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欧盟税务和关税同盟总局发布重要通知:原定于1月31日截止提交的首次CBAM报告可延期提交。
通知中提到,由于技术原因,部分企业无法按时在系统内提交CBAM相关报告,对于在申报时遇到困难、尚未提交CBAM季度报告的申报企业,可在系统中“申请延迟提交”,从而获得 30天延期 时间来提交本季度CBAM报告。
同时根据过渡期实施细则(Regulation 2023/1773),本次报告提交后的数据,在2024年7月31日前仍有一次修改机会。
出口企业未提交CBAM报告将面临多项经济损失及处罚
欧盟为应对碳泄漏风险、维护境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地位,推行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建立碳边境调节制度的规定》共11章36条5个附件。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这六大行业是全球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现阶段CBAM的重点监测对象。
CBAM三大实施阶段
1 过 渡 期
时间节点: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申报频率:每季度提交一份
费用缴纳:无需缴纳碳关税
2 正式运营期Ⅰ
时间节点:2026年1月1日-2033年12月31日
申报频率:每年提交一份
费用缴纳:具有一定免费配额,需缴纳碳关税
3 正式运营期Ⅱ
时间节点:2034年1月1日起
申报频率:每年提交一份
费用缴纳:无免费配额,需缴纳碳关税
出口企业若不及时提交碳关税报告,将面临以下经济损失及处罚:
经 济 损 失
01 货物清关费
02 货物遣返运输费
03 与欧盟合作商合作违约费
04 未申报碳关税的罚款
处 罚 措 施
▶ 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未申报碳关税,以欧盟对应产品碳排放量最高计算,处罚 10~50欧元/吨。
▶ 2026年1月1日起未申报碳关税,以欧盟对应产品碳排放量最高计算,处罚 140欧元/吨
举 个 例 子
碳关税欧盟应纳税金额的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单位应税产品内含碳排放量-欧盟单位产品免费配额)x(欧盟单位碳价-已在出口国支付碳价)x进口产品总量
以2022年为例,我国铝和钢铁行业对欧盟出口量分别为95.21万吨和437.28万吨。仅估算所有出口产品为粗加工产品, CBAM 的实施可能会带来直接损失:
(95.21 x 2.36+437.28 x 2.52)x(81 x 7 -60)= 84.57亿元
出口企业如何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在欧盟碳关税持续推进的过程中,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经济体逐渐明确了对碳关税的支持态度,并表示会积极探索本国的碳关税。
● 2023 欧盟《CBAM》
● 2024 美国《清洁竞争法案》
● 英国拟从2027年征收碳进口税
● G7宣布成立“气候俱乐部”
......
面对加速形成的“碳”门槛,出口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刻不容缓!
01 做好企业“去碳化”管理
主动采取节能减排降碳举措,搭建企业碳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碳减排方案和碳管理策略。
02 做好产品碳足迹管理
精准核算每个产品碳排放量,尽早实施产品碳足迹认证,将可能产生的碳关税,主动用于降碳改造的投资,争取降低碳关税负担。
03 完善绿色供应链
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与供应链伙伴紧密合作,从制造端推进绿色制造,积极开展生产过程的技术改造,推进产品绿色生态设计,产品轻量化、提倡使用循环可再生材料,共同努力实现全产业链的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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