略顶层设计
模块六:京都议定书与碳交易起源
模块七:全球碳市场现状及前景
模块八:碳资产管理与碳金融服务

模块九:实地游学及现场教学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师资阵容

国际国内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资深专家;中国双碳政策的制定者、设计者与践行者;国际国内碳市场研究机构、碳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与投资机构的资深专家。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宾晖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李易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李志青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仝岩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倪受彬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黄明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王宇露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沈国红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岳庆松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窦永华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黄丽君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齐康

师资简介

宾晖: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复旦大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位兼职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主要负责全国碳市场系统建设和组织上海碳市场建设。参与了长三角排污权交易机制设计以及我国深海海底勘探的立法研究。主持和承担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以及上海市的二十多项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的重大项目和课题,以及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多项重大课题。
李易:男,祖籍开封,学者,教授,研究员,天使投资人。现任上海社科院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安徽长三角双碳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国资国企可持续发展专项课题组组长,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先后担任号百控股、传化智联、硕贝德、伟仕佳杰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课题组组长身份主持开发了上海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应对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及系列指数;以总架构师身份主持开发了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在华推出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ESG领导力高级研修班项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项目;以总干事身份主持运营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奔向零碳青少年科普专项基金。已公开出版多本个人专著,其中,《移动的力量》入选中国互联网时代百本必读书目;《互联网+》入选二零一六年度中共中央国家机关读书活动推荐书目;新作《第四次浪潮: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全球变暖:从科学到政治的奇幻漂流》即将出版,《ESG: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碰撞与耦合》正在艰苦撰写中。亦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中新社等主流媒体长期采访对象。
知名新经济学者,绿色数字化理念提出者。现任上海社科院绿色数字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兼职包括但不限于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国资国企可持续发展专项课题组联席组长。曾先后担任号百控股、传化智联、硕贝德、伟仕佳杰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课题组组长身份全过程主持开发了上海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应对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及系列指数;以总架构师身份全过程主持开发了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在华推出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ESG高级研修班项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推出的双碳领导力高级研修班项目、中国建科集团推出的智慧零碳建筑设计高级研修班项目;以总干事身份全过程主持策划推出了零碳小先锋青少年双碳知识科普竞赛,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赞誉。二零零九年起关注气候变化问题,二零一五年起关注全球自愿碳减排交易,已成功主持参与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自愿碳减排项目开发,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学术领域已公开出版多本个人专著,其中,《移动的力量》入选中国互联网时代百本必读书目;《互联网+》入选二零一六年度中共中央国家机关读书活动推荐书目;新作《绿色数字化浪潮:人类自我救赎运动中的新两化融合》和《全球变暖:从科学到政治的奇幻漂流》即将出版。亦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东方卫视、第一财经等主流媒体长期采访对象。
李志青: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模拟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研究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主任、贵州省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等。主要研究领域为绿色金融、环境经济学、能源与气候变化经济学等,在绿色金融、ESG等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曾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等多项课题研究,出版《绿色金融概论》、《ESG理论与实务》等专著4本,教材4本,译著1本,在各类期刊杂志发表论文和文章百余篇。
沈国红: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董事长,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院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城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倪受彬:绿色技术银行研究院院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安徽大学学士、上海社科院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博士后,现任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黄明:法学学士、硕士,管理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金融与法律、碳交易与碳金融等。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哲社、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发表十余篇论文;著有《能源与环境金融市场:历史、机制与制度》;多次获得全国资产评估教学案例大赛、全国金融硕士教学案例大赛、上海金融硕士教学案例大赛等各类奖项。
齐康: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上海市生态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低碳学院产业导师。连续承担“十三五”、“十四五”多轮上海市能源发展和节能低碳领域发展规划,牵头开展上海市能源电力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参与上海碳市场顶层设计,主要承担市场主体、配额分配等。承担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世界银行及上海市的二十多项碳交易和城市低碳试点的重大项目和课题。
王宇露: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博士后,上海闵行区领军人才,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电机学院能源经济专业负责人。主要从事能源经济、企业组织行为与战略研究。曾出版专著3部,在SSCI、CSSCI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承担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上海软科学基金等10余项。
窦永华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Bureau Veritas气候变化主任审核员,ISO14064主任审核员,WWF低碳制造计划(LCMP)审核员、EVO&AEE能效评估师。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从业近15年,熟悉国内外各种碳核算、碳足迹标准,如国内各行业核算报告指南ISO14064,ISO14067,PAS2050等。作为技术负责人和审核组长参与国内多个省份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涉及电力、水泥、钢铁、化工、电解铝、造纸等行业,熟悉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流程,工作开展方式,重点难点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案。同时作为项目组长负责了国内外100多个碳减排项目的审定和核查工作,涉及行业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生物质、火力发电、垃圾填埋气回收发电、电动汽车、林业碳汇等。

 

仝岩:上海交通大学环境工程硕士,国泰君安FICC执行董事、碳金融业务负责人,任职6年来深耕碳交易市场,在国际碳金融项目的开发、审核和交易方面有12年丰富经验,曾参与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相关碳金融项目的开发审核,并与日本、欧洲等国际碳交易商开展相关交易。
岳庆松: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解决中心中国区总经理,专业为企业用户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能源领域的咨询和培训服务,并在企业供应链风险管控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与研究,曾经服务过的全球知名用户包括佳能中国、电装中国、伊顿中国、大众汽车、圣戈班亚太等,为其用户在中国及海外的合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黄丽君:高级工程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认证四部部长,上海交通大学中英低碳学院产业导师、上海市科普巡讲团成员。主要从事应对气候变化、节能、碳核查等相关工作、承担多项国家及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项目或课题,具有丰富的核查及项目经验。从08年至今,核查的企业数量近200家,覆盖电力、电网、钢铁、水泥、造纸、电解铝、玻璃、陶瓷、有色金属、化工、石化、汽车、机械制电子等行业。

培训安排

2023年4月26日

08:40-08:50 学员签到

08:50-09:00 开班仪式

09:00-12:00 中国双碳目标背景起源

宾晖,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

12:00-13:30 午餐及午休

13:30-14:30 全球变暖科学发现之旅

14:30-15:30 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简史

15:30-16:30 碳中和主流路线全球概览

李易上海社科院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安徽长三角双碳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2023年4月27日

09:00-10:30 京都议定书与碳交易起源

10:30-12:00 全球碳市场现状及前景

李志青,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12:00-13:30 午餐及午休

13:30-16:30 碳资产管理与碳金融服务

仝岩,国泰君安FICC执行董事

2023年4月28日

09:00-10:30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

宾晖,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

10:30-12:00 绿色技术银行

倪受彬,绿色技术银行研究院院长

12:00-13:30 午餐

13:30-15:30 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

沈国红,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董事长

现场游学点简介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环境能源类交易平台,于2008年8月5日正式揭牌成立,亦是全国碳市场交易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单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始终以“创新环境能源交易机制,打造环保服务产业链”为理念,积极探索节能减排与环境领域的权益交易,业务涵盖碳排放权交易、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碳排放远期产品交易、排污权交易、碳金融和碳咨询服务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上海市碳交易试点的指定实施平台,也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平台。目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已经成为全国规模和业务量最大的环境交易所之一,市场发展各项数据均名列全国同行业前列。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绿色技术银行-是《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提出的重要举措。2016年,科技部正式提出建设绿色技术银行,并选择上海作为绿色技术银行的落地点。2017年12月,绿色技术银行启动运行。绿色技术银行,是汇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高效、生命健康8等可持续发展重点领域中的先进实用绿色技术,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并实现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同步服务于国内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技术领域南南合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目前绿色技术银行信息平台已筛选和收储绿色技术9200余项,储备绿色领域专家团队1600多人,成功促成了一批绿色技术成套解决方案的转化应用。转移转化平台集聚评估、金融、转移转化等服务机构及国际组织119家,形成全链条服务支撑能力;金融平台搭建绿色产业基金、政策性贷款、资本市场多层级科技金融体系。

第一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碳中和人才平台

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专业服务商及数字生态圈资源集成商,依托隧道股份长期积淀形成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及海量的项目实施数据,汇集优质数字资源,融合现代数字技术,聚焦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的全场景、全过程,提供全周期的平台化数字增值服务。数字集团紧跟国家数字化发展战略,秉持“面向智慧城市,协同数字资源,创造数字价值,助力数字转型”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城市数字建设行业的领军者,在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之际,整合隧道股份数字化资源与能力,加快拓展数字经济领域,赋能企业各产业板块升级,促进内部协同与外部联合发展,全面服务智慧城市建设,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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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

线上:2天/人
线下:3天/人

培训流程

1、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内容有不实信息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培训资格;
2、提交报名表后,经由工作人员审定信息合格后通知报名人参与培训,并发放培训录取通知书;
3、学员凭培训录取通知书报到参与培训;

4、学员完成两天课堂课程后,撰写结业论文经评审合格,将获得由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颁发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气候行动领导力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报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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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作为发布人将在会议上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生态环境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召开部党组会议、部系统干部大会,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谋划组织好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部系统落地落实,奋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生态环境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邀请到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先生,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近期重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生态环境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召开部党组会议、部系统干部大会,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生态环境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一是在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中,进一步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在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更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在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更加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四是在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中,更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五是在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中,更加坚定当好生态环境卫士。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推动二十大精神在部系统落地落实,奋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是谋划组织好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蕴含其中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是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三是认真落实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始终着力夯实组织基础,始终强化赓续精神血脉,始终抓好政治担当和责任落实,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四是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精准发力、持续发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会议,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工作。

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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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进展并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这个小册子在会前已经发给大家。借此机会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态势,能源、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扎实推进,森林碳汇持续增长,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同时,我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积极建设性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逐步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我部按惯例编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新部署、积极减缓气候变化、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完善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五个方面。《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2021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以及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所作出的贡献。报告还阐述了中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COP27)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COP27即将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这是气候多边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中方愿意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将COP27打造成以“落实”为主题,以适应和资金为成果亮点的大会。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
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谢谢大家!
持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答问一)
21世纪经济报道: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下一步环境部如何实施二十大提出的有关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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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我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我们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建立市场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突出成效。据初步的核算,2021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50.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6%,我们成功启动了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态势,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我国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生效和全面有效实施,持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了经济发展与减污降碳双赢,绿色日益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从国际层面,我们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做出了突出的中国贡献。
今天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从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政策保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气侯治理等方面全面展示了2021年以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了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我国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了方向。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围绕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坚持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是稳妥有序地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牢牢把握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具的政策定位,加快推进新的履约周期相关工作,持续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要在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四是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普及,倡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持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五是推动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加快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的观测网络,加强气候变化影响的风险评估,推进重点领域适应工作,全面提升适应能力。
六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坚持合作共赢,坚持言出必行。积极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谢谢。
提升我国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水平(答问二)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全球极端天气频发,这给我国气候变化治理工作带来了哪些挑战?我们注意到今年我国发布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针对今年夏季部分地区的极端天气将有哪些应对措施,下一步预计将如何加强气侯变化的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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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我国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是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今年夏天我国部分地区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总体来看,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也呈现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的趋势。暴雨、洪涝、高温、干旱、低温等出现了极端性强、区域阶段性明显,异常情况多发、频发的特点,影响范围和造成的损失也进一步加大,对我们增强适应气侯变化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我们印发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统筹谋划我国到2035年的适应气侯变化工作,围绕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2035》,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动以下几个工作。
一,指导地方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推动地方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我们印发了《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还将组织面向地方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对地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
二,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气侯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机制和模式,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城市气候韧性。
三,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加强科普宣传和公众教育,推动部际资源、信息、数据等交流共享,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
四,积极拓展适应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认真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同时也宣传介绍中国在适应气侯变化领域好的做法和实践经验。
同时,我们还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完善气侯变化观测网络、强化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强化综合减灾防灾等方面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合力,提升我国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水平,谢谢。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答问三)
封面新闻:一年来全国碳排放运行情况如何,怎么评价一年来碳市场发挥的作用,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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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总的来看,经过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建设和运行,全国碳市场已经建立起基本的框架制度,打通了各关键流程环节,初步发挥了碳价发现机制作用,有效提升了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了预期目标。
截至2022年10月21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6亿吨,累计成交额85.8亿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针对碳市场运行初期的数据质量问题,我们向社会公开四家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开展专项监督帮扶,严厉查处各类数据造假行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在全面总结第一个履约周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正在抓紧推动新履约周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配额分配方案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一是健全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特别要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同时要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相关的技术规范。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质量是全国碳市场的生命线,我部将一手抓严控严查严罚,保持对碳排放数据造假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另一手抓政策制度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核算报告与核查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国碳市场监管平台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的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市场功能。在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四是进一步完善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研究制定相关的交易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规范。五是加强市场主体能力建设。围绕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重要文件,对市场主体进一步开展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综合能力。通过更好的发挥碳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谢谢大家。
中方支持埃及举办一届成功的气候变化大会(答问四)
人民日报:COP27临近召开,中国有何诉求和期待?中国将在COP27大会上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敦促发达国家落实每年1000亿美元气候援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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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COP27即将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这次会议在发展中国家召开,应当切实地回应发展中国家的关切,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中方支持埃及举办一届成功的缔约方大会。我们中国代表团已经组成,部分代表将于本周末出发。我们期待与各方一道将COP27打造成为以“落实”为主题,以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适应和资金为成果亮点的大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今年是《公约》达成30周年,各方应当以此为契机,坚持《公约》的主渠道地位,坚持《巴黎协定》“加强《公约》实施”的定位,全面准确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和国家自主贡献的制度安排,坚持“2度以内、争取1.5度”的全球温控目标,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体系。
目前大多数缔约方已提出了各自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目标是重要的,但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是切实将目标落实到行动上,这是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根本出路。COP27应当倡导各方将已经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转化为有效的政策、扎实的行动、具体的项目,而不是现有的目标还没有落实又急于提出新的目标。我们认为空喊口号不是雄心,落实目标才能展现真正的雄心,这也是COP27将落实作为主题的意义所在。
适应是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关切,长期以来在多边进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COP27应着力推动“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适应目标工作方案”取得实质成果,为明年在COP28达成有力度、可操作的全球适应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中方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关于建立全球早期预警系统的倡议。发达国家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适应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提出适应资金翻倍的路线图。
在资金问题上,发达国家在2009年做出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的承诺,但迄今尚未兑现。这不仅对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造成了严重影响和阻碍,还严重损害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我们敦促发达国家尽快兑现每年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承诺,而不是仅仅在COP27期间提交一份给迟迟没有兑现资金承诺找原因找借口的报告。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自主贡献都提出了对发达国家资金支持的要求,发达国家应当根据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以1000亿美元为起点制定更富雄心的2021-2025年气候资金路线图以及2025年后发达国家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以增进南北互信和行动合力。
中方愿意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推动COP27取得反映发展中国家关切、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积极成果。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气候变化事关人类未来,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我们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摒弃任何形式的单边措施和把气候问题政治化的小圈子,反对以任何理由搞逆全球化的脱钩断链。近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生产了全球80%的光伏组件并出口到全世界,大大降低了全球光伏产品的价格,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而某些发达国家却罔顾事实、编造理由,极力打压中国的光伏企业,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这些国家的利益,更损害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努力,损害了全人类共同利益。我们希望有关国家认真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和应尽的国际义务,回到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正确轨道上来。谢谢。
加强与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答问五)
环球时报:我们关注中国和太平洋岛国气候合作,今年4月份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开始运行,9月份我们与部分岛国进行了气候变化对话交流,中国和太平洋岛国在气候合作方面有什么进展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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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我国长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尽己所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太平洋岛国是我们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我们已经与汤加、萨摩亚、斐济、基里巴斯等四个太平洋岛国签署了五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的项目文件,并且举办了四期面向南太岛国能力建设的培训班,为这些国家累计培训了近百名应对气候变化的专业人员。
今年4月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正式启动,中太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对加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应对气候变化交流,推动开展务实合作具有重要意义。9月,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对话交流会召开,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与汤加、斐济、密克罗尼西亚、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萨摩亚、瓦努阿图等七个太平洋岛国的驻华使节就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COP27成果预期、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需求交换了意见。今年12月我们将举办第五期面向南太岛国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能力建设培训班,通过拓展合作领域,创新设计合作项目,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帮助南太岛国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同时在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我们也将加强与南太岛国沟通交流,进一步协调立场,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中国正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答问六)
中国日报:中国今年是否会考虑重起CCER,以满足碳市场运行过程中对CCER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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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我们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一个有益的补充,全国碳市场包括了一个强制的市场和一个自愿的市场。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为社会和企业参与这项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有助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目前,我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一是做好顶层的制度设计。以服务“双碳”目标为根本出发点,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参与各方权责,统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二是开展配套制度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同步推进项目开发指南、审定与核查规则、注册登记和交易规则、方法学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研究,力争构建起规范高效、公平公开的市场监管体系和严谨科学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三是稳步推进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组织开展了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交易系统建设,为市场稳定启动和运行搭建可靠的公共基础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尽早启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同时要切实维护市场的诚信、公平、透明,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作用。
积极探索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答问七)
南方周末记者:碳壁垒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技术壁垒,电池、光伏等产业面临出口产品的碳足迹合规风险,请问我国如何建立这些行业的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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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你的提问。
欧盟制定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实际上是设置了新的准入门槛,会导致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难度增加。首先,我们反对以气候变化为名设立的任何形式的贸易和技术壁垒,这是一种单边措施,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上也不利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
同时,我们从国内落实“双碳”目标的工作需求来看,也有必要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推动建立碳标签制度等等一系列工作,这也有利于强化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责任,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公众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的重点产品出口和提升相关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我们在碳足迹和碳标识领域开展了一些探索,已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发布了包括LED照明、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产品碳足迹评价的团体标准。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在这个方面,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初步考虑我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的方法,研究产品碳排放核算通则和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的核算细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核算细则方法研究和发布。二是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国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的制度研究,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更加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新规则的认证体系,开展灵活务实的多双边合格评定的互认合作,谢谢。
积极安排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答问八)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前段时间,北京等地出现了空气污染过程。请问今年秋冬季的大气环境形势怎么样?生态环境部有何部署?在推进清洁取暖过程中,今年有什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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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宾: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密协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越来越强。同时我们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空气质量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偏高,特别是在秋冬季期间,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环境容量降低,空气质量还会出现波动。
10月正处于秋冬季节转换期,气温、湿度昼夜变化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低压、高湿、强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下,容易出现污染过程。北京市近期出现的污染过程,均受到类似不利气象条件影响。
根据预测,今年秋冬季,亚洲中高纬地区以纬向环流为主,我国东部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的可能性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等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较为不利。
生态环境部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态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安排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及工业炉窑、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有序实施散煤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
二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旦预测到重污染过程,将指导各地落实应急预案,持续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依法严肃查处恶意排污等行为,切实降低污染程度。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监督帮扶,突出标本兼治,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强化协同作战,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当前,北方地区正在陆续进入取暖季。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2022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工作,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对于进入供暖季后未完成改造的,仍继续沿用原供暖方式;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不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山区等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可以使用洁净煤等方式采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合同化保供,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强化居民用气保障力度。配合财政部安排清洁取暖运行补贴,2021年10月底,已下达2022年清洁取暖运营补贴53.5亿元,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和困难群众倾斜。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调度抽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立先破”等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突出问题,对涉及清洁取暖的投诉,及时调度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核实,督促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答问九)
南方都市报记者:此前,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气候投融资目前的发展情况如何?在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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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谢谢。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落实双碳目标,离不开大量、有效的资金支持。我们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目的就是引导和促进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领域,这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创新性很强的工作。
最近几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逐步形成了以顶层设计、试点示范、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中央和地方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成立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为气候投融资领域的信息交流、政策标准研究、产融对接和国际合作搭建了平台。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牵头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这项工作的目标是推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先进经验和优秀实践。今年8月,九部委联合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了第一批23个地方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气候投融资的工作。
一是引导试点地方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指导试点地方积极挖掘和培育气候项目,推动地方建立本区域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立并规范项目的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的质量,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有效对接平台。
二是指导地方加强相关项目的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指导地方对相关投资项目碳减排的效果开展核算,同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加强碳排放信息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是鼓励试点地方加快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同时加大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基于碳减排量的创新投融资工具和服务模式,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
四是支持试点地方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能力建设。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为试点地方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以制订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为抓手,将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发展路径、技术指标、产业特点、商业模式、风险防范、排放测算等因素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战略决策与投融资活动。
五是鼓励试点地方积极开拓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对接,引导更多的国际资金投入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上来。
谢谢。
加快建立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答问十)
红星新闻:日前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公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方案出台有什么考虑,其中有什么亮点,能解决目前存在的什么短板?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力争尽早启动CCER交易市场-碳中和人才平台

李高:谢谢你的提问,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工作需要坚实的数据基础,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发挥着对“双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基础保障的作用,这是基础性工作,非常重要。同时碳排放统计核算涉及到我们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很多行业,很多技术产品,门类非常多,核算方法也是多样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急需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统计核算体系。
今年4月发改委、统计局和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这个方案部署了建立全国和地方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这四项重点任务。
这个方案还提出要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方法学研究、完善支持政策等五项保障措施。这个方案是四个重点任务,五项保障措施,并且对组织协调、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也提出了要求。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与各个部门合作推动工作,落实方案要求,重点做好行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做好相关的支撑保障工作,和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推动把我们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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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碳足迹的概念
“碳足迹”的概念源自于“生态足迹”,主要以二氧化碳排放当量(CO2 equivalent,简写成CO2eq)表示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相较于单一的二氧化碳排放,碳足迹是以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评估研究对象在其生命周期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同一对象而言,碳足迹的核算难度和范围要大于碳排放,其核算结果包含着碳排放的信息。
 
关于“碳足迹”的准确定义和理解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不同的学者或者组织,对于“碳足迹”的概念和内涵各有侧重,其中学者更多从生命周期评价角度来定义,而机构组织则主要按照其评价对象背景和职能来定义。目前碳足迹可以按照其应用层面(分析尺度)分成“国家碳足迹”、“城市碳足迹”、“组织碳足迹”、“企业碳足迹”、“家庭碳足迹”、“产品碳足迹”以及“个人碳足迹”。
 
“产品碳足迹”是指某一产品在其生命周期过程中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CO2及其他温室气体(以CO2排放当量的形式表示)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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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碳足迹的核算方法
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ife cycle assessment,LCA)作为一种评价工具,主要应用于评价和核算产品或服务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即从摇篮到坟墓的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从摇篮到坟墓一般指的是从产品的原材料收集到生产加工、运输、消费使用及最终废弃物处置(ISO,1998)。目前比较常用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可以分为下列三类(依据方法的系统边界设定和模型原理):
 
)过程生命周期评价(Process-based,PLCA),该方法是最传统的生命周期评价法,同时仍然是目前最主流的评价方法(ISO,199SETAC,1993,1998)。根据ISO颁布的《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ISO14040)(ISO,1998),该方法主要包括四个基本步骤:目标定义和范围的界定、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结果解释,而每个基本步骤又包含一系列具体的步骤流程。

 

过程生命周期评价方法,采用“自下而上”(bottom-up)模型,基于清单分析,通过实地监测调研或者其他数据库资料(二手数据)收集来获取产品或服务在生命周期内所有的输入及输出数据,来核算研究对象的总的碳排量和环境影响。对于微观层面(具体产品或服务方面)的碳足迹计算,一般釆用过程生命周期法居多。该方法优势在于能够比较精确地评估产品或服务的碳足迹和环境影响,且可以根据具体目标设定其评价目标、范围的精确度。但是由于其边界设定主观性强以及截断误差等问题,其评价结果可能不够准确,甚至出现矛盾的结论。
 
)投入产出生命周期评价(Input-outputLCA,I-OLCA):克服过程生命周期评价方法中边界设定和清单分析存在的弊端,引入了经济投入产出表,这个方法又称为经济投入产出生命周期评价(Economicinput-outputLCA,EIO-LCA)。此方法主要采用的是“自上而下”(up-bottom)模型,在评估具体的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影响时,首先‘自上’表示需要先核算行业以及部门层面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此步骤需要借助于间隔发表(非连年发表)的投入产出表,然后再根据平衡方程来估算和反映经济主体与被评价的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依据对应关系和总体行业或部门能耗进行对具体产品的核算。

 

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宏观层面(如国家、部门、企业等)的计算,较少应用于评价单一工业产品。该方法优势在于能够比较完整地核算产品或者服务的碳足迹和环境影响。但是该方法的评估受到投入产出表的制约,一方面时效性不强,因为该表间隔数年定期发布,另外表中的部门不一定能够很好与评价对象相互对应,故而一般无法评价一个具体产品,同时也不能够完整核算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排放(运行使用和废气处理阶段均不核算)。
 
混合生命周期评价(Hybrid-LCA,HLCA),指的是将过程分析法和投入产出法相结合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按照两者结合方式,目前可以按照其混合方式将其划分为三种生命周期评价模型:(A)分层混合、(B)基于投入产出的混合和(C)集成混合。总体来讲,该方法的优势在于不但可以规避截断误差,又可以比较有针对性评价具体产品及其整个生命周期阶段(使用和废弃阶段)。但是前两种模型易造成重复计算,并且不利于投入产出表的系统分析功能的发挥;而最后一种模型则由于难度较大,对数据要求较高,尚且停留于假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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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定量评估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对于碳足迹的影响,以具体产品为研究对象,选取的传统的过程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较为恰当。

 

PART 03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由于许多国家或组织均开发并出台了针对不同系统层级的碳足迹核算标准,所以目前碳足迹标准种类较多。首先根据评估对象的系统层级,碳足迹标准大致可以分为了三个层级:
 

一)国家、部门或者地域层级,国际比较通用的主要是《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2006)以及《ICLEI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CLEI,2009);

 

二)企业、组织活动层级,主要包括《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WRI,WBCSD,2004)以及《ISO14064标准系列》(ISO,2006);

 

三)在产品层级,主要的国际标准主要有三个:《PAS2050:2011产品与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规范》(BSI.,2011)、《产品生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GHGP rotocol)(WRI,WBCSD,2011)以及《ISO14067产品碳足迹量化与交流的要求与指导技术规范》(ISO,2013)。

PART 04
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公认并且应用相对广泛的有三个国际标准,三个标准的简称、标准封面、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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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2050,全称“PAS2050:2011产品与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规范”;其标准配的指导标准PASguide的全称为“GuidetPAS2050:2011:如何核算产品碳足迹、识别热点和减少供应链的碳排放”。
 
PAS2050是世界上首例针对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一致的方法评估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的排放(Sinden,2009),如图2-1所示,该标准首版由英国标准协会(BSI)编制,于2008年10月29日发布。

 

该标准的最初发起者是由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Defra)和英国碳信托(Carbon Trust)两个组织联合发起的。该标准主要应用于对产品和服务在整个生命周期(fullife-cycle)中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核算与评估,这里的全生命周期(fullife-cycle)指的是产品从原材料的收集到产品的加工生产、后期产品的市场分配和销售、消费者使用以及产品废弃后废弃物处理的全过程。2011年,PAS2050的修订版出台,相较于2008年的首版,其更具有针对性并且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的组织机构。
 
GHGProtocol,全称为“产品生命周期核算和报告标准”,其发布单位如图2-1所示,是由两个组织(WRI和WBCSD)联合制定,正式发表于2011年10月,是一项面向公众开放的标准。
 
GHGProtocol标准是根据生命周期评价标准(ISO14044)制定的,是用于评测产品的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报告,旨在帮助企业或组织针对产品设计、制造、销售、购买以及消费使用等等环节制定相应的碳减排策略。早在2010年,GHGProtocol标准草案就已经出台,并且经过60家公司进行试用和测试,在关于碳足迹核算的规定、要求和指导等方面,GHGProtocol被认为是最为详细和清晰的。
 
ISO14067,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PAS2050标准发展而来,其全称比较简单直观,就叫“产品碳足迹”,2012年10月4日,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官网上,该标准的草案版被公布,该标准提供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最基本的要求和指导,被认为是更具普遍性的标准,其正式版本发布于2013年。
 
ISO14067中,产品碳足迹的定义为:基于生命周期法评估得到的一个产品体系中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q)表示其结果。ISO14067规定研究目标必须说明开展研究的原因,预期的应用以及观众(Soodeeta1.,2013)。ISO14067标准颁布之后,其它产品碳足迹的相关标准将被终止使用或者根据此国际标准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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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5
国际标准的发展历程和相互关系
三个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的发展历程和相互关系如图所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06年发布了ISO14040、ISO14044两个标准,为生命周期评价(LCA)的提供了基本框架结构和概念,为其他碳足迹的核算以及核算标准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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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发布的PAS2050,将生命周期评价(LCA)概念引入后,又对温室气体(GHG)的排放与消除过程进行了一定的细化,在旧版的基础上,PAS2050(2011)又新增了补充要求,这些要求有助于加强PAS2050与其他标准的一致性。
 
PAS2050guide与PAS2050的关系就像是ISO14044与ISO14040的关系一样,前两者都是在后两者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下,又进一步提供了关于具体内容的详细补充与操作指导。PAS2050本身内容已经比较详细,PAS2050guide则是按照实际计算和操作处理的先后顺序及具体方式给出更详细清晰的指导。
 
2011年出台的GHGProtocol,借鉴了PAS2050(2008)的内容,并且同样增添了补充性的条款要求,同时还细化并强调了一些被ISO14044和PAS2050忽视的概念阐述,如关于产品“功能单位”以及“基准流”详细定义方式和概念等。
 
PAS2050以及GHGProtocol在系统边界设定步骤上(即是否考虑和核算某项排放、过程与贡献时),同时要求:不仅要根据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CA)来设定,同时应当考虑“归因过程”(attributable process),即依据归因方式(追溯排放的起因和源头)而非仅仅采用结果方法(仅依据最终的排放结果)来设定系统边界。
 
2013年正式出台的ISO14067,从最初构建到正式出台历时4年,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依据PAS2050标准发展而来,最初草案是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US0/TC207)在2009年6月提出,而后2012年10月,ISO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国际标准草案版。
 
ISO14067的主体部分是依照ISO14040和ISO14044提出的生命周期评价的基本步骤和框架,其中有两个小章节则部分引用和参照了前面所介绍的两个标准:“特殊过程的处理”是来自于PAS2050(2011),“回收分配”是来源于GHGProtocol。
 
从整个产品碳足迹的发展历程看来,在ISO14040和ISO14044提供的生命周期评价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之上,PAS2050首先提出来专门针对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相关规范,可视作产品碳足迹标准的始祖。GHGProtocol则是在前面两者的基础上,更加完善补充了前面两者的不足,主要目的为企业,公司核算产品碳足迹的提供详细指导和规范,相对来说,更加针对性服务于企业的商业目标。
 
在前面三个碳足迹标准的基础上,ISO14067出台,其步骤和结构实质上与生命周期评价(LCA)基本一致,内容上部分参考了前面的三套标准,不过它的出台与发布使得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全球影响力得到了提高。
文章来源:中欧碳中和

]]> https://www.carbonhrss.com/4335.html/feed 0 ESG问题将会成为电池企业之间下一个不可或缺的竞争壁垒 https://www.carbonhrss.com/4133.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4133.html#respond Tue, 05 Apr 2022 05:45:33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4133 ESG: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

ESG问题将会成为电池企业之间下一个不可或缺的竞争壁垒-碳中和人才平台

近期,欧洲议会以584票赞成,67票反对和4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欧盟电池法规》。这意味着新的《欧盟电池法规》已经正式升级为法律条文,而不再是两年之前欧盟委员会提交的一份草案。另外《欧洲电池法规》将作为强制性法规取代原先的2006年就发布的《电池一般性指令》。

《欧盟电池法规》:旨在为了欧洲循环经济,和碳中和经济,打造一条富有绿色,有竞争力且可持续的电池产业链。

《欧盟电池法规》的具体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投放在欧洲市场的工业领域和汽车动力电池,其碳足迹将作为强制项进行申报。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只有申报了碳足迹的电池才能投放到欧洲市场。量化的碳足迹标准和等级,将在后续制定。

(2)循环经济对于可持续性电池的需求。接地气地讲:电池到了生命末期之后,可以通过电池回收,把电池里可重复利用的金属(镍,钴,锂等)尽可能多地留在欧洲大陆。

(3)信息透明和可追溯。后续将对投放在欧洲市场的动力电池建立电池护照,以对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追溯。另外将对电池的供应链,从炼矿,锂盐和电芯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社会,环境风险进行供应链尽职调查。

通过上述可以看到,当我们还在为了充分拓展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各种各样形式的结构改进或者材料创新,努力追求电池安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和成本等产品物理属性的时候,欧洲人却早早地玩起了后手。通过设立一套高标准的ESG体系,提高欧洲电池的准入门槛,同时构建出欧洲电池工业的整体竞争壁垒。看了不少外媒的报道,对于这项《欧盟电池法规》实际上欧洲社会层面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该法规实施为时尚早,需要延后4-5年再实施,因为欧洲的电池产业链非常弱小,还处于初步的培育阶段,大概就像中国六年前的电池产业,有谁知道自己做的就一定会比别人好呢?存在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可能性。

但是欧洲电池产业链里的主流大厂都在第一时间声援支持《欧盟电池法规》的发布。比如正极材料和电池回收领域的化工巨头BASF,欧洲本土电芯头部企业Northvolt,挪威电芯新秀企业Freyr等。

实际上无论是BASF,还是Northvolt,还是挪威的电芯企业Freyr,在他们的企业实际运行中,他们也做到了碳中和循环经济理念的真正践行。Freyr电芯工厂的能源100%来自可再生能源。逻辑上讲,我认为在欧洲电池法规出台之前,欧盟委员会也肯定对欧洲这一轮本土的主流电池产业链企业进行了广泛地调查。

那么,欧洲电池产业链企业尚且如此。我们的电池企业在大举产能扩张,进军海外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的时候,做好了ESG方面的相关应对准备了吗?《欧盟电池法规》等类似法规会成为我们电池产业输出的绊脚石吗?

ESG问题将会成为电池企业之间下一个不可或缺的竞争壁垒-碳中和人才平台

▲在欧洲建厂的中国电池企业

幸运的是,我们有些企业已经在ESG方面开始行动了,并得到了权威机构的认可。

CATL宜宾工厂获得了SGC颁发的PAS2060碳中和证书,成为全球首家电池零碳工厂。(宜宾工厂80%以上的能源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水电,且制造过程中的废料贵金属回收率可达99.3%)。

AESC,位于鄂尔多斯的零碳产业园,充分利用当地上亿千瓦的风电和光伏资源。

当然电池制造环节,使用清洁能源尽量减少碳足迹,减低碳排放只是ESG的一个方面。但是基于全球碳中和,碳达峰大的背景下,尤其电池上游材料制造环节所产生的碳排放将日益会被人们所关注(据相关数据表明:NCM每GWh需要1650万度电,LFP每GWh需要2500万度电)。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电池碳足迹的相关法规,仅有一份近期刚发布的:团体标准T/DZJN 77—2022《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

至于如何去合理地量化评定电池生产全过程中的碳足迹,如何对电池上游原材料所涉及的社会,安全等信息进行有效的记录和追溯,是一个后续值得长期去做,且需要拉升到较高层面去关注的事情。

尤其对于那些出海,进军欧洲电池市场的企业,在现有的以及未来的电池产品设计,产能建设,原材料供应链等环节更加需要对标《欧洲电池法规》的细则条款,以符合欧洲市场的准入门槛。

在不久的将来,我相信,当我们再次审视电池企业之间竞争壁垒的时候,将不会再仅仅局限于产品毛利,产品性能(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循环寿命等)指标,而是会站在更高的一个维度,把企业ESG指标纳入其中,且作为一个较高的权重进行考量。

随着全社会对环保,可持续性发展和碳排放等话题关注的力度越来越大的时候,无疑作为能源变革中极为重要的一个产品:电池,其ESG问题将会成为电池企业之间下一个不可或缺的竞争壁垒。

*注:ESG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话题,本文也是抛砖引玉,供大家探讨。后续针对此话题,会有更多的观点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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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足迹标准评估认证与节能减碳方法案例分享 https://www.carbonhrss.com/4078.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4078.html#respond Sun, 27 Mar 2022 13:50:29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4078
  • 报告内容
  • 一、碳足迹及碳标籤简介
  • 二、认证流程及工作执行内容
  • 三、碳足迹盘查结果
  • 四、节能减碳措施
  • 五、碳足迹盘点认证效益

 

碳足迹评估方法国际间目前均以产品生命週期评估(ProductLifecycleAssessments,LCA)的观点来分析,LCA是一种使用资料密集度极高的评估方法,过程中所收集到之各种资料,必须透过高逻辑性、正式的及可重覆性的方法予以评估,以确保结果之可靠度。

碳足迹(CarbonFootprint)•指对于产品、服务或组织,所直接或间接排放出之温室气体的总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产品碳足迹范围涵括原料开採、产品制造、配送、使用及废弃等阶段所产生之温室气体排放量。

碳足迹标准评估认证与节能减碳方法案例分享-碳中和人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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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64-1自然与人为产生的大气气体成分,可吸收与释放由地球表面、大气及云层所释放的红外线辐射(长波)光谱范围内特定波长之辐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三氟化氮(NF3))、六氟化硫(SF6)与其他适当之温室气体族群((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等))。

产品碳足迹资讯揭露的重要性对消费者:以碳标籤方式传达产品碳足迹讯息给消费者,鼓励改变消费行为与生活型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企业:促使企业检讨产品制程及供应链中,找出减量热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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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碳足迹研究目标与范畴定义

 研究目标:计算碳排量以作为往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之规划依据。

 标的产品范畴:污水厂每处理1立方公尺之污水处理量,从源头至废弃物

产生的处理过程所产生之碳排放量。

 盘查依据规范: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产品与服务碳足迹计算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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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生命週期之溫室氣體排放除來自使用階段之排放,亦應包

含:

1. 所有預期將造成功能單位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實質貢獻大於1%

的排放來源

2. 至少 95%的功能單位預期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

3. 凡單一溫室氣體排放源,占一產品預期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達

50%以上,剩餘之該產品預期溫室氣體排放應採用 95%門檻規則

<註>功能單位:每1 m3之污水處理量

碳排放量主要来源为污水处理服务阶段(97.3%),能源消耗包括电力与低硫

重油使用为碳主要排放源

减碳措施

1. 搭配变频设备调控鼓风机使生物曝气槽之溶氧至适当范围

2. 搭配变频设备调控进流水泵与迴流污泥泵,节省电力耗用并达到

更高效能

3. 导入能源管理系统,建立能源使用基线,针对重大能源消耗单位

评估其减量可行性

4. 实施管理中心之节能方案,包括夏季冷气温度控制及搭配风扇使

用、定期清洗冷气滤网、随手关灯关电并拔掉不需使用之电器插

头等

碳排放量主要来源为污水处理服务阶段(97.3%),能源消耗包括电力与低硫

重油使用为碳主要排放源

减碳措施

1. 搭配变频设备调控鼓风机使生物曝气槽之溶氧至适当范围

2. 搭配变频设备调控进流水泵与迴流污泥泵,节省电力耗用并达到更高效能

3. 导入能源管理系统,建立能源使用基线,针对重大能源消耗单位评估其减量可行性

4. 实施管理中心之节能方案,包括夏季冷气温度控制及搭配风扇使用、定期清洗冷气滤网、随手关灯关电并拔掉不需使用之电器插头等。

碳足迹管理师培训班|碳足迹管理师在线学习|碳足迹管理师在线考试https://carbonfootprints.carbonhr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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