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及配套项目—梅桥区块28地块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024-12-09
公告
- 招标公告
浙江-宁波
发包公告
受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海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及配套项目—梅桥区块28地块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桥区块28号地块,北侧规划一路西起九都路,东至桩号K0+380,长度371m,道路宽度为13m;南侧规划二路西起九都路,东至桩号K0+580,长度569m,道路宽度为13m,断面布置(由南至北)为:2.5m(人行道)+8m(车行道)+2.5m(人行道),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人行道)+8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其附属设施工程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完成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程造价1450.906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监理费发包价为262059元。项目工期:同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综合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 竞包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竞包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配备的项目总监: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②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3、其他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2 投标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 意 向 的 合 格 竞 包 人 可 自 行 从 宁 海 县 小 型 工 程 项 目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s://ninghai.hibidding.com/web/home 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5、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 00分止。
6、发包会议地点: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7、投标保证金
①、帐户名称: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海金水支行
③ 银行帐号:3901330119200032158
④ 保证金金额:五仟元整。
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30时前实际到账。
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包人:
建设单位: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4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74-59987625
招标代理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联系人:厉丹妮、朱曙晓
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电子邮件:544631251@qq.com
碳中和招投标信息由碳中和API平台提供服务,https://www.carbonict.com/doc/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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