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4月至2022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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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市大气遥感监测服务 | 标的名称:中山市大气遥感监测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拟购买卫星遥感服务,覆盖中山全市及相邻的周边地市。提取分析覆盖中山市的O3、二氧化氮(NO2)和甲醛(HCHO)柱浓度以及臭氧前体物指示值(HCHO/NO2)的监测影相和数据,对不同时段、不同污染天气和污染案例过程进行分析,可以为中山市臭氧污染全局管控提供整体的思路。卫星遥感可以从区域和面上对整个中山市及周围的VOCs时空分布提供直观的展示。同时结合高分影像筛选识别VOCs排放重点关注区域。通过分析中山市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污染天气和污染案例过程,特别在夏秋季的污染高峰攻坚期,有助于总体研判和决策。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主要服务内容:通过卫星遥感的直观宏观图片,对整个中山市及周围的VOCs时空分布有直观的认识,更有力的评估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的效果。利用天地一体化手段防控空气污染,利用中山市现有空气网格化微观站(2 km * 2 km)基础,将大尺度观测和微观监测相结合,为空气污染空间分布、溯源、成因分析、重污染天气应急提供精准服务,为中山市3+4重大产业平台服务,在全省形成中山特色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2,670,000.00 | 2022年05月 | |
2 | 碳达峰背景下广东省光伏碳普惠推广——以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中山市为例 | 标的名称:碳达峰背景下广东省光伏碳普惠推广——以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中山市为例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广东省分布式光伏核证减排申报平台”,实现项目申报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以光伏碳普惠为小切口,推动小规模自愿减排的碳普惠实施,实现大规模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申报,盘活市内光伏企业及居民的碳资产,活跃中山市碳交易市场。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主要服务内容:通过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与供电部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第三方核证机构等多方协作,简化申报流程,实现申报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1,800,000.00 | 2022年05月 | |
3 | 中山市VOCs重点企业常规监测监督管理项目 | 标的名称:中山市VOCs重点企业常规监测监督管理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开展有组织排放常规监测,根据工艺及特征污染物的不同,分以下三类: (1)高VOCs物料使用或生产类企业(排气筒) 高VOCs物料使用或生产型企业监测因子为VOCs、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点位为处理前后;每家企业抽测1-3个排气筒或1-3套废气治理设施;预计完成200个排气筒或200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抽测工作,具体企业抽测数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塑料制品类企业(排气筒) 塑料制品类企业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为处理前后;每家企业抽测1-3个排气筒或1-3套废气治理设施;预计完成70个排气筒或70个废气治理设施的抽测工作,具体企业抽测数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低VOCs物料使用或生产类企业(排气筒) 低VOCs物料使用或生产类企业监测因子为VOCs、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点位为废气排放口;每家企业可根据企业排气筒情况进行全测或抽测;预计完成50个排气筒抽测工作。 2. VOCs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常规监测 在省、市300多家VOCs重点企业中,每年抽取200家企业进行抽测。在每家企业厂区内随机抽测4个点,厂界抽测4个点,共抽测8个点,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厂内非甲烷总烃任何1h平均浓度的监测采用HJ604、HJ1012规定的方法,以连续1h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计平均值。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主要服务内容: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每年随机抽查VOCs重点企业进行VOCs有组织、无组织常规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工作,监督企业源头替代、污染治理设施等VOCs减排效果;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情况,则将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一步处理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2,130,000.00 | 2022年05月 | |
4 | 中山市大气环境重点区域污染来源精准识别管控项目(2022年) | 标的名称:中山市大气环境重点区域污染来源精准识别管控项目(2022年)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1、基于大气组分数据和评价数据开展实时监控、成因快速研判 基于中山紫马岭站等非常规等监测数据,以及全市全部站点监测数据,每日跟踪大气污染变化情况,识别区域、局部污染发生情况,提示防控重点区域、镇街和污染问题 针对污染异常情况开展研判并提交研判报告。在超标次日开展污染指标相关性规律、采用GIS地图展示、指标和站点数据变化趋势分析、同源污染指标比值识别等,结合实际污染状况特征进行异常原因研判。针对光化学污染过程,基于VOCs浓度及对应的臭氧生成潜势识别关键物种,结合本地提供的VOCs排放源分布情况识别主要物种来源区域和行业;利用OBM模型等手段,量化污染过程中臭氧光化学生成贡献 2、规范化开展重点区域污染源识别 以全市4个空气质量国控点周边3公里区域为重点区域,利用航拍技术更新土地实际利用情况GIS地图,以此为基础辅助识别并标注重点污染源,每半年更新地图和污染信息一次,以此作为重点区域管控作战基础 3、常态化对管控措施进行落实检查帮扶 按照中山市污染源的检查工作细则,常态化对管控措施进行落实检查帮扶,每年帮扶检查目标不少于240点次,形成帮扶检查工作日常汇报、汇总报告等,为揭示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完善整改通报和反馈程序、展示管控效果提供证据 4、采用跟踪研判—巡查识别—整改评估的技术路线对重点管控镇街实施帮扶 每年选取不少于6个镇街开展技术帮扶,结合当地实际污染特征进行异常原因研判。根据污染来源初步研判,补充开展颗粒物分布扫描、制备污染作战图、针对性巡查等技术手段,确认污染来源。结合污染突出区域的污染特征,整理监控研判结论,提供针对性评估报告,向属地管理单位反馈问题和跟踪治理效果。结合镇街污染管控措施的实施进展和强度,基于监测数据评价、展示环境改善成效,帮助镇街提升自身大气环境管控能力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主要服务内容:围绕中山市大气污染“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紧迫需求,以大气污染异常状况识别和跟踪、污染成因快速研判、污染来源精准识别、污染整治成效持续跟踪评估为技术路线,以大气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分析、重点区域污染精准识别和管控跟踪、整合多种技术手段的重点镇街技术帮扶等为实现手段,及时发现污染问题,科学研判污染成因,精准识别污染来源,跟踪整改进程并动态评估大气环境污染管控成效,持续支撑大气环境管理的精细化实施,从而提升大气环境管理工作效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1,720,000.00 | 2022年05月 | |
5 | 中山市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况动态更新调查及深度治理技术帮扶项目 | 标的名称:中山市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况动态更新调查及深度治理技术帮扶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动态更新调查,开展石化、化工等行业VOCs专项排查,开展VOCs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技术帮扶,全面摸清我市VOCs减排潜力,进一步深化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大力提升企业VOCs管控意识,有效解决VOCs污染防治过程中突出问题,最终实现中山市涉VOCs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主要服务内容:完成石化、化工行业企业VOCs专项排查、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动态更新调查、《中山市石化、化工行业企业储罐VOCs排放分析及减排策略研究报告》、《中山市泄漏检测(LDAR)改造清单及减排潜力分析报告》、《中山市固定污染源 VOCs排放动态更新2021年度调查报告》、《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系列手册》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3,300,000.00 | 2022年05月 | |
6 | 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 | 标的名称:中山市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管控工作(第二期)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项目2022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VOCs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常态化监督抽查工作。 (1)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与整治效果评估 2022年8月底,完成不少于500家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环节自我排查工作。纳入《中山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不达标企业清单》,应该在一年之内完成问题整治与整治效果自我评估工作,第三方技术单位应在收到整治效果自我评估材料后,3个月内完成整改企业的现场核查与评估工作。若省厅对于整治工作有相关时限要求的,以省厅要求时限为准。 (2)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监督抽查 随着摸底排查与整治评估工作的逐步推开,我市将开展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常态化监督抽查工作,每年10月前完成不少于50家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主要包括现场核查、监测分析两部分内容。 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与政策要求,结合《技术指南》,现场核查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情况与台账管理工作,现场核查的同时利用便携式监测仪器对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控。 每年选取不少于50家企业进行无组织排放监测分析工作,其中优先选取当年度完成整治企业;若完成整治企业不足50家的,则根据现场核查情况选取足够的企业开展监测分析。监测分析项目为非甲烷总烃,每个企业监控点位为6个。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主要服务内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高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管理意识与技术水平,全面完成全市涉VOCs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环节摸底排查与整治效果评价;通过常态化监督抽查,逐步强化我市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的监控,切实有效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等有关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要求,推进我市涉VOCs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1,390,000.00 | 2022年05月 | |
7 | 中山市涉VOCs企业详查及ABC分类服务 | 标的名称:中山市涉VOCs企业详查及ABC分类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涉VOCs企业详查企业及ABC分类项目。主要依靠企业台账,包括原辅材料、工艺过程、治理设施、排放情况,利用走航及便携设备等手段摸查,摸清企业VOCs底数和特征因子,编制企业VOCs的污清单,并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以应对不同程度污染天气的应急管控预案。实现高水平的环境保护,精准、科学、依法和源头治污,促进中山市社会经理高水平发展。除了前面的移动站可以排查企业外,还有便携式仪器适用于VOCs企业排查溯源。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主要服务内容:目标1:通过对中山市不少于100家涉VOCs企业的VOCs组分能力的监测,建立因子库,摸清中山市内 VOCs 区域分布和排放规律,有助于区域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对区域 VOCs 精细管理、靶向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目标2:出具数据分析报告,提供针对性管理建议,进而提高环境监管部门的管理效率,为污染源溯源和空气污染成因分析提供科学准确的辅助手段。 目标2:建立企业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有助于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控,既要达到治污的效果,又不会过多的影响生产,促进中山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针对有问题的企业,也可提供“一企一策”的专家咨询,让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的、高效的整改。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4,270,000.00 | 2022年05月 | |
8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实时监控远程监管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实时监控远程监管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1、对中山市境内98家省市涉VOCs重点企业进行治理实时监控,共计206个点位。同时提供系统硬件设备一年运营维护服务。 2、对中山市涉VOCs重点企业进行远程控制,共计40个点位。以及提供设备一年运营维护服务。 3、对中山市涉VOCs重点企业进行生产、治理情况实时视频图像,共计30套(60路)。同时,对视频监控设备提供一年运营维护服务。 4、利用现有平台数据增加PC端VOCs工况大数据系统。形成区域化有机废气污染企业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对污染源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并建立“一源一档”机制,掌握企业环境行为的详细情况,为污染源的监管提供科学的数据决策支持。整合地理信息数据与工况数据,有效集成污染源与风险源、工况监控、视频分析综合执法数据等,促进多方资源共享,全方位探索生态环境现况,直观展现污染企业VOCs工况的变化趋势,综合提高环境事件预警能力。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主要服务内容:在不影响现有环保设备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工艺和工况要求,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设计专业的监控方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VOCs治理工艺包括但不仅限于:活性炭、低温等离子、生物法、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等常见治理工艺,需要对此技术进行分析并根据不同的治理工艺提出不同的工作状况过程监控方案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2,630,000.00 | 2022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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