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规划、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景洪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规划、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咨询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03939.99平方米(约1355.91亩),分为三期开发,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318793.33平方米(约478.19亩),建筑面积65853.18平方米;二期(远期)规划用地面积36446.67平方米(约54.67亩);三期(远期)规划用地面积548699.99平方米(约823.05亩,含一二期待补征用地);其中二期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三期为远期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投资。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8-15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景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其他综合类专业小组) 0691-212300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杨东 |
办公电话: | 0691-25006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娟 |
办公电话: | 0871-63114487 | 移动电话: | 1362880536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800202220126001001 |
标段名称: | 景洪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规划、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咨询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8-1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9-29 09:00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室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7378.5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景洪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咨询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规划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具体范围及工作以招标人明确的内容为主。 2.勘察(测量)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施工勘察,完成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的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测量含地形图测量、勘测定界、定点测量(勘探放孔)。 3.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1)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及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配合完成各阶段成果的评审、审查和修改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单位的各专项审查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履行该项目的设计管理责任,全面负责设计阶段内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负责。 4.咨询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各子项可研报告编制,具体以招标人明确的内容为主。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03939.99平方米(约1355.91亩),分为三期开发,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318793.33平方米(约478.19亩),建筑面积65853.18平方米;二期(远期)规划用地面积36446.67平方米(约54.67亩);三期(远期)规划用地面积548699.99平方米(约823.05亩,含一二期待补征用地);其中二期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三期为远期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投资。 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分类工程建设项目、易腐垃圾处理处置系统、有害垃圾暂存系统、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农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含木材加工厂)、僵尸车暂存场、垃圾桶生产线项目、流浪狗收容中心项目、园区综合管理中心项目(含职工住宿区)、生活垃圾应急周转站、飞灰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垃圾智能回收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二期)、屋顶光伏发电及增量配电网项目等。 二期(远期)项目建设内容为:生物多样性数字化中心、低碳生态研究与碳中和云存储中心(低碳技术研究、碳核查、碳管理、碳交易、碳中和信息存储平台)、智慧环保监测和控制中心(空气质量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污水排放溯源数字化系统等)、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科技要素交易与转化中心+共享创新孵化器+数字化虚拟工厂+产业融合)、绿色技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绿色经济产业育城中心(城市数字会客厅+绿色产业智汇中心+结算中心)、光伏发电工程等工程,其中包含土建工程、系统及设备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 三期(远期)为预留发展用地。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 ,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在资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应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4)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备案证明。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7年8月1日至今以勘察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2项勘察费不低于150万的勘察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和勘察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勘察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勘察单位委派)。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7年8月1日至今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2项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或总投资≤670万的设计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 (3)规划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7年8月1日至今以规划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2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规划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和规划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规划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规划单位委派)。 (4)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1年8月1日至今以咨询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2项合同额不低于20万咨询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和咨询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咨询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咨询单位委派)。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2017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勘察费不低于150万的勘察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设计业绩:2017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或总投资≤670万的设计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规划业绩:2017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规划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咨询业绩:2017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合同额不低于20万咨询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规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其他: | 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数量配备标准不得低于后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作出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9-29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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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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