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零能耗 – 碳中和人才平台 https://www.carbonhrss.com 领先的碳中和人才服务平台 Wed, 31 May 2023 02:05:59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6.2 零碳建筑知多少? https://www.carbonhrss.com/6863.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863.html#respond Sun, 26 Feb 2023 08:43:12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863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强调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推进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同年10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与此同时,我国首个零碳建筑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已于2021年4月启动编制工作,这份技术标准因仍在编制中,尚无标准号。该标准启动编制标志着我国建筑标准体系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体系向零碳建筑体系发展。

一、什么是零碳建筑?

从定性角度讲,零碳建筑是在建筑全寿命期内,通过减少碳排放和增加碳汇实现建筑的零碳排放。

从定量角度看,零碳建筑是充分利用建筑本体节能措施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使建筑运行期间的减碳量大于等于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的建筑。

二、零碳建筑的主要特征

1、强调建筑围护系统的节能指标

2、强调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3、建造和运营阶段的零碳化

4、建筑运营阶段碳排放量占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总量的80%以上

零碳建筑将建筑能源需求转向可再生能源,既体现绿色建筑的“绿色性能”,也体现被动式建筑的“节能性能”。

三、零碳建筑技术策略

1.建筑本体技术

(1)进行与本地区气候环境相适应的建筑设计,控制建筑体型系数,减小建筑外围护面积,提高建筑运营用能效率。

(2)采用高保温性能材料和门窗型材,降低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及结构热桥的传热系数,进行关键节点节能设计。

(3)各专业协同设计,保障设备、管线与建筑本体间合理接触,提高建筑空间气密性及资源能源合理配置。

2.建筑微生态技术

通过屋面、墙体、景观复层绿化等措施,打造建筑微生态,提高建筑碳汇。

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建筑微生态雨水涵养量和雨水回收量。

3.设施设备技术

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形成微型电网,实现建筑能源的自给自足,降低传统化石燃料消耗。

四、零碳建筑案例

1、贝丁顿零能耗社区

2002年完成的伦敦贝丁顿零能耗社区是英国首个,也是世界上首个零二氧化碳排放社区。

2.、宁波诺丁汉大学可持续能源技术研究中心

该中心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由英国诺丁汉大学建筑环境学院完成建筑环境和节能策略规划,是中国第一幢零碳排放的节能大楼。

在气候温和地区的小型建筑较容易实现零能耗目标。目前的零碳建筑还多为概念设计,大部分零碳建筑是示范性或实验性建筑。建筑产业链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之一,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减少能源消耗,最大限度实现零碳排放,对缓解全球气候变暖和改善城市生存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五、零碳建筑的未来发展空间

目前来看,虽然零碳建筑长远来看更经济且节约能源,但真正的实施推广取决于多种元素,包括社会观念、科研水平、建筑成本、管理制度、执行策略等。当前,我国零碳建筑的建设和发展任重道远,还需开展许多方面的工作。

1、加强“零碳”观念宣传,普及节能教育,加强人们保护地球环境的责任感。

2、吸取先进科学的经验,研究创造适宜的低碳节能技术,有效降低零碳建筑造价。

3、培养相关高精尖人才,在建筑设计和能源相关专业中,积极开展有关零碳建筑和零碳城市的科学研究。

4、加大节能减排管理力度,更大力度支持建设方采用零碳节能技术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能建云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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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https://www.carbonhrss.com/6596.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596.html#respond Mon, 30 Jan 2023 10:22:35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6596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南京1月19日电 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明确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耗大省、碳排放大省。2021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推动全省城乡建设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的要求、原则、目标和举措。此次出台的《方案》围绕2025年、2030年、2060年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目标,在城市、社区、建筑、乡村4个关键领域开展务实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社区,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

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方案》明确,要坚持“留改拆”并举,避免大拆大建,提高城市管理治理能力。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8%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同时,加快植树造林,提升城市绿地建设规模,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方案》提出要强化绿色低碳建筑设计,推动实现建筑美学、使用功能和节能减碳等综合效益最大化。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到2025年,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等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新增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力争2030年前完成城市非节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

在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方面,《方案》要求优化镇村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绿色化,建立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围绕绿色低碳社区,《方案》提出要建设“一站式”生活服务综合体,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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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丨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十大看点! https://www.carbonhrss.com/6334.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6334.html#respond Mon, 09 Jan 2023 00:43:20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6334.html  

一路“绿”灯,“碳”索未来!回首2022,应对气候变化与新冠疫情双重挑战,绿色低碳产业迎来了动荡而腾飞的一年,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共识下,我们经历了挑战和障碍,也取得了成果与经验。

细数过往,EESIA精心筛选梳理的绿色低碳产业2022年十大政策看点,让我们一起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从这些政策节点深刻领会并努力探索后疫情时代的绿色低碳之路吧!

 

国务院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01
行业要闻丨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十大看点!-碳中和人才平台
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财政部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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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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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规划还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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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住建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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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2030年前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交通运输部
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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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基础设施环境友好、运输装备清洁低碳、运输组织集约高效,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发展水平总体适应交通强国建设阶段性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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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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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氢能清洁低碳特点,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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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规划》还强调,继续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推动四川、宁夏、甘肃、青海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生物质发电方面,提出探索生物质发电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结合的发展潜力和示范研究。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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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标准、服务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尽其用、效率至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要求,节能提效进一步成为绿色低碳的“第一能源”和降耗减碳的首要举措。同时,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提出一系列具体目标,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80%以上,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优于1.3,工业领域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

 

行业要闻丨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十大看点!-碳中和人才平台
END
行业要闻丨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十大看点!-碳中和人才平台

]]> https://www.carbonhrss.com/6334.html/feed 0 发改委: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https://www.carbonhrss.com/5829.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5829.html#respond Tue, 15 Nov 2022 17:16:17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5829.html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推动支持各地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能力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觉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倾斜,围绕“十四五”规划 102 项重大工程中资源环境类工程,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带动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建设,推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项目申报方向

(一)污染治理方向

1.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项目。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西部地区及县级地区项目,优先支持使用小型焚烧技术攻关成果的项目。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的园区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

4.节水和海水淡化项目。支持节水改造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重点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海水淡化工程及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等项目建设。

(二)节能减破方向

1、煤电机组“三改联动”项目。支持中央发电企业和各地区有关企业煤电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主要包括支持煤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清洁化利用、综合升温改造等;支持具备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热电联产改造,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支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现役机组应改尽改。优先支持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周边配套调峰的煤电机组改造项目。

2.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开展综合能效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园区能源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园区内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等项目建设。

3.重点领域和用能产品设备节能增效项目。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升级改造,改造后须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2级及以上。支持中直管理局、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支持重大节能技术及技术集成耦合示范应用项目。支持干热岩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4.低碳零碳负碳先进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双碳”领域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尚未规模化应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光伏发电、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浅层/中深层地热发电、核能余热供暖改造、绿氢减碳技术、低碳/零碳冶炼、公共基础设施近零碳排放改造、“光储直柔”建筑示范、近零能耗/近零碳排放建筑示范、全流程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二氧化碳+绿氢化工示范、二氧化碳捕集矿化、烟气碳捕集及循环利用示范等。

5.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助力降碳项目。支持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高值化、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重点支持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和9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有关项目建设。

6.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项目。支持更新改造淘汰设备回收利用项目。支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包括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废塑料、废旧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汽车、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再生资源以及风电光伏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再制造项目,重点支持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有关项目建设。支持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项目。

7.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支持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和生产系统清洁化改造等综合性改造项目,改造后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二级及以上(不包括节能、节水改造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入库。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项目储备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要求,及时将储备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选择符合投向、条件的项目编制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央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由中央企业总部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国管局负责申报。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应编制整体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园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和承担单位,按程序申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通过后一并纳入本地区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重点用能单位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其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准确、完整、及时将能源消费数据接入省级或国家平台。

(二)严格项目筛选填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要紧紧围绕本领域头部企业组织开展项目筛选,拟安排的项目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符合本专项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项目不符合项目方向的不予受理。

(三)严把项目开工条件。拟申报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四)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各地要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根据中央补助标准和地方建设资备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在申报正式文件中预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省(区、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企业投资项目要提供资金到位情况。

(五)严格项目监管。加强审核比对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此前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已经申报我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要认真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筛查,对于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单位的项目不得支持。获批复支持的中央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由中央企业总部负责实施项目监管,获批复支持的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国管局负责实施项目监管。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投资计划草案正式文件上报我委(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同步将投资计划草案扫描版(包括附件)、附件的表格版发送环资司纵向网邮箱。污染治理、节能减碳两个方向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请分别寄送(一式一份)。超期不反馈视为无项目申报。

附件:

1.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2.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3.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污染治理方向)

4.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节能减碳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办公厅
2022年11月7日

]]> https://www.carbonhrss.com/5829.html/feed 0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碳管理”培训的通知 https://www.carbonhrss.com/5433.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5433.html#respond Mon, 19 Sep 2022 11:40:44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5433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碳管理”培训的通知-碳中和人才平台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碳管理”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背景:

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背景下,《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发布后,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纷纷将“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碳排放市场中主要耗能产业,相关领域从业者更需要对碳市场的机制和逻辑有更清晰的认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并批准其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作为我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严格执行全部条文在此基础上,启动自身基于碳资产管理的体系和能力,了解如何对碳排放进行精准计量和核算,如何对碳资产进行数字化组合管理,了解绿色建筑政策、标准及关键技术,是更好应对双碳时代下建筑业的巨大变革的自我提升关键措施。

为响应国家及天津市号召,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合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绿色建筑碳管理”线上录播培训,该课程由双碳及绿色建筑一线专家讲师亲自授课,结合行业、项目案例,对建筑及相关领域从业者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培训对象:

1.地产企业绿色运营岗、设计岗、项目发展岗、市场推广岗等;

2.建筑节能服务、建材、设备、检测机构等绿色节能行业企业;

3.建筑行业涉及节能减排、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相关从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师生;

4.从事碳排放碳核查的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核查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相关技术人员;

5.其他关注建筑行业碳中和的人士。

四、培训特色

1.聚焦建筑行业:课程聚焦建筑行业,专业化服务团队,切实解决建筑行业在双碳背景下的发展难题。

2.线上沙龙:不定期线上沙龙研讨答疑,专家讲师亲自解答学员疑惑。

3.线下研学:参与录播课程的学员,可报名参加线下研学营,实地参观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等项目案例,使学员切身感受绿色建筑的魅力,并创造学员间合作机遇。

4.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碳交易、碳中和实操案例的讲解,体验碳交易流程,掌握交易过程中的技巧;

5.在线学习平台:一站式在线学习平台,实现与政策制定者、行业专家、企业负责人在课堂内外的沟通交流;

6.专业化考试系统:培训后,学员需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官方考试平台参加考试;

7.权威机构能力认定: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获得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与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天津)中心的“绿色建筑碳管理”培训证书,该证书可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证书管理平台查询。

五、培训内容(24课时)

1.模块一 绿色建筑政策及标准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国际篇)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国内篇)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下)
  •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2.模块二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 零碳建筑关键技术
  • 零碳建筑案例赏析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绿色建筑节能运维
  • 建筑可再生能源技术及应用
  • 建筑领域绿色金融与碳金融

3.模块三 企业碳中和与碳普惠综述

  • 企业碳中和背景解读(上)
  • 企业碳中和背景解读(下)
  • 企业为什么要做碳中和
  • 企业碳中和方案制定及行动、我国碳普惠市场

4.模块四 我国碳市场建设与碳交易实践

  • 30/60目标背景和思考
  • 区域碳市场发展现状
  • 全国碳市场交易规则及操作流程
  • 如何参与碳市场

5.模块五 碳资产管理与项目开发

  • 碳资产概述
  • 国内碳资产开发
  • 减排碳资产开发
  • 企业碳资产综合管理和服务

六、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线上录播授课加直播论坛答疑,培训后采用线上考核方式,考试合格后发放培训证书。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碳管理”培训的通知-碳中和人才平台

七、培训费用

含培训费、电子版资料、考试费、证书费)。

八、考试安排

1.将报名表、缴费凭证、证件照发送至报名单位,证件照格式为JPG或PNG,白底免冠,文件大小1M以内。

2.考试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周六;

3.考试网站: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考试系统,考前开通;

4.考核形式及时间:线上考试,考试时间上午10:00—11:00;

5.考核流程:请参加考试的学员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报名单位,统一申请考试账号,登录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考试系统参加考试;

报名联系方式: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碳管理”培训的通知-碳中和人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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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碳中和顶层设计-碳中和人才平台

导言:

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6.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5亿立方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稳中有降。

陕西省发布碳中和顶层设计-碳中和人才平台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

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6.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5亿立方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稳中有降。
持续优化陕北能源产业布局,推动能源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培育关中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化工、钢铁、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改造升级,打造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高地。

全文如下:

陕西省发布碳中和顶层设计-碳中和人才平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6%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6.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5亿立方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二、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导向。将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确保各市县、各领域落实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二)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坚定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群两屏三轴四区五带”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推动国土空间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和高效利用。推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优化陕北能源产业布局,推动能源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培育关中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化工、钢铁、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改造升级,打造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高地。夯实陕南绿色循环发展基础,打造绿色食品、生态康养等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增加森林碳汇。

(三)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强化建设项目用能、用水、用地等资源强度管理。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拓展节能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支持和鼓励公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工作。

三、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升级

(四)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加快数字技术赋能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转型。全面推进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园区建设绿色化。推动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五)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标准,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

(六)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增效。以数控机床、光子、航空等23条重点产业链为引领,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培育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全国领先、陕西特色的产业集群。抓紧布局人工智能、氢能、未来通信技术、北斗导航、生命健康等新兴未来产业。加强关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攻关和产业化。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共性技术赋能平台,支撑各行业绿色发展。

四、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七)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耗总量,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与能耗和碳排放双控政策的衔接。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市(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省市县节能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和碳排放控制目标完成形势分析预警,严格目标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

(八)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加快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

(九)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发挥煤炭原料功能,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发展清洁高效煤电,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因地制宜推进散烧煤清洁化替代。科学控制成品油消费,合理引导天然气消费。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

(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推动陕北风电和光伏发电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光伏+”发展模式。打通地热能开发利用堵点难点,加快推进关中地热能规模化发展,推进建设地热能供暖示范县(区)。扩大生物质能利用规模,推进生物质耦合(掺烧)发电。积极推进陕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加快多元化储能技术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运储用”全链条发展,构建陕西氢能产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十一)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煤电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强化省内骨干网架和中心城市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工程。鼓励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市场建设。

五、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十二)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建立综合立体交通网,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提高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稳步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及区域性物流节点建设,完善铁路集疏运体系。支持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因地制宜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优化客运组织,提高客运实载率。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完善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络。

(十三)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运输工具。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完善市政、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推广应用电动、氢能汽车的支持政策。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和加氢网络体系,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依法依规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辆。

(十四)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六、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十五)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以关中平原城市群为主体的“一群四带”城镇化空间格局,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有效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十六)大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开展城镇更新行动,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引导鼓励绿色农房建设。

(十七)推进建筑用能清洁低碳。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快建筑领域电气化进程,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领域电气化普及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坚持多能互补,有序推进农村高效清洁低碳分散式供暖。

七、构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

(十八)加强绿色低碳创新能力建设。制定我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依托秦创原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揭榜挂帅”机制作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快布局一批节能减碳基础零部件、基础工业、关键基础材料研究项目,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型节能和新能源材料、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等关键技术专项攻关。支持高等学校开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加快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能源化工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加强氢能生产、氢燃料电池、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固化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进规模化应用。积极探索节能减碳技术推广机制。

八、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十)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保护各类重要生态系统,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岩溶等固碳作用。坚持“亩均论英雄”,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二十一)持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秦岭、黄土高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积极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和“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加强湿地面积总量管控。

九、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水平

(二十二)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

(二十三)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充分发挥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台作用,加强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广榆林治沙经验,举办“绿色丝绸之路”治沙交流会。积极推动我省绿色低碳技术及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转化,引导境外资金投向我省绿色低碳项目。

十、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

(二十四)健全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与国家相关法律的配套衔接。加快制定修订涉及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新能源产业促进发展,体现碳达峰、碳中和理念的地方性法规。

(二十五)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我省有关碳排放统计核算办法,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强化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能力建设。以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为依托,建设陕西省碳平台,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岩溶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

十一、完善绿色低碳政策机制

(二十六)完善投资政策。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封存利用固化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省属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零)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发展模式。

(二十七)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西咸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将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绿色信息共享机制、绿色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碳中和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绿色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

(二十八)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节能减碳项目实施、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建筑、交通低碳化。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建立健全按供热量收费制度,探索建立居民阶梯热价政策。

(二十九)加快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和分配方案。健全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推动落实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实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十二、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指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

(三十一)强化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组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落实进展,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三十二)严格监督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市(区)、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各市(区)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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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碳中和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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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机场临空区“近零能耗”建筑年内建成 https://www.carbonhrss.com/3996.html https://www.carbonhrss.com/3996.html#respond Tue, 22 Mar 2022 03:44:23 +0000 https://www.carbonhrss.com/?p=3996

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能源中心效果图。 供图/大兴机场临空区管委会大兴机场临空区“近零能耗”建筑年内建成-碳中和人才平台

本报讯(记者 陈强 通讯员 李昱璐)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能源中心日前立项,预计5月底开工。能源中心内的生产调度楼预计于今年底完工,成为大兴机场临空区首个“绿建三星+近零能耗+近零碳排放”建筑。

根据建设方案,为实现近零能耗,生产调度楼将最大限度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采用复合能源互补模式,降低建筑能耗。大兴机场临空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生产调度楼采用一系列本体节能技术和多能耦合技术,再加上智慧能源管控系统作为“中央大脑”,综合节能率预计可超60%。大兴机场综保区能源中心项目占地面积近2.5万平方米,由生产调度楼、锅炉房和临空区数字能源服务中心组成。项目建成后,将满足综保区及周边物流区的能源供热需求。

记者从大兴机场临空区管委会了解到,管委会将依托多种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努力建设近零能耗项目、近零碳示范园区,为探索“双碳”实施路径提供数据及经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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