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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公告]南山区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深圳][公告]南山区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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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4
公告

- 招标公告
广东-深圳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山区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CLF0124SZ12QY6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南山区近零碳排放试点技术支持服务

1项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

人民币82.70万元

(二)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三)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获取成功。

(二)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获取,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建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5-88377572转2325或2326或2348。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该账号只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备注: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邮寄方式(不接受同城急送及跑腿的方式),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邮寄投标文件(应有一定时间的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盖章签署《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cailiansz@126.com)。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 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等。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13号环境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2转2335

邮箱:cailiansz@126.com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4日

碳中和招投标信息由碳中和API平台提供服务,https://www.carbonict.com/doc/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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