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 科技创新项目施工
2024-08-21
公告
- 招标公告
河北-石家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28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4〕431号) 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 冀交招核字[2024]E035号 ;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燕赵驿行集团太子城服务区、涞水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和柏乡服务区。
2.1.2 建设规模:绿色能源系统: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3625.98KWp,风力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200KW,风光互补路灯68个,光伏树6台,光伏垃圾桶14个,步行发电道60米,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
智慧储能系统:储能系统总容量2150KWh。
碳普惠减碳系统:依据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对绿色低碳行为进行量化,确定碳普惠减碳量。
林业碳汇系统:种植382株固碳能力高的灌木。
节能改造系统:四个服务区已完成改造,本项目不再考虑改造。
污水处理系统:四个服务区已完成改造,本项目不再考虑改造。
能源管理系统:新建1套能源管理系统,在柏乡服务区、涞水服务区和太子城服务区各新增1套智能硬件;石家庄东服务区利用现有平台。
服务区 |
光伏发电系统(KW) |
风力发电系统(KW) |
风光互补路灯(个) |
储能系统 (KWh) |
林业碳汇系统(株) |
能源管理系统(套) |
绿色能源设施 |
石家庄东服务区 |
1262.22 |
20 |
860 |
130 |
1套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硬件新增3套,利旧1套。 |
光伏树6台 |
|
涞水服务区 |
624.44 |
14 |
430 |
86 |
光伏垃圾桶14个 |
||
柏乡服务区 |
1065.3 |
16 |
430 |
80 |
步行发电道60米 |
||
太子城服务区 |
674.02 |
200 |
18 |
430 |
86 |
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 |
|
合计 |
3625.98 |
200 |
68 |
2150 |
382 |
2.1.3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为29个月,包括施工期、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开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个月,试运行阶段监理期3个月、,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1.4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个。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1 日上午9:00至2024年 8 月 27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 10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
联系人 |
: |
李峥 |
电话 |
: |
15003215530 |
招标代理 |
: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
联系人 |
: |
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 |
电话 |
: |
18932539796/13229867006 |
电子邮件 |
: |
8.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4年8月21日
附件.docx
碳中和招投标信息由碳中和API平台提供服务,https://www.carbonict.com/doc/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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