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了对400家财政年度分别在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完结的在港上市公司ESG披露情况的最新审查结果。这次审查主要是针对2020年7月生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新规定的落地情况进行审阅,即《2020年优化要求》《主板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根据《2020年优化要求》,本次ESG审查聚焦于四个方面: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管治;气候变化;社会议题;其他指引应用要求。此次审查报告不仅说明了在港上市公司ESG披露的执行情况,还提出了ESG工作的披露建议和未来监管重点,对于遵照《ESG指引》进行ESG披露的在港上市公司来说,有极大的参考意义。
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管治
在《2020年优化要求》实施后,新版《ESG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需强制披露董事会声明,内容包括: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监管;董事会的ESG管理方针及策略,包括评估、优次排列及管理重要的ESG事宜的过程;董事会如何按ESG目标检讨进度,并解释它们如何与业务有关联。
审查结果显示,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监管从2018年的31%上升至2022年的97.5%,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理方针及策略从2018年的14%上升到2022年的95.5%。
图1 董事会在ESG事宜方面管治的披露
港交所表明,ESG报告除了说明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管治责任外,还应披露监察和管理ESG事宜的相关流程及程序资料,对此港交所提出了五项披露建议:董事会、ESG委员会或管理层在有效监督ESG事宜方面所具备的相关专门知识或技能;董事会与ESG委员会、管理层的ESG互动交流情况,包括向董事会汇报的频次及形式;董事会讨论ESG事宜的频次;董事会可运用的ESG管理流程内外部资源及专业知识;ESG管治如何配合制定业务策略。
此外,港交所对于目前董事会对ESG目标执行的监督方面的信息披露不足的现状也提出了相应改进建议:评估ESG目标进展程度采用量化机制或行业基准;数据采集以及核实流程;与过往数据的对比,以及如何选定基线;能达到ESG目标时说明原因,以及董事会打算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目标或讨论、评估是否对目标做出相应调整;如果ESG目标进度良好时,上市公司可进一步说明该趋势是否可以维持下去,是否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上市公司须披露董事会如何检视其设定的ESG相关目标的进度。上市公司还须注意,不披露即属违反《上市规则》。为确保强制披露要求得到落实,港交所势必将加大审查力度,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气候变化的管理和披露
气候变化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披露对其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风险,以及应对措施;设定有关减少排放物和废弃物,以及提升资源(包括水)使用效益的目标和计划,披露范围一、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审查结果显示,已经有超过93.8%的上市公司披露了气候相关事宜,有93%的上市公司披露了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量,有93.4%的上市公司给出了环境目标。目前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披露了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量,而气候情景分析的披露率不足5%。
图2 气候相关事宜的披露
在气候变化的管理和披露方面,港交所从环境目标、温室气体、气候情景三个方向提出了建议:环境目标方向上市公司应尽快着手收集并披露环境数据;制定环境目标(数字或方向性声明),并鼓励在可行的情况下,设定量化的环境目标。温室气体方向建议分开披露范围一和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量;新ISSB气候准则拟要求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建议上市公司尽早制定系统性的计算方法并披露有关数据。新ISSB气候准则拟要求披露气候情景分析,建议上市公司参考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指引》着手开展相应工作,识别运营过程中重大的实体及过度风险参数,并收集相关数据,评估不同气候情境下的影响。
港交所支持成立ISSB建立以TCFD框架为基础的全球化的可持续报告标准,并表示未来将与其他香港机构合作,根据TCFD和ISSB发展情况,评估新标准及研究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对现行《ESG指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与TCFD和ISSB气候标准一致的气候信息披露。
「社会」议题
新版《ESG指引》对「社会」范畴的修订较为简单,主要包括:将所有社会KPI的披露责任,由自愿性披露升至「不遵守就解释」;新增有关供应链管理的KPI——识别供应链ESG风险的惯例,以及挑选供应商时促使更多使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新增有关向董事及员工提供反贪污培训的KPI。
审查结果显示,有84.8%的上市公司有识别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例,有67.8%的上市公司设立了绿色采购方针,有84.5%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反贪污培训,但这些新增KPI的披露率显著低于其他「社会」范畴KPI的平均披露率。
图3 社会关键绩效指标汇报率
港交所建议上市公司在披露有关供应链风险管理及绿色采购信息时,增加负责管理供应链可持续发展的人员及职责;识别供应链重大ESG风险的程序,以及评估风险影响的方式;降低或应对供应商ESG风险的措施;挑选供应商的准则,以及如何推动绿色采购监控供应链风险及绿色采购惯例的措施。针对反贪污培训信息,港交所建议上市公司应说明培训的内容、受众、方式及频次。
其他指引应用要求
在其他指引应用层面,港交所重点审查了汇报原则、汇报范围、汇报时间、报告鉴证四个方面。
「重要性」「量化」及「一致性」汇报原则作为新版《ESG指引》的一项强制披露规定,在此披露责任下,汇报原则的披露情况得到显著改善,但较多上市公司在披露如何应用汇报原则时,会重述一遍指引要求,港交所在本次审查报告中特别强调,仅仅重述一次汇报原则内容,不会被视为符合规定。
在汇报范围方面,港交所审查结果显示,约98%的上市公司注明其ESG报告的汇报范围。除遵循年报范围外,部分上市公司采用了财务门槛(如占公司收入一定比例的附属公司纳入其中),或业务的地理位置。港交所建议,除说明确定的报告范围外,上市公司还应说明是如何界定的。港交所也表示,上市公司可设定整份ESG报告的范围,也可就个别指标采取不同范围。
在汇报时间方面,自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起,上市公司必须在刊发年报时同时刊发ESG报告。ESG报告的发布时间尚未与年报同步的上市公司,应留意新的发布ESG报告的期限。据审查结果显示,即使新刊发规定尚未生效,也已经有58%的上市公司ESG报告的发布与年报同步。
图4 刊发ESG报告
在报告鉴证方面,目前6.7%的上市公司已经进行了独立鉴证,并在ESG报告附上了鉴证报告。在审查报告中,港交所意识到独立鉴证涉及的高昂成本及合规负担,因此建议上市公司就ESG报告的部分数据(如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鉴证。
纵观全球领先的监管实践,欧盟CSRD将强制要求相关主体的ESG鉴证义务。未来,对ESG报告进行如财务审计的工作,势必会成为港交所ESG监管的新方向。
目前华测认证已获批成为AA1000可持续发展验证机构,华测ESG中心将协手Accountability为港交所上市公司在可持续信息和ESG信息披露方面提供专业的鉴证和审验服务,为上市公司应对可持续发展挑战和面对投资人审视时提供信心。
信息来源:香港联合交易所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本文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