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 2022/12/23 分类:政策法规 566 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机制,增强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本文 本网站郑重提醒用户: 1、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网站资源来自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请勿用于其他用途。 2、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请在转载、上载或者下载有关作品时务必尊重该作品的版权、著作权; 3、如果您发现有您未署名的作品,请立即和本网站联系,本网站会在第一时间加上您的署名或作相关处理。 4、价格均为人工服务费(包括下载整理文件,删除广告连接,核对错字排版等)。并非产品本身价格。 标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碳中和碳排放碳排放权交易碳达峰碳达峰碳中碳达峰碳中和 上一篇: 2022年《气候变化绿皮书》发布! 下一篇: CCER开发重大进展!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