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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

分类:政策法规 591 0

按照2021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整体安排,我局将分两批次开展2021年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第一批将对108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开展抽查工作。

我局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了6家机构负责开展本次抽查工作,具体工作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和我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被抽查单位名单、抽查机构名单及完成工作时间详见附件。

此次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被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查机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前整理好所需的数据和文件。抽查工作的现场环节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灵活方式开展。

特此通告。

附件:1.2021年第一批被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

2.2021年第一批被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纳入全国碳市场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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